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不愧是主角,还得是你啊,苏墨白,
刚一出场那衣服瞬间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头率那是百分之200啊,
没办法,穿的衣服破烂,也就算了,你穿个人字拖的啥的,也就勉强忍了,万一是广东那边来的富豪收租公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你脚即使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一块布包扎了一下,但是,还是鲜血直流啊,走哪,哪都有血迹,你过来留记号来了?
围观群众虽然平时也见过一些比较有钱的,比如艺术家什么的,穿着稍许另类,但还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你这样的,
恕我们没看见世面,真的是第一次见啊,
也怪不得我们在这说你啊。
吃瓜群众的冷嘲热讽,苏墨白当然听得到,可是,他并不在乎,
神会和人计较他们说了什么吗,并不会,
再说了,不这样,怎么能显示出他神王的独特呢,还怎么让顾灵珑注意到自己呢。
苏墨白早就远远就看到了,走过来的顾灵珑。
果然有效啊,
不愧是我。
不得不说,顾灵珑是真的美,倾国倾城亦是如此,真人比照片还要漂亮几分,
嗯?
在苏墨白看到顾灵珑,正在为顾灵珑的美所感慨的时候,紧接着就发现了她此时正紧紧的贴在了一个男人身上,
好家伙,这一波,直接让苏墨白怒气值叠了一半,
在他的心里,顾灵珑早就已经是自己的女人了,除了自己以外,其他谁,都是糟蹋了顾灵珑,但是,她现在却紧贴在一个其他男人的手臂上,
这顿时让苏墨白感觉自己头上带着一片青青草原,那上面住着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
咳咳,跑题了,
随着顾灵珑的逐渐走近,苏墨白看清了她紧贴男人的面容,
“我(草是一种植物)”,
这不是唐雪的那个豪华舔狗叶不悔吗,这是怎么回事,顾灵珑怎么还会紧紧的贴着他,显的很亲密,
一个接一个的疑问充斥在了苏墨白的脑海之中。
而在苏墨白直直盯着看叶不悔的时候,叶不悔也是看向了苏墨白,
这苏墨白这什么眼神啊,他该不会是喜欢男人吧,不应该啊,
之前书里没有交代过啊。
“?”
他脚怎么了,这是去偷东西,被人发现差点被打断腿了吗,还是犯了天条,踩到地雷上面了,
这真的不怪叶不悔这么想,双脚脚踝处血肉模糊,一直在流着血,
而双脚呢,被一些衣服扯下来的布包裹着,还肿的那么老高,
跟个老鸭似的。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