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昌哪里料到王畿讲学的时候风趣,可私底下的时候竟然也这样平易近人,甚至还随便乱开玩笑。脸都给吓白了,一时间竟完全没注意汪孚林刚刚在称呼了一声龙溪先生之外,还称呼另一位为夫山先生。好容易在哥哥的低声提醒下平复了心情。他方才使劲回忆着当时的事,随即有些磕磕绊绊地开始说了。也顾不得是否有什么条理。
“我和大哥在濂溪书院已经快两年了,今年年初正月里,大哥被人拉去参加文会了,我想进城逛逛,因为很多地方人多,不知不觉就进了一条偏僻的巷子,后来就遇到了一个人。那时候我真不知道她是女的,因为她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我本来以为是乞丐。可上去发现人还有气,而且年纪不大,想想实在是太可怜了,就背人去了医馆。”
尽管陈炳昌的叙述有些没条理,但听到这里,不论王畿还是何心隐,又或者汪孚林,全都对陈炳昌的人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至少,在看到路上倒伏着疑似尸体的时候想着救人而不是拔腿就走的,实在是太少了。就连汪孚林自己扪心自问。如今的他估计会去看一眼,因为他有自信没人敢讹他,能讹他。但要是放在前世里,顶多打个电话报警又或者叫救护车。因此,他忍不住问道:“我记得你们兄弟并不是很宽裕,要救一个垂死之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陈炳昌不安地瞥了一眼身边的哥哥,见其狠狠瞪了自己一眼,他的声音顿时变得更低了一些:“我把人背去了医馆之后,这才发现她是女的,而且身上都是被棍棒打出来的伤势。大夫虽说把她救醒了,可她却没办法动。后续伤药不能断。她说是跟着父兄进城与人失散,后来被人劫财。哭得伤心极了。那时候书院正好放春假,同住一个号房的几个人除去我和哥哥,还有那个刘贤,都回乡过年了,我就谎称她是我一个朋友,偷偷把她带进了书院。因为我典当了家传的银锁片去买药,为此还被大哥狠狠骂了一顿……”
随着陈炳昌的继续讲述,包括这个瑶女女扮男装在书院号房里整整住了半个月,中间最为难的便是解手,陈炳昌只能将其放在最靠墙的一张床上,并且拉帘子作为隔断,但最终还是被刘贤抓住了把柄,这也是之后刘贤对他们兄弟呼来喝去毫不客气的最大原因,这一系列经过,汪孚林等人都大体听了个明白。至于这个瑶女的离去,则是最让陈炳昌怅然若失,
因为人是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根本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只留下了一只银镯子,仿佛是为了抵偿他典当的银锁,他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姓。
汪孚林却听出了此中一点玄虚,不禁皱了皱眉:“既然她都没对你说过姓名,你也好,还有之前那个刘贤也好,怎么就知道她是瑶女?”
“那是因为,是因为……”
前头陈炳昌虽然说得不是最有条理,但至少还能听得出坦坦荡荡,纵使对那位救助过的女子有好感,可也绝对没有闹出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堂来。可是,眼下他这支支吾吾,却让屋子里三个心里最是透亮的人不得不有些猜测。还是陈洪昌实在看不下去弟弟那脸色通红的没用样子,抢过了话头。
“二位先生,汪巡按,要说怎么知道她是瑶女,还是我来替他说。那女子被刘贤识破女儿身之后,我们兄弟只能瞎掰说她是表妹,这样拖过了两天,有一天夜里她突然连声惊呼,似乎是发了癔症,我和小弟都吓了一跳,少不得起来想把人叫醒,谁知道她一开口就是一连串我们根本听不懂的话。要说我们到濂溪书院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听不大懂广府话,小弟却听得懂,所以知道她说的根本就不是广府话,所以等到她醒来之后,我和小弟,还有听到动静的刘贤自然全都上前盘问,她这才承认自己是来自罗旁山的瑶人。照我和刘贤的意思,立刻就想把人送去官衙,小弟却硬是不肯。”
陈炳昌见王畿何心隐以及汪孚林全都面色凝重,他慌忙解释道:“不是的,我不是那时候才知道她是瑶女。我之前趁着白天悄悄和她说过不少话,她虽没告诉我姓名,但却告诉我说,她阿妈是瑶女,她阿爸是汉人,但因为族人不同意,硬生生拆散了他们,她阿妈后来郁郁而终,她离开罗旁山,就是来找失散多年的阿爸……”
陈洪昌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笨蛋,那时候你病急乱投医,还拿刘贤也同样窝藏过人好几天来要挟他不许说出去,要不是因为这个,他会那么恨我们兄弟?是,她是留下一个银镯子给你,但除了寻医问药那点钱,她就不想想你担了多少干系把人留在濂溪书院,甚至可能为此丢掉前途?这样的女人,只有你把她当宝贝!”
“我……”
见陈洪昌一脸恨铁不成钢地怒瞪弟弟,陈炳昌则是耷拉了脑袋再也不做声了,终于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汪孚林少不得咳嗽了一声,随即才开口问道:“那瑶女留下的镯子还在吗?”
“还在,我本来是打算去熔成银锭子,以防上头有什么记认,到时候会连累了小弟,但小弟死活不肯。当着两位先生和汪巡按的面,你还不拿出来?”
陈洪昌只希望能够借着今天的机会,把这件让自己始终牵肠挂肚提心吊胆的事给解决了,当下一面说一面用胳膊肘狠狠撞了弟弟一下。直到这时候,陈炳昌方才迟迟疑疑地从怀里拿出了一样用手帕严严实实包着的东西,拖着沉重的脚步上前,最终将东西交给了汪孚林。之所以是汪孚林,而不是他们兄弟二人都敬仰的王畿,只是因为他还记得汪孚林的一饭之恩,还有那让人如沐春风的言行举止,希望汪孚林能够放过那个可能已经混进了广州城的瑶女。
汪孚林细细一看,却只见这与其说是一个镯子,还不如说是一只臂钏,还有可以调整大小的活口,接头两边是很精巧的鸟纹,通体都是手工雕琢的纹饰,乍一看工艺非常精细。之所以说是臂钏,是因为寻常女子手腕大小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大,而且如果真的那瑶女遇到打劫。手镯无论如何都保不住,但藏在袖中的臂钏就不一样了。可是,他记得瑶族女子的银饰行头之丰厚,放在后世也是有名的,可瑶族女子有戴臂钏的习惯吗?
“咦,居然还有字?”汪孚林细细一看,继而就递给了王畿和何心隐,心里却在寻思那上头的几个字。
贺秀珠吾女芳辰。
ps:昨天见了影视圈的几个朋友,听说了一连串禁令,这个不许那个不许,古代历史政治都快要成雷区了,心情低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