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我能够理解老板那点心思,换谁都不会愿意被一个刚进企业没多久的青年连累!
众怒难犯啊!
不过,我这些天已经赚到了二十万打赏,就算与直播平台二八分成,也有十六万左右,再加上琴晶晶允许我住在她的小楼里,基本不用花钱,倒也不愁生计。
当然,我并没有对现状感到满足。
毕竟,琴晶晶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少女,还没有上大学呢!
把我留在她家里的事情,她也没有告诉身在国外的父母。
如果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女儿收留了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还关系暧昧的话,不分分钟冲回来“大开杀戒”一场才怪!毕竟,这里是琴晶晶的家,又不是我家。我要长期留下,各种意义上都不妙。
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在外面买一座房子。
如此一来,才能够既不用让琴晶晶收留自己,又能够把身在农村的二老接到城市里面来。将来,还可以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炫耀一把,在他们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
为此,赚钱是必不可少的。
但,自己一直躲在家里,却又哪里有什么赚钱的机会?
我这个发愁啊!
就找了几个本地灵异事件高发的地点,寻思要不要晚上偷偷摸摸的去。如此一来,或许可以提高一蹶不振的观众热度,增加打赏自己的收入。
明明雨季已经过去近两个月,大雨却丝毫没有减弱之势,反而最近变得越来越大了。每次出门,我都是头顶湿漉漉一片,脸上同样湿漉漉的皮肤总要好一阵子才能恢复温度。
不知何时,急匆匆行走的夜色与大雨下面的我裤腿被不知何物给刮破,腿边,更是传来了灼热和细微的刺痛感。
大约是受伤流血了……
我一愣,往周遭一瞧,大多数是不可能让我进去休息的店铺。唯独一间灯火通明,看上去是休息的地方。
就是招牌后面的“夜总会”三个字有些不太妙。
但是,周围已经没有什么其他地方给我挑选了,而且我可以对天发誓,自己绝对不是为了与小姐姐们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才进去的……
夜总会的全称叫做“天下人间夜总会”,据说,早年曾经有一个富二代在这里救下一个被流氓纠缠的女厨师,事后他们居然终成眷属了这种不科学的爱情故事。
在自己眼中,这种天方夜谭的事情确定不是那个富二代为了讨佳人欢心才自导自演的?
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摆动腰肢,款款而来。
我们对视了有半晌,最后还是女子率先打破沉默,先是伸手撩开耳边一缕黑色的秀发,妖里妖气的低吟道:“哥哥,约吗?”
约什么约!
为了避免引起什么不必要的误会,我露出破碎的裤腿对她说:“受伤了,不得不到夜总会歇歇脚。请帮我拿点OK绷来。”
夜总会也是服务业场所,惯常,只要来消费的就是客人,不管是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还是来买OK绷这种奇怪的小事,她们一般接待并且会满足客人的需求。
但我没想到自己遇上了一个奇葩。
猝不及防之下,她直接用细嫩葱白的小手抓住了我的手,问道:“我叫林兰,你呢?”
这什么情况?
一见面就约上我了?
以前,我怎么不记得,曾经自己拥有过这种强势的桃花运呢!
我很茫然的,任由这个林兰把自己的手臂紧紧抓住,好似生怕我跑路。
“脉搏260,你是不是很紧张?”林兰从生硬的俏脸上努力挤出一个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