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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改革开始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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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史上第一次科举考试,算是顺利完成,。录取了八百多考生,也终于可以推进官制改革了。

八百多的新晋官员,要是不改革官制,根本就用不了。可是现在新官制一实行,这八百多人,加入到大汉十三个州,一百多郡、国,上千的县、城之中,还真不一定够。

不过就算是不够,也只能以后再想办法了,因为刘宏已经下令,新的爵位改革,和新的官制改革,即ri起就要实行了。

“陛下,你不在考虑一下了吗?微臣老是觉得,陛下弄得这个官制改革,有点冒进。”

刘倏说的这些,刘宏也清楚。他搞的官制改革,严格的说,步子迈得有点儿大。一不注意,很有可能扯到蛋。但是,刘宏已经顾不得了。

这个世界上,做什么没有风险啊?吃饭可能被噎死,喝水可能被呛死,就更别提这关系到万千人命运的改革了。

尤其是刘宏知道,只要他手握军队,再掌握着经济大权,基本上,他就可以确保无忧了。就算是改革有什么变故,也绝对出不了大问题。所以,他才敢这么冒进的改革。

其实刘宏弄得官制改革,要说超前的,不过就是众议院和国会,这两个地方而已。两千年后的华夏,都还没有实行呢,对于汉朝的百姓来说,他们要是一下子,能弄明白这两个地方,那就纯粹是扯淡了。

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都到了汉末了,社会矛盾已经很突出了。要是再不想办法,将这些矛盾转移了,大汉朝脱不了鸡飞蛋打的下场。

“皇叔,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习惯的过程。虽然现在看来,这个官制改革有点冒进,那不过是因为,百姓不明白这个官制的好处。只要咱们,能确保这制度顺利的推行下去,就算现在老百姓不明白,时间长了,他们习惯了,也就成为自然了。在等百姓的文化程度提高之后,他们自然就会明白这个官制的好处。”

“既然陛下下定了决心,微臣会全力配合的。”

果然,众议院和国会制度一实行,下面的老百姓都是一头雾水。刘宏知道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老百姓文化程度太低,理解能力太差。只要加强百姓的教育,这个情况自然就会好转。

所以刘宏打定了主意了,就算所有的人都不明白,这两个部门,也都得先成立起来。下一步,他就要普及教育,从根本上解决这个事情。

监察工作,这是重中之重。确保官员的廉洁,监察官员的工作效率,看他们是不是称职。这也是最需要官员的部门了,新晋的官员,有一大半,都是为这个部门准备的。

由于它是皇帝直辖的部门,和其他没有什么牵扯。刘宏直接任命杜密为左都御史,郭泰为右都御使,让他们在各地组建监察部门。

裁决之地,这应该是老百姓,最在意的地方了。老百姓有了冤情,有了不平,就要找个说理的地方,为自己求个公道。如果朝廷能够满足百姓的需求,百姓就会满意。而朝廷满足不了百姓,就会引来百姓的仇恨,而这种仇恨一旦多了,下场不言而喻。

既然裁决之地这么重要,刘宏就为它起名为大理寺。让刘矩担任首任的大理寺卿,为了表示对他的重视,还让他兼任了宗正之职。

之所以不按后世叫法,将它称为法院,刘宏就是想让裁决之地,成为一个说理的地方。刘宏认为,只有国家的审判之地讲理,老百姓才能得到公道。

但是刘宏又十分的清楚,只要判决的权力,掌握在官员的手里,老百姓要想得到公道,那基本上,就只能是个奢望。所以刘宏,直接把这个权利交给老百姓了。

刘宏规定,每次开庭,必须由九个随机抽选的老百姓,组成陪审团。审判结果由他们说了算,他们认为有罪,法官才能按照有罪的裁定,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判决。而他们认为无罪,就是法官再怎么反对,也是白搭,只能把人放了。

至于说陪审团,都是由老百姓组成,没有专业的水平。可能会错放坏人,也可能冤枉好人。

对于这点,刘宏根本就不担心。老百姓虽然没有专业的技能,可是他们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可是有的。而且他们作为普通人,眼光和广大的百姓基本一致,这就代表了民意。

只要民意认可,无论对错,其实真的并不重要。如果判重了,那只怪你惹起民愤了,那完全是你活该。而放错了,那就更简单了,老百姓觉得他情有可原,就足以说明并没放错。

就算真的偶有失误,也是可以原谅的。毕竟,天下哪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没有人能确保不出现冤案,只要不是官员造成的,对于刘宏来说就行了。毕竟他就是用这种手段,来转嫁矛盾的,能达到这一步,他已经得到目的了。

再说了,就算是判错了,不是还能向上一级大理寺上诉吗。再要不服,还能一直上诉,直接到了皇帝那里为止。这个过程,不用担心被地方官员抓回去关小黑屋。所以,错案的几率,基本为零。真要是在这种情况下,案子还能判错,那他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至于说要是这样的话,对于这个人很不公平,可是刘宏也没有办法。对他来说,这样做利大于弊,这就足够了,其他的,就不能再强求了。

大理寺审判庭一成立,刘宏就催促着国会修改法律。刘宏认为,一部法律,不管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多了,还是不合情不合理但是合法的情况多了,这部法律都不是一部好法律。所以秉承这个原则,刘宏让他们把不合时宜的全都修改了。

刘宏认为,合情合理的事情,就一定要合法。像后世的很多法律,他都不能理解。不说别的,法不容情这个观点,刘宏就不敢苟同。

法律,不过一个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有必要一点儿人情味都不讲吗?容一下情又能怎么着?充满人情味的法律,不是显得更和谐吗?像那些必须要大义灭亲的规定,多么残忍。可是你要不这样,你就犯罪了,窝藏罪,这真的很要不得。

这方面咱先不说,后世的法律,有很多时候,在刘宏看来,不是在保护百姓,而像是在保护犯罪。

就那那个防卫过当来说吧,这就相当的扯淡。相骂无好口,相打无好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普通老百姓,又不是专业人员,真打起来了,那么紧急的情况,哪里还有能力考虑别的。可是万一一失手,立即就成了防卫过当了,成了罪犯了,你这不是在逼着老百姓不要出手吗。

你可能觉得,那个罪犯可能罪不至此。可是在刘宏看来,这就应该是犯罪的代价。只要你正在实施犯罪,别人就算把你打死,也是你活该。不想死你就别犯罪,这和乱世用重典是一个道理。只有这样,才能震慑住罪犯,才能保护住好人。所以刘宏,让国会把那些不合情理的法律全都改了,首先以保护善良的百姓为主。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对罪犯不公平,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可是刘宏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到处都充满了不公。人生下来,就是分三六九等,人人平等的说法,在刘宏看来,完全就是一句屁话。这东西,大人物说说可以,小老百姓可千万不要相信。人家大人物说人人平等,那是因为政治需要,小老百姓要是真的信了,那纯粹就是傻蛋。

国家领导人的儿子,可能和农民工的儿子平等吗?事情显而易见,所以这样的事情,完全都是当不得真的。

刘宏既然知道,两千年之内,是不可能实现人人平等的。所以,他根本就不可能在汉朝搞这个。而且刘宏也清楚,老百姓只要能确保自己得到公道就行了。对于别人是不是公平公正,他还真是不一定在乎。所以刘宏制定的法律,不讲究平等,旨在保护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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