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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认识(第1页)

江以宁打量着她,眯起眼来,“你和郭承林之前就认识吗?”

“不认识。”

兰兰翻了个身,仰面看着天花板,气息奄奄,“我以血肉饲养蛊虫,你把我的蛊虫都杀了,就是想要我的命……”

江以宁蹙眉,“我并不知道,你会用自身血肉当培养皿。”

蛊虫喜食血肉,一般豢养蛊虫,都是用动物的血肉,即便有可憎的邪修,用人的血肉来喂养,也是用他人的。

直接以自己的肉身做培养皿,江以宁还未见过。

她一开始,确实没有想到这一点,就先动了手。

但就算她知道,也得动手解决掉这些蛊虫。

“以肉身饲养蛊虫,是因为它们会更听你的话,不会背叛你。”江以宁望着兰兰,稍一思索,其实可以猜到兰兰为什么这么做,“你修为不行,看样子修炼蛊术也挺晚的,想用这样的法子,强行提升你饲养的蛊虫的威力,对吧?”

兰兰喘息着,“是,又怎么样?”

江以宁淡声道:“你既然以肉身饲养蛊虫,那你就应该知道,这法子可以提升你饲养的蛊虫的威力,但必定会遭到反噬,今天哪怕你没遇上我,要不了多久,这些蛊虫就会把你鲸吞蚕食,连骨头都不剩。”

这就是以自己肉身饲养蛊虫的好处和坏处。

蛊虫养在自己体内,以自己的血肉内脏为食,它们想要活下去,就会不停地吞噬着宿主的骨血。

时间一长,就会将宿主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兰兰既然做到这一步,就应该知道这一点。

即便今天江以宁不出手,她也不可能善终。

兰兰眼里闪过一丝晦暗,攥紧了被子。

见她不说话,江以宁又问道:“我还是想问问,你为什么挑选了郭承林?如果你真的想过好日子,以你的蛊术,大可以将情蛊下在一个未婚的富二代身上,这样的话,岂不是一劳永逸?既不用背负小三的骂名,又可以正大光明享受一切。”

兰兰满脸嘲讽,她扯了扯唇,看向江以宁,“是乔万云请你来对付我的吧?她怎么看出来,郭承林是被下了情蛊?”

“我不认识乔万云,今天算是误打误撞。”江以宁说了实话,“硬是要说起来,我只能算是认识郭成浩。”

兰兰闻言,眼神动了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强撑着,翻身坐起来,理了理头发。

那动作,风情万种。

只是她那张脸,和这动作,委实违和。

如同东施效颦。

她仿佛不知道似的,摸了摸自己的脸,擦掉脸上的血迹,才看向江以宁和霍司寒季衍止等人,“你们既然认识郭成浩,那肯定认识郭承林对吧?”

江以宁不懂她为什么这么问,静待下文。

兰兰提了一口气,忍着五脏六腑中无人知道的疼痛,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回答你们,但前提是,你们得让郭家好好照顾我的儿子,他也是郭承林的儿子,不管怎么样,血脉不是假的,郭承林有义务照顾他。”

江以宁扬了扬眉,“这件事我不能为郭家做主答应你,我只能说,我会把你的话,转达给郭承林。”

兰兰面色沉了沉,却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只能尽量为自己的儿子筹谋。

她看向江以宁,“刚才你不是问,我和郭承林之前是不是认识吗?我骗了你,我们认识。”

江以宁并不意外,“愿闻其详。”

“我和郭承林是在网上认识的。”兰兰吸了一下鼻子,慢吞吞地说起来。

郭承林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爱乔万云,爱那个家。

他老早就想出轨了,只是有贼心没贼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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