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餐后,叶芝立刻和叶千寻说:“赶紧的。我爸妈还等着我呢。”
她一边收拾昨天采的那些草药,一边整理清洗早上的餐盘子。叶千寻呢,则站在一旁帮着她收拾。
半个小时过去了,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收拾就绪。叶芝把门锁上后,就牵着他的手朝着家乡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只有叶芝一个人在欢笑着。而叶千寻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惯常地保持沉默。
清晨,这儿的阳光挺好。一轮不温不火的太阳悬在半空,向大地释放着自己金色的快乐。鸟儿也都从树林里出来,一个劲地在蔚蓝的天空里飞来飞去。这绿色的高坡上,青葱的野草一层挨着一层,层层叠障。
叶芝一会儿抬头望着天,一会儿又在这绿色高坡上走来走去,荡荡悠悠。也许,她已经忘却了叶千寻的存在,完全沉浸在清晨的清新之中。
叶千寻紧跟其后,并且在不远处看着她。看她如此活泼可爱的样子,叶千寻心里觉得有些失落。
待会儿自己将要与她父母见面,自己该怎样去说呢?本来,自己和她才刚刚认识一天,怎么突然就成为了她未来的丈夫?虽然,自己是处于青春期不错,情窦早开。但是,这也来得太快了,让自己有些防不胜防。
而且,自己才刚十五六岁,这么快就要见对方父母呢!我自己多少都觉得有些荒唐。按照本国的法律,见父母这种事,至少也是在二十二岁以后啊。自己这样,好像是古时候的“娃娃亲”一样。不对,和那时并不一样。娃娃亲,那是女方十五六,男方至少有二十出头吧。
叶千寻在后面慢吞吞地跟着,越想越心烦意乱。在他看来,整个蔚蓝的天空,都好像是在扭动一样。整个天空,都是在围着他而旋转。他,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中心,越觉得心慌了。
他走了一段距离后停了。此时,他想到了逃避,但却不知自己该逃往何处。
也许是有先知知觉,叶芝走了一段距离也停了。她似乎意识到问题的不对劲,就扭头向后看了看。
果然,叶千寻停在离自己一百米处。
她看着他,并且,使劲地对他说:“快点啊!不然,回去都赶不上早饭了。”
可是,叶千寻此时已经头晕目眩,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没办法,叶芝见他仍然没有动静,就转身向他走去。
叶芝来到他的跟前,问他:“你怎么啦?”
他蹲下了身子,双手放在头上。
“难道是昨天晚上着凉感冒了?”叶芝也蹲下身子关心他。
然后,叶芝想要用手去摸他的前额,试试她是否发烧了没有。
可是,叶千寻却用手加以阻拦。毕竟,在叶千寻的心里,这关系肯定不能太过亲密。毕竟,萍水相逢,只是一种缘分而已。
“没事,没事,只是有点头晕。”叶千寻连忙解释道,然后,再站了起来。
“要不咱们休息一会儿吧。”叶芝坐在他的旁边,然后要求他也坐下。
过了一会儿,叶千寻问旁边的叶芝:“芝麻,今天能不能不见你父母啊?”
听他如此说,叶芝一改脸上的欣喜之情,变得有些严肃。一旦自己决定的事,她可是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的。
她态度很坚决,说:“不行!绝对不行!”
看到她态度如此强硬,叶千寻知道不管自己怎么说也可能于事无补。
叶千寻只好坐在她的旁边,默默无语。有时,抬头看着蓝天,恰好有一队大雁从头顶上飞过。此时,叶千寻想:自己是那群里的大雁一只,该是多好啊。有了翅膀,远方就不是问题,距离也不再是距离了。
可是,没过多久,一群大雁过后,还有一只落伍的大雁。它与前面的大雁群隔有十几米远,它尽力地拍打着翅膀,努力地想要赶上它们。可是,不管它怎么用力,追上它们似乎是不可能的。眼看着两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孤雁心里有些着急,发出几声悲切的叫声。可是,那群大雁根本不去理会,只是不停地往前飞。
叶千寻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孤雁,时间一久,就会迷失在蔚蓝的天空当中。甚至,自己比那只孤雁的处境还悲催。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遇见一位陌生的姑娘,却结下了一段陌生的情缘。这所有的一切,都好像是命中注定,却实质荒谬至极。
大约半个小时,叶芝来了一句:“行啦!休息了半个小时,自己也该赶路了。”
虽然,叶千寻的心里还是不愿意的。但是,这也没有办法,谁让自己在这个世界没亲没故的呢。眼下,如果自己不按照她的套路去做,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好一点是当个乞丐,露宿街头。坏一点,那可能就是葬身至此了。
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自己对这个环境陌生,但是,目前竟然有了这样的一个优越环境,还不如就此顺从呢!
叶千寻心想:走一步,就算一步吧。
于是,他换了一种心情,笼罩在头顶上的乌云不见了,转而是天晴时分。
也许,在叶千寻看来,那只孤雁并不是和前面的一群大雁是一伙的,它的伙伴还在后面。俗话说,笨鸟先飞。这只孤雁,并不孤独,而是高傲。它正在利用自己更多的付出,以获取别人给予的尊重。
它的叫声,并不是悲鸣,而是在嘲笑,在高昂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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