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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病秧子有点东西(第1页)

雨落如幕。

朝家小厮王承抱着根足以撬动车轮的木头回来时,发现三少爷不见了!

瞬间后背汗毛竖起,木头落地砸了脚背都不知道,直到看到车厢内留下的纸条,他才弯腰搓脚:“嘶……疼疼疼……”

三少爷自己往山上走了?不用他送?体谅他路难行驾车不易?可这么难的路,这么大的雨,三少爷连把伞都没有。

虽自己了省了事,回去也有的禀告,王承仍然不禁为三少爷担忧,今时不同往日,三少爷的身体……

拿着木头撬动车轮,费了把力气,终于把车从泥坑里推出来,一脸水分不清是雨还是汗,活干完,王承拿帕子擦了把脸,再次顿住。

他可是二少爷心腹,这么多年,没怎么正眼看过三少爷,今天怎么回事,竟操心为人担忧?

用力摇摇头,甩掉头肩上雨水,感觉浑身轻松些许,他忍不住嗤笑,真是猪油蒙了心了。

对这件事不能理解的不止小厮一个,厚九泓也是,他眯眼盯着享用完点心,慢条斯理擦嘴的朝慕云,感觉这病秧子有点不对劲——他很少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这么客气。

朝慕云披着干爽披风,端起一杯热茶捧在手心,慢悠悠啜,一口,又一口。

他当然察觉到了来自侧方幽凉审视的视线,也大概能猜到别人心里在想什么,其实很简单,不过是些心理暗示技巧,以及首因效应。

有个词叫‘先入为主’,心理学叫首因效应,双方交往的第一印象,对以后的关系构建有极大影响,你希望对方潜意识里信任你,对你有好感,是可以提前准备设计,一定程度上人为控制的。

人们对美好的事物或人总是很宽容,如果你行为得体,气质出尘,谈吐优雅,睿智聪慧,给人第一印象很好,以后的关系递进就有了基石。

朝慕云并不需要厚九泓多喜欢他,对他感兴趣就足够了——

人的好奇心,是一切的驱动力。

厚九泓盯着人看了很久,突然冷笑。

朝慕云淡淡回头。

“与虎谋皮,可不是什么好事,”厚九泓眼底精芒隐现,“你可知,上一个胆敢戏耍我的人,坟头草都养活两茬羊了。”

朝慕云轻晃手上茶盏,眸底一片墨色,真诚又安静:“遂,我不会戏耍阁下。”

厚九泓还要说什么,突然耳朵微动,听到了远处人来的脚步声,按下心思,哼了一声,心说我看看你能有什么花样。

转角石台处,有两个男人拾阶而上。

他们身上穿着蓑衣,好像走了很远的路,鞋子衣角尽湿,相隔不到两尺,应当是结伴前行,可气氛很奇怪,走了很久,都没有一个人说话,前面矮瘦的人一脚没踩稳,打了个趔趄,后面高个子明明很近,也没伸手扶一把。

因为这个,矮瘦男人有了点脾气,骂了句娘,回头狠狠瞪了高个子一眼:“这回可是亏大发了,要不是因为你,也遭不了这么大的罪,还要见官过堂,我告诉你,你可欠我顿酒,知道么!”

高个子眼下乌青,皮肤是经年不怎么晒太阳的那种白,看起来有些阴郁,背微弓,腰不直,说话有些没有底气:“知,知道……”说完顿了顿,又道,“我这回也没得到什么好处,这酒,回头薛兄怕是会嫌弃。”

“怎会?”矮瘦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咧嘴怪笑,“我要是嫌弃你,还能和你一块玩?”

他拉过高个子,按着他肩膀,仿佛很亲密:“放心,没事谁愿意见官?我已经拿银子打听过了,人咱们虽见过,死不死的,可不关咱们的事,是朝家人干的,朝家那个嫡子,二少爷,你不是也听说过?人对冷春娇上心呢,两个人早就勾搭到一块了,别人色中恶鬼,失手杀人,同咱们有什么关系?”

高个子面色更阴郁:“你……知道她们有事,还介绍给我?”

矮瘦男人嗤笑出声:“要不是有点瑕疵,谁家正经大小姐能看得上你?”

高个子:“她都十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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