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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是否言不由衷(第3页)

莫非正盘腿坐在沙发上,身前的茶几上放了花花绿绿大堆零食,他一边嚼薯片一边看柯南。听到响动,就爬下沙发,帮莫向晚把拖鞋给拿了过来。

莫向晚换了鞋,先是看见茶几上的零食,整整有两塑料袋,果冻、瓜子、薯片、饼干、饮料一应俱全。

她皱起眉,已经猜到几分。

莫非不知道母亲的心思,很开心地抓着一只红艳艳的果冻讲:“妈妈,隔壁新邻居是四眼叔叔唉!他买了很多吃的给我,我已经一份一份分好了,可以从今天吃到开学。妈妈,我每天都会分好量吃的,不会乱吃的,我的身体也不会不舒服的。”

一句话打掉莫向晚越来越激烈的情绪。看着这样懂事体的儿子,她如何能发作?

莫非从小就不是个让她多花钱的孩子。

他刚出生那会儿,莫向晚身上已经不剩多少存款了,她要把钱一分一厘计算着花,才能确保母子俩的基本温饱,才能为孩子将来的升学做好积蓄。小小莫非在并不宽裕的经济环境里成长起来。在他还不太懂事、会闹着吃零食的时候,一筹莫展的年轻妈妈莫向晚只懂得扯一些借口来搪塞,诸如“多吃零食会让你的身体不舒服,不舒服就要去医院”此类的。她知道这并不是个最好的办法,但她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她一意孤行将孩子生下,无法为孩子提供他想要的一切,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选择可以提供给他的东西。这样就要有取舍,她只能取舍。莫非在莫向晚的事业步入正轨以前,吃的用的玩的,永远都比同龄人少。及至莫向晚已经不会再为多买一个玩具还是多买一包零食而犯愁的时候,莫非也已经不会再向母亲提那些多余的用钱才能买到的享受了,包括玩具,包括零食。

但原来,莫非是向往零食的,他只有八岁,正在嘴馋的年纪上。莫向晚因为他很久不提要求,竟然把这一点忽略了。

这是她的无奈,她一直挣扎要做到更好,但是还不够。莫向晚难过至极,她望望莫非分得好好的零食,又望望莫非。莫非眼巴巴地看着她,大眼睛动人,眼里神色,完完全全就同刚才的莫北一样无公害,让她狠不下心。

莫向晚又咬了咬牙。就是这莫北,太自说自话了,他何来立场这样做?

但她对着莫非发不出火,只得催着他快些上床睡觉。反倒她倒在床上后,辗转反侧,总睡不下去。

她是不能不仔细揣摩莫北的用意。他到底是巧合还是蓄意?如果他真的对孩子的身世起了疑,或者说他有打算要将莫非夺走,更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先验DNA,再与她对簿公堂。他是律师,各方面条件都比她好过太多,上了法庭,她只有十输不赢。他又何必舍近求远?如果并非如此,他为什么又要搬到她的隔壁来住?她才不相信真的是巧合。

这一夜,莫向晚噩梦连连。又梦到从九霄云端跌入万丈深渊,无人拉她,她自沉沦。

莫非远远在叫她,她想要拉住莫非小手,可是有一把声音在叫“草草”。这么熟悉,熟悉到她闻声不住震颤。

莫非在叫:“妈妈妈妈。”

她要抓不住儿子,有人推她的胳膊,她好像掉落谷底,身体一震,以为落在了地狱。

莫向晚猛地睁了眼睛,原来莫非正在推她的胳膊。她有些烦乱,一抹额头,触手都是虚汗。

莫非穿着小睡衣,也是睡眼惺忪的模样,不过脸上有掩盖不住的兴奋。他嚷:“妈妈,四眼叔叔买了早饭给我哦,有小笼包哦!妈妈,快起来快起来。”

莫向晚先是脑神经迟滞一秒,下一秒,她情愿两眼一黑,是在做梦。

莫非非要将她拉起来,一边不住嚷嚷:“妈妈,小笼包要冷掉了。”

莫向晚拿床头的闹钟一看,才过了六点三刻。莫非这孩子,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赖床,每日清晨必要她三催四请才起的来。今日这样积极,倒是让她心里很不是味道。

她洗脸的时候,看到眼睛下头青的两块有向外扩散趋势,赶紧拿了冷调羹一边敷着一边走进客厅。

莫北还算识相,没有登堂入室,大约是早晨买了早点后来敲的门。莫非难得睡得警醒,听见响动就跑去开了门。此刻他正坐在饭桌前把个小笼包吃得津津有味,两只小腿还荡啊荡,不知在惬意些什么。

他见莫向晚洗漱好了,又忙不迭过来献宝:“妈妈,四眼叔叔还买了鸡粥。我说你胃不好,他说鸡粥蛮好的。”

饭桌上果真放着一钵鸡粥,盖着盖子,莫非体贴地打开盖子,粥米的糯香四溢,莫向晚不想吃也有了要吃的意思。

她扫一眼,莫北买的早点并不铺张,给莫非的是二两小笼,给她的是鸡粥和一客酱菜。鸡粥和小笼应该是小区门口小吃店里的,只是这酱菜不知道是哪里买来的,脆甜可口,十分开胃。

莫向晚把鸡粥吃了个底朝天,吃完以后就在想,莫北还有什么花招?

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了解莫北,而是她太了解莫非了,莫非讨好别人另有所图一般都是一套一套的来,他毕竟是莫非的亲生爸爸,她以此类推,得此结论。

不过不像昨夜那样慌了却是真的。有什么好慌?现在能做的就是走一步看一步,她又不可能带着莫非远走高飞。那样成本得多高?算算也是不实际的,生活更不是演电视剧。她懂得掌握分寸。

莫向晚吃粥的时候就在盘算,出门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要盘算好了。

她干脆就先去敲403的门,门不敲自开,莫北穿得精英体面,头发服帖,一丝不苟。莫非看到他,热情地多嘴:“四眼叔叔,我们吃好早饭了。”

莫北先拍拍莫非的脑袋,讲:“好吃不?明朝叔叔再给你买。”

莫向晚就好插话了,“总让你客气,这怎么好意思?小孩子也不好惯的。谢谢你的好意,真的不用麻烦了,你也怪忙的。”

莫北心底有点惊讶,脸上却还是浮着笑意。这个莫向晚,一个晚上就调整好了,心理素质同他这个专业律师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他看她的一身行头,标准的办公室“白骨精”,而且今天脸上化了点妆,五官更显精致立体。她戴的眼镜是淡褐色的宽边镜,如果她待别人脾气稍微火爆一点,配上这种眼镜,一般会被OFFICE里的小妹妹们叫做“灭绝师太”,是会盖掉她美丽的外表的。如果摘掉眼镜,他想,那就是以前的那个“草草”了。

莫北不再多想,讲:“昨天非非说要吃小笼包,我今天早上晨跑,反正也是顺路,就顺手买了。”

莫向晚想,果然他事事难缠,要动一番脑筋才能和他好好交手。于是便笑一笑,说:“原来是这样,莫先生这么喜欢运动。我们这种习惯朝九晚五的,早上多睡半个钟头都是福气。好吧,既然莫先生不介意的话,那就只能麻烦你了,我把一个月的钱都算给你。”

这就是莫向晚想了一夜的应对方案,她把心一横,早也是死,晚也是死,干脆就同他耗到逼出他本意再看下一步。

如果说昨晚莫向晚的反应在莫北的预料之中,今早她的反应就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了。

帮非非买早饭,本来就是他的一时性起。昨晚非非随口讲了一句“想吃小笼包了”。这个小朋友说这句话的那个向往的样子,大眼睛忽闪忽闪。让他早上起一个大早排队排了一刻钟买了送到非非手上。非非乐得眉开眼笑,他看得心里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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