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把活干完,动作必须要快一点,不然的话一晚上的功夫可能不够用。
向着埋葬李建华和张友民尸骸的地点走去,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夜晚发生的一幕幕情景。割断李建华的喉咙后,当时的我陷入到不知所措的慌乱中。说实话,我完全没料到自己会杀人,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当李建华捂着涌出鲜血的喉咙倒下的时候,我真的慌了神。嘿嘿,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自己还真是不像样啊。
让我冷静下来的契机就是张友民。
这个浑身脏兮兮的流浪汉竟然好巧不巧的出现在那条阴暗小巷的巷口,直勾勾的盯着倒在地上的李建华和紧握刀子的我。他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反而因为他的出现恢复了镇定。没有任何迟疑,我举刀向他冲了过去。说来好笑的是,这个流浪汉竟然慌不择路的跑向了街对面的死胡同。他就像是一只主动跌入陷阱的愚蠢猎物一般,试图在绝望中拼死一搏。
他的脏手究竟有没有碰触到的皮肤,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当时一切都发生的太过突然,太过迅速,至今为止,我已经遗忘了很多的细节。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李建华他没有碰触到我,否则的话,警方一定早就带着DNA比对报告找上我了吧。
该死,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在尸体的指甲缝中还可以提取出DNA残留物用来鉴定呢。百密一疏啊。
果然杀人是一门大学问,我还只是个初学者。
不过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即然无法确定那个臭烘烘的流浪汉的指甲中有没有我的皮屑组织,就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让他的身体和李建华的头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好了。就是不知道我带来的那些化学制剂的量够不够,这毕竟可是一具完整的成年男人的尸体啊。
“虽然头和身子不是一个人的,不过这应该不影响‘完整’这一定义吧。”我一边用便携式的小型铁锹挖着泥土,一边被自己的碎碎念逗笑了。
或许是埋得太深了,当挖掘到已经高度腐烂的尸骸的时候,我已经累得浑身是汗了。为什么记忆中埋藏尸体的时候并不觉得累呢?可能是当时精神处在高度兴奋中吧。
不是说我现在就是平常心了。只不过与当时心脏都快要从胸膛中蹦出来的亢奋情绪相比,此刻的我的确显得过于平静了。
这就是一回生、两回熟吧。
再加把劲儿,只差最后一步——
“需要搭把手吗?”
“不需要。”我随口应道,“一点体力活而已,谢谢——!!”我猛地转身看向身后传来声音的方向,该死,竟然是那个瘸子!!“你。。。你。。。你的拐棍呢?!”我语无伦次的问道。
“这就是你最大的疑惑?我的拐杖去哪儿了?我又不是残疾,我只是身体受伤行动不便罢了。虽然伤势仍没有完全康复,不过丢开拐杖自主行动还是OK的。”瘸腿的猴子先生沐浴在清凉的月光中,他脸上那抹得意的微笑让我恨得牙根直痒痒。
“不可能。。。”我低吼道。眼前的一切让我的大脑处在宕机的状态,仿佛有人在我的脑子里放了一台大功率的发动机,嗡嗡嗡的狂暴噪音几乎快把我的脑仁冲爆了!
“什么不可能?”
“你们不可能跟踪到我!”
“的确,你的小聪明让跟踪你变得极其困难。从某种程度上说,你把所有想要跟紧你的人和车都甩开了。随便说一句,王轩,你穿女装的样子很顶。”
我死死的盯着他,同时在心中告诫自己,保持冷静,他只有一个人,就算都不被他看在眼里了,直接弄死他就好了,我没有听到引擎的声音,他不是开车来的——
“我的确不是开车来的,”——这个混蛋难不成会读心术?!——“我也不会读心术,”——你还说你不会!!——“你的眼神把你的小心思都出卖了,我全身上下都是伤,所幸这双能够看穿本质的眼睛还完好无损,仍旧如星辰大海般深邃,”——你TM有病吧!——“我只是忧伤而已,”——谁来管管这个开G的混蛋!
“我是徒步走过来的。”瘸腿男笑着说道,“考虑到你一听到车辆驶过的声音就如同惊弓之鸟一样,也只能走过来了。因为腿脚不灵便的缘故,我可是走的十分困难。”
我死死的盯着他,握在铁锹把上的手攥的手心疼。
“看我是个伤员打算动粗。哼,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让你两条腿你都不可能是我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