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森以为自己可以免遭池鱼之殃,最后发现自己还是太单纯了。
忘了当受气包本身就是助理的工作内容之一,怎么可能完全避开?
“洪森!”
“我没聋,也没哑,我在呢三爷。”洪森赶紧答应。
“备车,去找南嘉。”
“啊?”
“啊什么啊?听不懂吗?”梅锦煜吼道。
“听的懂。只是您恐怕还不适宜公开露面,因为阿大还没有找到,万一……”
梅锦煜当然知道洪森的意思,但现在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再这样藏着,南嘉就要被人给抢走了!
秦歌出来抢也就算了,他也算是有这个资格,傅老二那样的牛鬼蛇神都窜出来了,真是太气人了。
“备车!”
“好的,三爷。”
……
南嘉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大白天的秦歌要带她来酒吧。
酒吧不大,位置也没在酒吧街。
但从装修到摆设都非常有个性,从进门一开始,就到处都摆着玫瑰花。
各种颜色,各种品种,来自不同产地的玫瑰花。
这家酒吧名字就叫花季,听着显青涩和幼稚,但其实这个名字有关过往,有关时光。
南嘉眼里有泪,看向秦歌,努力保持微笑,“谢谢你。”
“你还记得?”
“记得。”
彼时年少,南嘉很调皮,看中了学校花坛里一朵盛开的玫瑰,找秦歌去替她摘。
秦歌认为摘学校里的花不好,说放学后去花店里去给她买。
南嘉任性,不肯答应,就不理他了。
后来秦歌自己去了花店,给她买来一大束白色玫瑰。
梅金铭已经把那朵花摘来给南嘉了,南嘉特别开心。
南嘉说,肯为女生冒险的男生,才是真正的英雄。
这样的话自然是幼稚的,却让秦歌很多年后都还记得。
他一直很后悔,早知道他就应该去为她冒险的。
然后也觉得自己的那一束玫瑰,真的不如梅金铭跳到花丛偷出来的那一朵有价值。
如果自己当初那么做了,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