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强大的冲击力和机动力,决定了他们对付步兵,正规军或者贼寇都好,都可以轻易以少胜多,即使面对大军,也有很大的机会能够安全撤退。
因为经常带在身边,骑士和骑兵往往会作为贵族的门面之一,有时比起单纯的房宅庄园以及藏家之宝都要管用的多。
“这么说,若是组建一支比较小的骑兵队,倒也不是不可以……”
黎恩正自言自语着,就突然听见琼斯的话声。
“嗯,大规模的骑兵,我一时间还帮不上你太多。
但若只是一小支精锐的话,我还是有些办法的。”
黎恩不由得大喜。
……
看着下边场地里纵马驰骋的骑士们,莱斯林虽然一直都有所羡慕,但白白羡慕是没有用的。
他自己也在自己的一块领地上倾力培养了十人的骑兵,并不是那种骑着马的哨探,而是货真价实能够持矛冲锋,然后挥剑战斗的骑兵。
不,准确的说,他是专门找来了骑士的训练方法,按照那个来行事的,每人还配了一个扈从。
过不了多久,计划成功的话,他便有能力扩编自己麾下的骑兵。
到了那个时候,这些骑士就可以充当队长,每人带两三个学徒,迅速拉起一支近百人的骑兵队来。
到了那时候,就可以把某些眼中钉的家伙给拔除掉,让自己原本分散的领地联成一体,成为霸业之基!
心潮澎湃之余,他也不再羡慕,收回了眼光,便开口问道:“我的那支骑兵,练得如何了?”
之前的秘密聚会已经散了,如今他已经在自己的包厢之内,身旁也只有两个心腹人士,自然不用再遮遮掩掩什么。
“少爷,昨天收到的信里写了,您的计划大获成功。”
健壮的管家低声说道。只不过看他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做了一笔成功的生意或者抢了一笔钱的大盗那样。
不过事实其实也差不多吧,妮娜这样想到。
少爷的计划其实并不刁钻难懂,但却少有破绽。
私下里派出心腹带着可靠的士兵和骑兵们装作匪徒在商道上打劫,同时也兼着练兵的任务。士兵都携带着军用的弩箭,又有骑兵追杀,自然不会有人逃出去泄露真相。
又派人去宣传有一股悍匪到了这里,那个头领多么多么强,匪徒们多么多么凶狠。
当商人们恳求领主府出兵剿匪的时候,自然又敲了一笔军费,然后随便杀进几个土匪窝,从里面“搜出”一点被劫的货物,这就算大功告成了。
既达到了练兵的目的,还赚了一大笔,又得到了斩杀悍匪的的名声,这可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老实说,妮娜也觉得这样做有些不义,但少爷早就说过了,这世上的贵族,没有几个是心善的。
你不凶狠地对待他们,他们就会反过来咬你。
只有对外人凶狠,才有善待厚遇自己人的资格呢。
想起那时少爷看着自己的眼神,妮娜不禁有些陶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