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语铃今天穿着黑衣大衣,裤子,鞋子也是全黑,还带着墨镜,看不清模样,这副装扮庄严肃穆,嘴角却扬起和蔼的笑容。
“阿姨,您好。我和尘屿一起来看看叔叔,”季松临伸手还礼,不知怎么地,居然有点紧张,心里责怪自己今天穿得不够正式。
吴语铃好奇地打量着季松临,毕竟从来没有一个朋友,跟儿子一起来拜祭过他的父亲。
看了片刻,吴语铃握住他的手,说:“好孩子,你有心了。”
陵园里种满柳条和柏树,一到晚秋,枯黄了叶,金灿落满地。
季松临顺着吴语铃的视线望过去,墓碑刻着“烈士”二字,却没有名字,也没有照片,一抔黄土埋葬无名氏。
见他看着墓碑皱眉,徐尘屿突然说:“我爸叫徐子华,也是出于对安全考虑,所以碑上没有名字和照片。”
电光火石间,季松临明白了,因公殉职的缉毒警察不宜暴露名字和身份,这是警队对他们的保护,毒枭何其猖獗,干得全是掉脑袋的事,警察断了他们的财路和性命,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很可能会惨遭报复。
季松临突然想起点什么,失笑道:“我居然忘了买束花。”
“没关系,我妈肯定买了。”徐尘屿才说完,就看见吴语铃走到墓碑前,放下一朵红艳艳的花。
虞美人。
颜色很鲜艳,一般人来祭祀会带扶朗花或者满天星,季松临从未见过送虞美人的。
徐尘屿似乎能看穿季松临在想什么,他在他身旁,看着墓碑:“我老爸喜欢热闹,觉着白花清冷,他当年跟我母亲求婚的时候,就是送了她一束虞美人。”
原来是惜花人。
潇潇挺立脊梁骨,手捧一束虞美人。
季松临往深处一想,就觉得浪漫。
余辰景从购物袋里拿出小酒杯,斟满了四杯酒,他端起自己的那杯,敬徐子华,烈酒浇在墓前。
起风了。
“这壶酒我封存了三年,今天特地带过来的。”看了徐尘屿一眼,他不住感叹道:“子华啊,你教出了一个好儿子,你还不知道吧,尘屿前段时间还侦破了一起大型贩毒案件,抓了十多名毒贩,连孙局都夸他厉害。”风吹得余辰景睁不开眼,他眯起眼睛,说:“对了,大队这段时间得到了坤海的消息,组里正在策划行动方案,你要保佑我们,逮捕他归案。”
末了,余辰景又说起家长里短:“你嫂子最近手艺有进步,学会一道剁椒鱼,味好着呢,我下次带给你尝尝。”
吴语铃迎着风,眼眶微红,她总有一种错觉,觉得徐子华没有离开,他就在这里,化为这片土地的风和星辰,让脚下大地更滋润的生长。
吴语铃语气温和,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杨姐的花店没开门,今天只买到一支虞美人,下回,我给你带一捧花。”
徐尘屿蹲下身,简单清理了一下周围的杂草,他笑看着对父亲:“前不久,我在大屿山蹲守了半个月,抓获了一个贩毒集团,缴了整整两百斤海洛因。至于坤海那边,您放心,我一定会亲手捉住他。”
夕阳欲落,彩霞被风吹散,变成了火烧云,形容不出的壮丽。
季松临也蹲下身,两人位置很近,几乎能挨到彼此的肩膀,他看着墓碑:“徐叔叔,今天第一次见您,我叫季松临,是尘屿的朋友,要是以后有机会,我每年都来看您。”
每年都来。
徐尘屿侧目,入眼就是季松临挺直的鼻梁,耀着夕阳的光,他转念一想,说不定季松临还真做得出来。
四人随地坐下,闲聊了好些事,本是寂寥的黄昏,无端的,也增添了一丝暖意,不像祭祀,倒有点煮酒论道的江湖快意。
余辰景是缉毒队长,定然出入过不少生死大场合,也许枪杀,刀光,鲜血对他来说,都是寻常事,活在这样环境下的人,心肠硬,但余辰景不一样,他像个寻常四十岁的男人,一言一语透露着温情。
吴语铃是个小女人,这场的场合却不见她唉声叹气,也没有顾影自怜,反倒有点豪气。
余晖燃尽,星子攀上了头顶,陵园刮起凉风,四人才顺着走道下山。
余辰景还有事情要跟徐尘屿交代,三个人就站在陵园前的人行走道处,趁此间隙,季松临去前面的宠物店,接pluto出院。
季松临原路折回,怀里多了一只小奶猫,右眼缠着纱布,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蜷缩在主人臂弯里。
徐尘屿上前,不敢靠太近,却还是关心的问:“pluto怎么样了?”
季松临颠了颠小猫咪,将它裹在一方毛毯里:“眼睛长了一颗肿瘤,已经做了摘除手术,现在没事了。”
徐尘屿看了看pluto,好像没那么害怕了,小猫眨一眨独剩的那只眼睛,透着光,比琥珀还亮。
季松临打开车门,对两位长辈说:“师傅,阿姨,你们去哪?我送你们。”
余辰景摆手,示意不用麻烦:“前面就是地铁口,我走过去就行。”说着便迈步,朝三人挥手:“先走了,下次再见,小季,有空来家里吃饭。”
季松临笑着说谢谢。
随后,吴语铃跟两个小年轻坐上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