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娇娇作为设计师,喜欢做衣服之余,最喜欢的就是打扮人,这也算是一种职业病吧。
赵鹏程的身材,那是妥妥的衣架子,除了各种好看漂亮的童装和自己的裙子,其实余娇娇最大的兴趣就是打扮赵鹏程。
但是有的衣服做出来,是需要恰当的鞋子来配的。
余娇娇之前手痒给赵鹏程做了一条工装裤,可裤子做好了,却没有合适的鞋子搭配。
要是后世,作战靴马丁靴什么的,网上下单三天就送到了,甚至不想等的话,去鞋店转一圈也就ok了。
可现在,皮鞋就那么几种,牛皮拐(翻毛皮鞋)倒是勉强可以,但颜色跟黑色的工装裤又不搭。
于是余娇娇一咬牙,专门把作战靴的图纸给设计了出来,专门在商都市找了会做皮鞋的老把式,给赵鹏程订做了一双作战靴,她连脚后跟的三根钢钉都没省。
总之穿在脚上,那叫一个荷尔蒙爆发男人味十足,至于刚穿上的时候夫妻间的一些需要和谐的内容,咳咳,就不提了。
当然,这鞋子也不是没有缺点。
局限于材料工艺本身的缺点,这个订做的作战靴鞋底比较硬,余娇娇自己试的时候并不是很满意。
但赵鹏程显然对这个鞋子非常满意。
这个冬天,他脚上几乎一直是这双鞋子,除了睡觉的时候,就没舍得换下来过。
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鞋子上的时候,一个阴恻恻的女声在后面响起:“鞋怎么了?你对我们家老赵的鞋有什么意见?”
赵鹏程看到余娇娇一脸欣喜:“你怎么来了?”
余娇娇娇俏的抽了抽鼻子,一脸嫌弃道:“我要是不来你还不被欺负死?”
在余娇娇的印象里,赵鹏程还是那个不善言辞,被人欺负了也就欺负了的二傻子。
余娇娇觉得,他不是没能力反抗,而是怕自己的反抗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所以一般被欺负了能忍都会忍着。
总而言之,在余娇娇的意识里,这是一个善良到有些傻的把自己的超高武力值给封印了的二傻子。
赵六他们的注意力早就被余娇娇手上寒光凌冽的刀给吸引了:“你你你……”
余娇娇拎起刀晃了晃,刚好一片叶子不知怎么的飘了过来,余娇娇朝叶子吹了口气,叶子换了个方向,往刀刃上落去。
无声不息的,叶子变成了两半再次飘落。
余娇娇道:“我这把刀快吧?刚才正在家里杀鸡呢,出来的时候就提出来了,哎,这上面的血我都没来得及擦呢,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没了,真是刀不血刃。”
她的目光不怀好意的在赵六脖子上徘徊:“这可是有名的王麻子杀猪刀,我专门买来砍骨头的,啧啧,别说,这刀就是快,砍骨头也没比刚才那叶子难到哪里。对了,你们刚在说啥来着?我怎么听说你们想逼着我们家赵鹏程给你们家一人买一辆拖拉机?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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