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估计在被抬出来之前,又被下药了,个个都是双眼紧闭,麻袋一样,既不吱声,也没动静儿。
他们被随意扔在地上,堆在一起,排好了顺序,等着热水烫洗。
在墙头上蹲了一会儿,从他们的谈话中,谢朝雨知道了,这里的人属于“半魔”族,由于先祖们在个人问题方面荤素不忌,族人便融合了妖、人、魔三族的特征,血统杂驳。
长相、寿命和体质虽然都随了妖魔两族,但生活方式方面,他们更喜欢人族这样的,自我认知也是“半魔人”。
但谢朝雨觉得,从吃人这个事情来看,这个族群的本性可能更偏向于以前喜欢茹毛饮血的妖魔两族。
而半魔人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也是从先祖那里继承下来的,是他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家园。
至于为什么一直处于黑暗之中,似乎和上万年前发生的事情有关系。具体是什么事情,谢朝雨没听到有人提起,也许是禁忌,也许是因为这些半魔人自己尚不清楚。
。。。。。。
加上“郭尚书”,地上一共堆了七个人。
牛头锅里的水很快就烧开了,那水的颜色也是黑黄相间,在大火的熏蒸之下,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臭气味。
半魔人对那气味好像习以为常,谢朝雨看见有个舀水的妇人,还端起水瓢直接喝了几口。
男人们上前,动作麻利粗暴地,将第一个人身上的衣裳三两下扒光。
这是一件在十方城里,富商豪绅们都很偏爱的丝绸长袍,触感柔软细滑,扒衣裳的男人拿起这件衣服在自己光裸的胸口蹭了蹭,接着就飞快地套在了身上。
“外面的人日子过得真舒坦,你们看这布料,比祭司大人用的还要好!”
男人乱七八糟地绑了衣带,抬起胳膊在身边人身上蹭蹭,让他们感受这布料舒适的感觉。
“真的啊!比我家婆娘的脸还要细腻!”
很快,一群男人一拥而上,将剩下的几件衣裳也抢光了。
叶无讳眼明手快,施了个障眼法,在那些男人动手的同时,就飞速将“郭尚书”的金钱纹锦袍给变没了。
体外分身的衣裳和身体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灵力凝成的假象,真要被扒,衣裳就会在离开身体的那一刻化为虚无,好险没暴露。
不过,谢朝雨假装随意地瞥了一眼地上光溜溜的“郭尚书”,一时不知道是该吐槽还是该同情。
两百多斤的郭尚书,那身材,没法看。
侧身倒地,肚子竟然大到能贴地皮,一想到这是自己道侣变幻出来的人,她就忍不住操心,若是多年以后,叶无讳上了年纪也变成这个样子,日子怕是不能往下过。
叶无讳以为她是不好意思了,毕竟男女有别。
便安慰道:“半魔人不是给他们留了底裤吗?”
谢朝雨心疼地拿翅尖儿摸了摸黑毛球的脑阔。
“傻不傻,你以为自己两百斤的五短身材,在大家眼里还有性别之分吗?”
那底裤,真的无所谓。
眼看着七个人都已经被洗刷干净,就等着下锅了,谢朝雨戳戳黑毛球。
“我们就这样看着真的好吗,七个之中,有三个,都是我在藏春见过的熟面孔”
黑毛球道:“巧了,边上最瘦的那个,我在码头见过,他是工部的一个侍郎。”
去监工的时候,那位侍郎还指着叶无讳对工头说“这小伙子长得这么瘦,用他这样的劳力卸货会不会亏损?”
要不是后来工头看见他一次比别人多扛好几个麻袋,怕是真的要听那侍郎的话,将他开除了。
叶无讳觉得,作为一只鸟妖,自己心眼小点、记个仇,这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