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目光,把心思放在更大的更有意义的事情上面不好么?
当白芷还在为了博斯曼的衣服而感到欣喜骄傲时,陆细辛在已经不看重这些,对她来说,无论博斯曼还是地摊货,都只是衣物而已。
只有材料健康,质地精良,剪裁得当,再加上一点设计感,就是一件很好的衣服了。
至于外在的,品牌或者历史他人赋予给衣服的意义,陆细辛并不在意。
只要她想,她也可以把自己的衣服变成有收藏意义的珍品。
几百年后,她穿过的衣服都将因为她而扬名。
因为对待很多事情,陆细辛都是淡漠的不在意的态度,这样就容易给人造成一个错觉。
他们不会觉得她低调隐藏自己,反而觉得她弱小好欺负。
陆细辛倒是不怕别人欺负上门,但是她很烦对方一个个的都觉得她软弱无能,随便一个人都能上来比划两下。
这样很烦。
她时间有限,没空去一个个地收拾对方。
索性就显露一些能力,让对方有所忌惮。
经过她这一番警告,想必林景天和白芷会收敛一些,不再弄些小手段来骚扰她。
——
沈念羲很像陆细辛,有着一颗强大的心脏,他现在已经接受陆细辛是他妈妈地事实,并且能够很好地隐藏。
这么快就收拾好了心情,看得沈嘉曜都有些不相信。
围着儿子转了好几圈。
沈念羲正在画水彩画,见爸爸围绕着自己转悠,小大人模样叹了口气:“爸爸,你这样会被细辛姐姐看出异常的。”
说着,他蹙了下小眉毛,对沈嘉曜恨铁不成钢:“爸爸,你太沉不住气了。”
沈嘉曜:“……”
小家伙将水彩笔收好,有模有样地建议:“再这样下去,会被细辛姐姐看出来的,爸爸带我去副楼吧,我找桑寇哥哥玩。”
沈嘉曜瞥了一眼三头身,还没到他腰间高的儿子,冷嗤一声:“你交际还挺广泛。”
桑寇性子冷淡,不太会跟人交流,想不到念羲这小子跟他还挺处的来。
沈念羲耸了下小肩膀,觉得爸爸太看低自己了。
他一向交际广泛,所有人都很喜欢他。
沈嘉曜带着沈念羲到副楼的时候,桑寇正在死抠一个技术难题,很是烦躁。
不过见到沈念羲,还是给他一个笑脸。
桑寇很喜欢沈念羲这个小孩。
最初以为会是个熊孩子,但因着是老板家的孩子,勉强给个面子,客气几句。结果,随着深|入交流,桑寇发现,沈念羲居然是个天才。
这孩子太聪明了,不仅聪明,情商超高,说什么都能接上话。
聊了几次,两人居然成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