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有条不紊,甚至可以说是教科书级别的下令。
只是他似乎忘记,理论要结合实际。
岑溪从小在家里学过家传的兵法和武艺,或许他年轻,但并非什么都不懂。
孙暠让他突袭,他就突袭,可什么叫做突袭?
趁着敌人立足维稳,阵型尚未整齐,冲入敌阵之中,将其撕裂,破开对方的防御。
在这个基础上,才是伤害最大化。
也就是说,突袭的主要目的,就是‘破阵’!
“太慢了,太慢了!”岑溪大笑,提刀冲入敌阵之中。
手起刀落,带起三四根胳膊,刀盾兵举着盾牌的那条胳膊。
那么多人结阵,排得越整齐,可不越方便他砍?
不过大刀也有大刀的缺点,后摇太长,劈砍之后要收刀需要时间。
正常来说,只要对方反应过来,给他几枪,就能把他捅成马蜂窝。
只是岑溪突袭而来的样子,太震撼了,以至于这些士卒,甚至将领都没能立刻做出反应。
当下面的军官,要下令反击的时候,岑溪麾下的士卒们,已经赶了上来。
一边护卫岑溪,一边扩大战果。
身为前锋,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撕开对方的防线!
“敌将,可知道你们失败在什么地方吗?”岑溪大笑,“你们为在后面偷袭我们,所以加快了行军步伐,反而让你们的士卒疲惫不堪!”
当然孙暠也在赶路,只是行进速度不快,士卒们的体力还保持着。
同时又有绑腿在,长途跋涉这玩意,对孙暠部来说,副作用会小许多。
可敌军不行,上万人的队伍,至少也有六七成是新兵。
还没有操练半年,再加上谁知道他们是多久操练一次,可能五天,可能十天的,能结阵,已经算是‘训练不错’了。
半年的训练,体力可没办法提升那么快。
这一路跑过来,已经疲惫不堪。于是岑溪趁着对方疲惫,发动突袭,自然是一举见效。
若是放着他们防御那么几分钟,可能都没有那么容易。
岑溪出言调侃的同时,手可没有闲下来。
长杆大刀就是好处,有效杀伤范围在两米上下,一方面不会伤害到自己麾下士卒,一方面能斩杀到附近的敌人。
更别说,他一边朝着前面杀过去,一边出面嘲讽,以至于金尚及其麾下将领,内心开始动摇。
“少听他废话,变阵,将其包围起来!”金尚到底是经验丰富的……嗯,文官,当即下令。
“喏!”下面的军官闻言,也反应过来,不能让对方这样嚣张下去。
只要变阵,只要包围对方,限制对方的移动,骑着马的岑溪,就是个活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