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盖急忙摆手:“尊敬的撒母耳先生,这个东西你不用担心,我那里有个四十二叉的大鹿头标本,既然你喜欢,我送给您做个纪念。”
“那怎么好意思?”萧鹏道:“我们华夏有句俗语,君子不夺人所爱。”
四十二叉的驯鹿犄角,那可真的不常见。。。。。。
驯鹿不管雌雄,都生有一对树枝状的犄角。这也是驯鹿区别于其它鹿种的显著特点之一。雄性驯鹿的鹿角比雌鹿的鹿角要大很多,宽幅可达一米八,长角分支繁复,有时候会超过三十叉,越强壮的雄鹿鹿角分叉越多,但是超过三十分叉的雄性驯鹿就比较少见了,而四十二叉的那可只能用‘罕见’来形容了。
谢尔盖微笑道:“撒母耳先生,在我们萨哈这里,驯鹿可是随处可见的普通玩意,除了肉味不错之外,我们是在想不到它还有什么作用。既然撒母耳先生喜欢,那就带走就可以了,挂在墙上倒是一个不错的装饰。”
萧鹏道:“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客气了,可惜我们华夏再也没有野生驯鹿了,不然我真养上一堆。”
华夏也是有驯鹿的,只生活在大兴安岭东北部林区,是全世界驯鹿分部的最南端,这玩意都是生活在非常寒冷的地方的。而且在那里,总共也就一千二百多只驯鹿而已。
那里的驯鹿只能算是半野生族群,这是因为那里生活着鄂温克人,鄂温克族猎民是驯鹿部落,传统的生活方式就是驯养驯鹿族群。
但是现在的年轻鄂温克族也纷纷走出大山,到城镇里生活,恐怕再也不会回到祖辈生活的大山里,如果鄂温克族真的不驯养驯鹿,恐怕华夏的驯鹿也就绝种了------现在有人驯养驯鹿,每年都有三分之一的驯鹿幼仔喂熊,如果没人驯养保护的话,华夏境内的驯鹿可能真的能让熊吃绝种。
谢尔盖听后萧鹏的话倒是一愣:“萧先生,你养这些笨东西干什么?”
萧鹏笑道:“我喜欢各种各样的动物,我恨不得把我家变成一个动物园呢。我现在就养了不少好玩的东西。”
“萧先生的爱好倒是有趣,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它们的味道。哈哈。”谢盖尔笑道。
萧鹏道:“确实,它们的味道也确实很美味。你们熊国这里的煎鹿排味道真的很棒。不过我更喜欢活着的各种动物,哦对了,你们熊国太平洋舰队的杨维奇上将到我家做客的时候,送给我一头北极熊和一对狼獾,现在已经成了我家人一般的存在了。”
萧鹏说的是事实,但是传到谢尔盖耳朵里面却有了另外一层意思:太平洋舰司令杨维奇上将到你家做客?你这关系是要有多硬?
谢尔盖找了打捞公司去儿子遇难海域调查儿子死因去了,现在倒真希望儿子真是因为翻船溺水而死了。千万不要是萧鹏干掉的他。
他现在倒不想给儿子报仇了,而是怕如果彼得洛维奇真是萧鹏干掉的话,会不会也干掉自己?虽说自己在这里有钱有势,可是这萧鹏可真的惹不起啊。
就在谢尔盖胡思乱想的时候,却传来了杨猛的声音:“哎呀?这里不是都是野生动物么?怎么还有这么多萨摩耶呢?”
众人听了杨猛的话,歪头看去,只见林子里缓缓走出来一群白色的犬科动物,体长能有两米长,一百多斤的样子。队形保持的也很奇特,两只一组的分散在树林里。
“这萨摩长得还真不小。”杨猛感叹道。
萧鹏却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想了半天:“卧槽,你家的萨摩尾巴是这样向下耷拉着的?这尼玛是狼!”
“狼?”杨猛指着那群大东西:“这尼玛长得也太像萨摩耶了吧?什么狼长这样?”
契科夫却一脸紧张:“老板,我们要后撤,碰到了狼群了,这是北极狼群。应该是被驯鹿的血腥味引来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北极狼,这里太危险了,我们还是先撤吧。”
看到这么一群狼,谢尔盖也有点紧张,萧鹏却总感觉哪里不对。站在原地皱眉思考着。
谢尔盖听了契科夫的话,急道:“撒母耳先生,我们最好撤回车上去。这里太危险了。”
萧鹏却一直在皱眉思考,杨猛走了过来:“萧鹏,你想啥呢?不就是一群大北极狼么?”
听了杨猛的话,萧鹏猛地双手一拍,吓了众人一跳,看着萧鹏。
“这特么的不是北极狼!这是纽芬兰白狼!”萧鹏惊叫道!
纽芬兰白狼,又叫北美白狼。是一种体大头大的狼种,因为全身都是白色,又被人称为‘梦幻之狼’,原来一直生活在加拿大东部的纽芬兰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