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奴身,其实说的就是奴隶。
尽管来大唐的时间还不算长,但姜云志一直都认为自己融入的很好,虽然还有不合拍的地方不过他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然而现在程处默一句话就让他认识到了这个时代与后世完全不同的地方。
人权。
奴隶在这个时代是完全合法的存在,别说买卖,甚至奴隶主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奴隶的生死。
这个时代和他想象中的盛世大唐完全不一样,虽然他早就知道贞观时期的大唐还远远不到盛世大唐的地步,但这些阴暗面是以前他所不曾了解过的。
小妾都可以随便送人,更别说是奴隶了。
他本以为当初在弘义宫自己提醒李世民处理掉那些参与制造炮弹的工匠就已经是很残忍的了,但现在他知道真正的残忍要比那个残忍多了。
最起码,那些工匠会死的很痛快。
可即便是这样,当初那个决定还是他纠结了好几天才做下来的,这也就是不用他动手,若是让他亲自动手的话怕是还会拉胯。
“对了,你应该有钱吧?”就在姜云志纠结的时候,程处默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这个倒是有,之前陛下和太上皇都赏赐了不少。”姜云志点了点头,这个他还是有的。
他现在在大唐缺少的是根基,而不是钱,或者应该说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虽然距离世家大族的那种程度还远得很,但想要生活,而且还是富足的生活下去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哪怕是再养上几十个侍女下人的。
程处默闻言松了一口气:“有钱就行,虽然那些奴隶都很便宜,但若是想要补充一个家需要的也是不少的。”
“我们虽然家里都还有钱,但我爹他们在这方面管得很严,每个月的例钱都是有限的,怕是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说到这里,程处默几人也是讪讪的笑了几声。
还真不是他们舍不得钱,事实和他们说的几乎没什么差别,他们虽然有例钱,也就是零花钱,但是都不多。
再者说了,初唐时期还是个钱物混杂的时代,汉武帝刘彻发行的五铢钱虽然还在这个时代沿用,但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统治力。
初唐时期是属于钱帛混用的时代,铜钱仍然有用,但远不及丝绸和绢帛稳定。
也就是说,丝绸和绢帛在这个时代其实就是货币。
至于金银?对不起,这和明清时候可不一样,贵金属的量并不多,几乎很少有人会用金银当货币。
当然了,它们还是有货币的能力的,只不过因为价值太高了并不是很方便。
这就好比你出去拿着一张一百块的去买个两毛钱的泡泡糖,人家常用的都是一毛两毛的,怎么给你找零?
是给你几车布帛?还是给你几百斤的铜钱?
这还是官方的,寻常百姓用得更多的还是以物易物的方式。
家里缺布做衣服了,拿点儿粮食出去换点布;孩子要成亲了,牵头羊出去置办点用品。
所以说,没有哪个世家子弟会在出门的时候带上很多的钱,因为实在是不方便。
“嘿!小叔叔,兔子烤好了!”
正想着呢,程处默的声音响了起来。
“来,云志,这个给你!”程处默撕下了一只兔子腿,递到了姜云志面前。
也没有推辞,姜云志接过来之后就啃了两口。
没有用香料,只用了盐调味,而且还是粗盐,味道一般,但这已经算是不错了。
毕竟寻常人家就算是盐都没有,更多的还是醋布之类的东西。
“一会儿去哪儿啊?”长孙无逸啃着另一只兔后腿,弄的满脸都是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