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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女扮男装的第四十七天(第2页)

黑夜。

夏婉抓住了宋之礼的衣角,举着手电筒跟在他身后。

然而即便如此,夏婉每一步走得还是非常小心翼翼,生怕哪里有个没发现的坑就一脚踏空掉下去。

可宋之礼却不一样,即使面前的路是一片漆黑,他也可以精准地踏上每一块台阶。

夏婉察觉到了这点,便问道:“你对这里很了解?”

然而宋之礼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夏婉更加难以置信。

“我妈去世之后,我来这里住过半年。”

这里?

这栋烂尾楼?连门窗都没有的地方?怎么能住半年?这里安全吗?宋之礼当时还是一个小孩,怎么能在这里生活?

夏婉有太多疑问,所以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从哪一个问起。

然而宋之礼却像是知道她在意外什么。

他们到了七楼在停下。

宋之礼站在门口,看向屋内。

这里的摆设相对就比较多了,虽然家具都已经落灰结满了蜘蛛网,但也能看出很多年前有人长期居住在此。

宋之礼介绍着这里的一切:“我来的时候,这里还住着一些人。比如702,住的是一名中年的失业男人,因为买了这里的房子花光家里积蓄,妻子最后选择和他离婚带着孩子回了乡下。”

他又看向了对面的楼栋,继续说:“很巧,在对面的七楼,住着一名带着女儿的单身母亲,她原本有很幸福的家庭,可是因为迟迟住不了新房还要背负房贷,丈夫一天在外面打三份工,两年不到就过劳死在了工地上。”

他对这里太过了解了,因为他亲眼见到这里太多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这一切全都是他的父亲造成的。

看着宋之礼眼底的落寞,夏婉抓着他衣袖的手改为抓住了手腕,加大了几分力气。

夏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这样的方式提醒着宋之礼自己的存在。

此刻,她愿意做他的倾听者。

宋之礼抿了抿唇,继续道:“还有独居的老人,儿子毕生积蓄有去无回,已经无力在这样的大城市负担她的生活,只能来这里居住,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来这里的时候,就告诉他们我母亲生前是这里的业主,我父亲也一起死了,所以只能拿着一张母亲留下的银行卡来这里度日。”

而那些人听完,都很心疼年幼的宋之礼。

即使他们的生活已经穷困成这样,连一个最小的单间都租不起才会来到这个什么都没有的烂尾楼居住,但他们都还是很照顾这个孩子,谁家烧了肉菜都要喊宋之礼一起去吃,甚至还东拼西凑帮宋之礼布置了他的房间。

他们明明是受害者,明明已经什么都没有自身难保了,在这样的绝境里,他们依旧是善良的,互相传递着爱和希望。

比如宋之礼房间的木板床,那是九楼的酒鬼伯伯和702的失业叔叔一起在二手市场和老板砍价两个小时都快吵起来了才以最低的价格给他买到的。

而那个衣柜,是对面六楼的研究生姐姐从之前租的房子里搬走房东不要了准备换的,她也专门找人帮忙运了过来送给宋之礼使用。

至于那套桌椅,那是宋之礼最宝贵的东西。

一个当过木工的叔叔看到了他书包的成绩单,立刻夸赞他是学习的料子,亲手打造了一套桌椅送给他,让他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学习给去世的父母争气。

宋之礼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个木工叔叔将这套桌椅送给他,笑着说:“叔叔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有能力在这个大城市买下任何一套漂亮的房子,你还小,你不会永远住在这种地方的。”

那时的宋之礼还年幼,他忍不住道:“叔叔,我发誓,你也不会永远住在这里的。”

总有一天,他要让这烂尾的楼盘复工,还这些人他们本就应该有的家。

而木工叔叔笑着对他摇了摇头,说:“叔叔是等不到了。”

那天晚上,木工叔叔说是自己儿子的生日,他买了很多的食物挨家挨户的送。

在那样的环境里,没有什么礼物比能吃的食物更实用。

但是也有人察觉到了不对劲,那时烂尾楼里还居住着几十户人家,这样挨家挨户送的有肉有蛋有蔬菜,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木工叔叔还给宋之礼提了一箱奶,笑着说:“我儿子以前最喜欢喝这个牌子了,你太瘦了,也要多喝牛奶,身体才能更壮实。”

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不能拿你和我儿子比,你是好孩子,和他不一样。我家那个混小子啊,从小就不听话也不学习,我答应以后有钱了把他接到大城市来,可是我总不能让他和我一起住在这种地方吧?要是我再有能力一点就好了,我把他接过来,就带在我身边管教,你可不要嫌弃他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你这么聪明又乖的孩子,要是我儿子和你认识,能和你学到一星半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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