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公主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是黑衣,而是一身休闲的运动服,颜色也是清新的蓝色,没戴墨镜,跟在她身边的那两个男人也不在,只有她一个人,手上拎着一个手提袋,里面放了一件白色T恤,一个笔记本,一支笔。
她跟在经纪人后面进了莫馥馨的休息室,四处扫了一眼,这才走到莫馥馨跟前。
莫馥馨搁下水杯,转头看她。
黎公主看清她的脸,整个人都蓦地一怔,但很快她就垂下了头,做出一受宠若惊的模样,把手提袋里的衣服和笔记本甚至是笔都拿了出来。
"我很喜欢你,一直都想要一张你的签名,但又怕你拒绝。今天正好我有事经过这里,知道你在这里拍戏,就冒然过来,刚还担心你会拒绝,没想到你竟答应了!"
"你跟海报上宣传的一样漂亮,也一样让人觉得很亲切,帮我在衣服上还有笔记本上都签个名吧?可以吗?"
莫馥馨笑着说:"当然可以。"
黎公主便又抬起头,看着她的脸,慢慢将T恤的袖子展开。
莫馥馨拿了签名笔,在那白色上的袖筒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黎公主又拿出笔记本,翻到第一面,看着莫馥馨用签名笔签上了她的名字。
黎公主看着那个名字,情不自禁的伸手,触摸了上去。
她这个时候的样子跟每一个拿到了偶像签名之后的粉丝们一样,有些人激动的大呼小叫,有些人激动的一声不言,黎公主就是后者。
莫馥馨见她盯着她的签名瞧,神情激动,都险险想哭的样子,笑着说:"你以后想要签名,再来找我要就是,不用如此激动。"
黎公主也不想激动,可她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四十多年了,她终于见到了姑姑的女儿。
黎公主盯着那个签名,好久都没有动一下,话也没再说一句。
莫馥馨见她激动的都傻了,忍不住又笑了。
她的粉丝们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呀!
莫馥馨伸手轻推了推黎公主的手臂,黎公主这才收起内心满腹的感情,将笔记本合上,将莫馥馨签过名的衣服收好。再把衣服和笔记本一起放回手提带,把钢笔递给她:"第一次见你,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喜欢你能喜欢。"
莫馥馨微微挑眉,看着那只钢笔。
粉丝们送她礼物的不少,但送钢笔,好像还是头一回呢!
莫馥馨没拒绝,对于任何一个粉丝们的心意,她都会接受,同时,会回馈另一份礼物。
莫馥馨接过钢笔看了看,全体通黑,很精致,虽然没包装,但不难看出这钢笔的贵重。
莫馥馨有点不太想接。
粉丝们送她礼物,多数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礼物,以此来表达对她的喜欢。
如此贵重的礼物,她没收过,也觉得不应该收。
莫馥馨将钢笔递还给黎公主:"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黎公主不接那钢笔。只朝她轻轻挥了挥手:"见到你我很高兴,这礼物是我送你的,你若不想要,扔了便是。我既送你了,就不会再收回。"
说完这句话,她拎着手提袋,转身就走。
莫馥馨想起身去追,一边的经纪人出声说:"算了,你若觉得这钢笔贵重,不适合收来当礼物,那就找到她的地址,寄还给她。"
"根据她刚刚的反应,你就是追上去了,她也不会收回,追了也白追。"
莫馥馨觉得经纪人说的有道理,拿着钢笔又坐回了椅子里。
将钢笔帽拆开看了看,又合回去,给了经纪人,让她先收着。
黎公主离开拍摄场地,上了外面的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