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蛋在饭桌上表达了自己对家人的感谢,并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念书,将来光宗耀祖,还要给他奶和他娘挣诰命,听得大房跟三房羡慕极了。
转念一想,侄儿这么有良心,难道真发达了还能不管他们?于是又将心放了下来。
农村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些村里的八卦,菊花都是在饭桌上听长辈们讲的,今天也一样。
刘春花先给所有人分了饭,然后说道:“我今天瞅着有个包头巾的女人进了于老混家院子。”
这稀奇吗?放在别人家,谁家没个走亲戚来朋友的,不稀奇,但于老混家可不一样,他们家不说是亲朋好友避如蛇蝎,也绝对没人会上门,除非那人想不开。
“那是来干啥的?”于老蔫问。
明明是在自己家,刘春花却还是压低嗓音,这让大家有种莫名的兴奋:“别人兴许不认识那人,我可是见过的,老头子,你也见过。”
包头巾的女人,于老蔫在记忆中寻找一番无果:“是谁?”
“是个牙婆!”
牙婆。
于老蔫一愣:“牙婆上于老混家干啥?他不会是又要卖孙女吧?”
菊花手中筷子一攥,耳朵竖得老高。
这刘春花就不知道了,她之所以认得出那个牙婆,是因为村里那个去做丫鬟的女娃,就是走的这牙婆的手,当初牙婆来村子里带人,那家人虽藏着掖着,但还是叫刘春花看见了。
接下来,老于家展开了热烈讨论,都在想于老混想干啥,是不是又要卖孙女,以前满蛋就是被卖的,说是给人做童养媳,可拿了好处送走孩子,不就是卖?来蛋也是,那老鳏夫前头死了好几个媳妇,有人说是打死的有人说是病死的,不管怎么死的,绝对不是个好人家,可对方愿意给钱,于老混直接把孙女给了出去。
好好个于家村,偏偏出了于老混这等人,叫人出门在外抬不起头。
菊花这顿饭吃得难以下咽,她以前也觉得被卖掉不一定是坏事,像那户做了有钱人家姨娘的姑娘,生了儿子站稳脚跟,还能帮衬家里兄弟,人家大瓦房都起了好几间!
可就在去年,有家丁打扮的人来了家里,硬是将那大瓦房给拆了,闯进去一顿打砸,后来才听说,做姨娘的姑娘犯了错被大夫人发卖了,孩子也已病死,至于那姑娘被卖给了谁,卖去了哪儿,无人知晓。
能做丫鬟已是不错的了,倘若被卖去烟花之地,更是被吃得骨头不剩。
菊花每每想起这件事,都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当爹当娘,就能随意卖孩子?人怎么能像牲口一样被随意买卖?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饭,菊花谎称肚子疼,借着钻茅厕的功夫溜出了家门。
她得去跟二堂姐她们说一声,免得她们无知无觉便被卖了。
冬天天黑的早,再加上冷,几乎没人在外头遛弯,整个于家村都很安静,菊花还没走到于老混家门口,就闻到了一股极为诱人的肉香。
她小时候馋肉,常常站在做了肉菜的人家门口使劲闻,现在长大了不好意思那么做了,但偶尔闻到还是有点迈不开脚。
跟三姐一起吃的那只烤鸡,是菊花长这么大吃过的最好吃的肉。
她吸了吸鼻子,闻出这是菌子炖鸡的味道,于老混家的二堂姐抱蛋做菜很香,于老混常常在村子里吹嘘,说他这个孙女就是黑了点丑了点瘦了点,但能干活会做饭,不给二两银子是绝对不嫁的。
菊花想了想,还是没有过去,她想,明天说也是一样的。
这一夜村子里的狗疯狂叫不停,吵得人睡不着,天还没亮的时候,睡得迷迷糊糊的菊花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吵醒。
“老三!老三!快起来!快!出事了!出大事了!”
是二伯的声音,历经三姐失踪于宝蛋溺水死亡等事后,菊花睡得很浅,她一骨碌从床上坐起,另一边于老三也披着衣服去给于老二开门,这才发现家里竟然灯火通明,要知道平时为了省灯油,他们家都是天一黑就上-->>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