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时间其实也不算长,也就这么过来啦。暑假过后,大家再次聚拢来,便该面临着分班的局势了。这样的局势也显而易见,男生大都选择留在理科班,当然例外的也不少,要知道从文的当中,男性的比例绝对不小的。而女孩,似乎大部分都选择了学文,对她们来说,这更容易掌握一些,但也有例外的,凡大多数之中,总有一些特别的个体,李落蝉便是其一,说的便是同卡米尔要好的那个文文静静的女生。
女生们,陈可情,阮琳,以及卡米尔恰好被分到了一个班,全校那么多班级,怎么偏偏她们会被分到一个班,果真是冤家路窄。愈是想避开,愈是逃脱不了,对此,陈可情也只能接受现实,随着分科,自己也更加一门心思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之中。大家你争我赶,劲头足得很,只怕别人把自己超过,整个班级皆是一派风风火火的滋味。
此后,大家也不待在一个班级了,因此见面的机会也是很少的,也渐渐少了交流。只是在茫茫的岁月之中,这么短短一段时间毕竟是短暂的,不足一道的。但是人的改变毕竟也是不动声色的。从前那颗悸动不安的心也学会了该怎样慢慢地沉淀,不再那么偏激了,不再为一丁点小事儿伤春悲秋,捧额叹息,要知道,青春绝对是残酷的,禁不起你一再彷徨犹豫。稍不留神,那些原本不如你的人就一声不响地赶到你的前头去了,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
来到了新的班级,原先的学习委员也是不甘落后的,她在新班级开始时的班委会竞选会上就开始活跃起来,着实给新的同学们留下了不浅的印象。她竞选的是班长,当时同她竞争的是一个戴眼镜的高而微胖的男生,结果显而易见,他被伶牙俐齿的阮琳轻易地打败了。有时候同学之间就是如此,你不必多想,有些人就是这样,总有些人身上被赋予了一种独特的天赋异禀,他们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中纵横驰骋,多年来不曾败北。她曾经说过,上高一的时候,之所以只当一个小小的学习委员,那是为了等待以后更为卓越的表现,在当时的养精蓄锐看来,今天的成绩无疑可以连自己都心生欢喜。阮琳在很小的时候便被发现有不错的临到潜能,这一点她自己也是清楚的,因此在此方面她自己也会有意无意地加强培养。到了高中的关键阶段,她非但没有像普通的学生那样为了更专注于学业而放弃在其他方面的发展。中国学生有时候总是有一种惊人的相似,屡见不鲜。
阮琳此举也着实让陈可情感到惊奇。
“其实这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我总喜欢拣别人不爱干的事情来做,你想想看,这是多么有意思啊。”阮琳拨开额前的刘海,目视前方,仿佛在憧憬着万般可能的未来。
是啊,这就是这个年纪所应该憧憬的。阮琳显然是比陈可情向上多了。陈可情是有点太极端了,她什么样的活动也没有心思参加,前段时间的事情所造成的阴影并没有完全在她心上消散。这并不是说,那种事情组成了生活的全部,以至于她失去了焕发活力的能力。不是这样的,她反复地这样告诫自己,这是不应该的,别人并没有因为你这样而变得有丝毫的沮丧,并不会因为你的失落而不快乐。
你的失落也是自找的,别人都还在好端端地活着呢。也许还在偷偷地笑话着你的自作多情。有时候,陈可情想的又未免太极端了。她其实根本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她也只是猜测,一个人想得太多,最终困扰的人始终是自己而已。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恨自己的“自作多情”,何必那么“多情”呢,他明明已经是别人的了。
另一边厢,正是陈可情所不了解的。叶均翔同卡米尔在一块也有好一会儿了,他们做普通的朋友也许是刚刚好的,然而关系进展成这样,便有些不伦不类,彼此都有点痛苦折磨的滋味了。卡米尔也未免多疑,一个优秀而自信的女生,在自己所喜欢的男生面前,她纵使有再多的强硬也都化为无力的哀怨。爱情最是使女子变得傻兮兮的东西。卡米尔的腿也渐渐地好起来,但是她仍旧还拄着拐杖,谁知道呢,过了那么久的时间了,她还可怜兮兮地拄着可怕的拐杖。因而叶均翔也着实在她身边照料了不少日子。
自从分班后,他们俩也并不常见面,这也正合了叶均翔的心意,卡米尔自腿脚不灵幻之后,脾气也多少变得有些暴躁,她常常地向叶均翔抱怨着,他无法说什么,只是自责的心情又更深了一些。而当她提起陈可情的名字时,眼神里流露出来的不满是显而易见的,她一面理所应当地享受着叶均翔不求回报的照顾,一面又不断地质疑着他。这让叶均翔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这到底关他什么事呢,他什么也没有做错,如今不但受到谴责,而且就连自己想要的都无法做到,非但无法做到,还无情地伤害了别人的感情。他何尝不忍受着煎熬,现在他只期盼陈可情能够对他有多一些的理解。
两年一度的秋季篮球赛将在半个月之后举行。虽则学业紧张,然而放松亦是极有必要的,近来,对篮球感兴趣的教职工与学生们都开始忙着球赛的练习了。
叶均翔与萧楠经常在操场旁边的篮球场上练习打球,天气不热的时候时候卡米尔也会在一旁观望,她坐在树底下,拐杖放在腿边,她穿着深色的长裤,白色的短袖衬衫,一头卷头随意地往头顶扎起,耳朵旁落下几丝卷发,自从她用上拐杖,大多数时候都身着裤装,往日她最爱裙装,长卷发披散下来,看上去比别人更成熟一些。她会带几瓶饮料搁在身边,待他们打累了休息时,他们便会过来喝几口饮料,卡米尔不能够亲自跑去为叶均翔送喝的,只能等他走到她身边,同她齐肩而坐时,她才能够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纸巾小心地为他擦汗,他一把拽过她扬过来的纸巾,自己往脸上胡乱的擦了,又自己扭开矿泉水瓶的盖子,咕噜咕噜喝了三大口。不等卡米尔开口,他便又招呼着不远处的萧楠以及其他的队友说要开始练习了。
萧楠此时可滋润着呢,他向叶均翔喊道,“嘿,哥们,屁股还没坐热呢,再等会啊!”坐在他身边的阮琳可是忙坏了手脚,一面拿着纸巾为他擦额角上冒出的汗水,一面将塑料袋中的水拿出来,打开瓶盖给他喝水,她洋洋得意地说,“这可是我特意烧好的开水放冷的呢,喝开水对身体好,你看,我还买了你最喜欢吃的玉米棒子,鸭脖子,噢,瞧,还有一包槟榔,我记得你是爱吃这个牌子的对不对,我没有记错哦……”她在一旁叽叽喳喳说过不停,整个就像一个刚刚堕入爱河的小女人。萧楠感动不已,“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牌子的槟榔的?你对我真是太好了,琳……”
“哈哈,我记忆力好吗,我看一次就记得了,何况是关于你的东西呢。”
阮琳同萧楠说着情人间的甜蜜话,谁也没有觉得肉麻。坐在一边的陈可情听着只觉得心酸,但也为他们开心,美丽的爱情总是让人心生温暖的。她望向了同卡米尔待在一块的叶均翔,而叶均翔此刻也正在望着他,他同卡米尔保持着距离,而卡米尔的腿不便挪动,又无法迅速地再靠近他,她在叶均翔身边急红了眼,但是她始终矜持着并不爆发,只是怔怔地看向陈可情的方向。
叶均翔一度想要走去那边看看,或是找个借口什么的,他大可以向那边喊,“喂,萧楠,你们休息够了没有啊,时间紧迫啊,回头还有一大堆的功课要做呢。”然后他大可以慷慨地起身走向萧楠那边,他们开始聊起天来,连同那边的陈可情,她一个人坐在萧楠和阮琳的身边,境况好不萧瑟。然而他也只是想想而已,在秋日尚还浓烈的日光下,他的眉头纠结在一起,眼睛也不自觉地闭上了,阳光在眼睛的未完全闭上的间隙之间不罢休地晃动着,头微微地发胀,他的头埋在膝盖上,突然之间想就此睡上一觉。陈可情见他做出这样的动作,以为他是累了,心想是否该过去关切一下也好啊,但是那不远处卡米尔的眼神始终停留在她的身上,这种明晃晃的监视行为让她难受,但是她毕竟也坦然,卡米尔遇上此祸,又不关她的事情,若说有点什么,那也是间接的,关系很少的,是吧,她们之间本就难有交集,只是因着她们喜欢上同一个男生,但是至少她们还是有共同点的,那就是她们的眼光居然也一样。
陈可情心中却也无怨无恨,可卡米尔就不是这样想了,长这么大以来,她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何曾承认过自己的失败,在她的生活里,从来也没有不能够做到的。可是应该知道,就是有人所做不到的事情,否则又怎么会有苦难这样的词语呢,何况她所遇到的在后来看来,不过是一些日后用来嘲笑和怀念的行为罢了,何以能称得上是苦难,这一代的人,何曾真正有过苦难,或许,痛苦是有的,要知道,痛苦总是与生活同行。但是生活总是生生不息。
午饭过后,陈可情便赶去了第四教学楼的五楼,今天上午一个同学告诉她历史老师让她去多媒体教室拿一些重要的资料,开学那天,她在阮琳的鼓励下当了历史课代表,她想,既如此,玩玩也就算了,不想竞选时居然误打误撞地被选上了,仿佛大家都没有当历史课代表的意愿,都故意让给她似的。这个,之所以如此说,那是因为她从前也绝没有过什么竞选的经历,她最多只参加过什么五校联合举行的诗歌朗诵大赛,那是很简单的事情啊,陈可情的记忆力也是不差的,一首短短的现代诗自然不在话下,而要富于感情地将诗歌朗诵出来,这也是简单的,似乎这么些年来,她倒是参加过不少类似的比赛,而且常常能够得奖。可是这也没有什么让她引以为傲的,所谓的奖品不过是一张红得发黑的印刷精美的纸罢了。她至今没有感受过奖是多么振奋人心。除了小学五年级时凑巧考到班级第一,妈妈给她买了一个有她人那么大的大熊。嗯,那一次,真真是让她兴奋了一个星期,而且接连三天没有睡着觉。
想到这里,她已经爬上了五楼了,居然也不累。今年的历史老师是一个面容和蔼的即将步入老年的男人,样子也的确心平气和,并且见解独特,讲起课来也头头是道,有章有节,他所讲的往往是一些书上没有的故事,大家都高高地竖起了耳朵,腮帮子撑得老高,眼珠里头也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因此大家同这个老师相处得也十分融洽,而且也每天都盼望着上他的课,因为他的课最不使人感觉到时间的缓慢。大家最恨的自然是那个难缠的物理老师,他不仅难缠,而且常常嬉皮笑脸地占用其他老师的课,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远远不及历史老师那么富有绅士风度。啊,想到这些,陈可情不禁笑了起来,虽然功课有点太无聊,但是就是这样的生活,这些可爱的人们,使得死水般的日子有了一些明媚的色彩。
陈可情正在往504室走去,忽的听见顶上一声闷雷打下来,陈可情被狠狠地吓了一跳,方才上楼之前不是还见着老大的太阳晒在头顶的么,这就要下雨了么?
先不管它,陈可情走到504,敲响了门,她轻轻敲了两下,没有动静,难道搞错教室了,她后退一步仰头看了看门上的牌子,没有错,是这个教室,她又敲了三四下,开始向门内大声喊道,“徐老师,我来了,您在吗?”里头还是听不见动静,可能是年老了耳朵也不大中用了吧。于是她又喊了两声,“徐老师,徐老师!”她又敲了几下门。不一会儿,她才听到里头响起了脚步声,大概他是听到了,他开始过来给她开门,她站在原地等着,眼睛看着她漂亮的鞋尖,她今天恰好穿了一双新鞋,是爸爸寄给他的,他忙得居然没有时间来看她,她虽然有些生气但是看到这双美美的鞋,她的心又像是放在炉火上面烤一样温暖了,是一双巧克力颜色的浅口鞋,她所喜欢的颜色,尖尖的鞋头处镶着金色的镂空花纹,她心满意足地瞧着它,心里真是满意极了,想不到爸爸会这么有眼光,并且这么了解她,她此刻是多么的欣喜啊。这个礼拜回家以后……
想到此处,门已经咔的一声开了,她抬起头的间隙感觉到被钝物猛击了一下头部,接着便一阵眩晕,只看到一个高个子黑衣服男生站在她面前,他手里举着一个东西,正眼神惊慌地看着她,她认出了他是谁,但是一秒之后她感觉身体失去了平衡,自己正不由自主地往前方青岛,男生丢下手中的东西准确地扶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