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工作是有工资的,而且足以维持全家人的小康生活。
然而这种工作被要求至少干满五年,五年后则留去自愿。
而实际情况是,这些人在五年后大多数都留下了,因为移民们在公司、工厂和各种商业机构里的薪水收入与生活的舒适度等原因,使得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再也不愿意回到土地上去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
加上后来因为岛上工商业、交通和城镇化的发展,人口日渐密集,各种发财机会增多,这些土地也增值很快,于是这些新移民不少人摇身一变成为了地主,他们通常雇佣其他人这些耕种,收取租金。
更精明的还通过卖掉增值后的土地,再去南方大陆购买大片便宜的荒地成为大农场主和大牧场主,因此发达起来并改变了整个家族的命运。
当然了,在这之前,新移民们是没有料到自己的生活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的,此时此刻的他们和她们,仍然是一边上着班,一边憧憬着“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当时的联邦法律还规定,这些新移民在晚上还要去各科类夜校读书识字至少一个小时,而且十四岁以下的青少年必须在全日制的学校至少学习两年才能上班。
于是,汉人们想要真正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但这个过程汉人们是欣然接受的。
历史学家们对此评价说,这些参议员们制定的政策非常有效,简直就是替这些汉人们量身打造的,没错,澳洲人并不打算无偿地把土地分配给这些汉人,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获得土地的汉人们,既要经营土地,也会去工作,哪怕再劳累,也会兴高采烈地去给澳洲的工业大佬们打工。
因为在那个年代的华人跟我们现在的澳洲人在观念上确实有较大区别,那时几乎每个华人都拥有一个土地梦,而实现这个梦想的条件就在眼前,没有理由不努力奋斗……”
显然,那些被劝说留在泗水城的华人----有海员、商人和有当兵经验的男人和他们的家属,他们留在当地组成了泗水自由邦这个国家的人民,而且他们几乎全部被澳洲联邦武装起来,成为澳洲联邦在爪哇岛的利益代理人。
泗水自由邦在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个国家的人民粗略地只分有三大类职业----海员、马帮商人和军人。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海员,其实是从事人口贩运工作的职业代名词,他们的工作内容是利用自己跟大陆的家乡关系,在澳洲联邦移民局的支持下,到江浙、福建、广东沿海一带把人口偷渡到万山群岛、安南或者吕宋后再转运到泗水港或者紫霞岛等地。
这些海员拥有专门的组织,对外通常的招牌是“某某职业中介公司”。
显然这些公司既是人口贩运机构,也是海贸机构,这些船舶无论往返都不会空舱。
后来,澳洲联邦移民局在这些地方还专门设立了“移民事务培训学校”和“外来人口入境检疫营”等封闭管理机构,偷渡出来的人口一旦进入这个机构,澳洲联邦移民局会根据人口的年龄、职业等支付给这些给这些职业中介公司一笔不菲的“劳务费”。
至于那些“外来人口”在身份登记后,经过一到三个月的检疫和就业培训过程,会被安置到中兴岛、南中兴岛或者澳洲大陆,同时还会给每个人发一张绿色封面的身份卡,成为“澳洲联邦永久居民”,可以合法地在澳洲联邦境内工作、生活和学习,持有这张“绿卡”的居民在三年后可以向联邦移民局申请获得“澳洲联邦公民”身份,并获得在澳洲联邦境内的一片土地(通常是荒地或者牧场)。
所以,在泗水港,时时刻刻,都有上百艘海船和人数达到一万以上的海员在从事这个利润丰厚的职业。
到如今,这个职业仍然方兴未艾,只是他们的业务范围扩大到了全世界……
至于马帮商人,那是一些过去就在泗水城附近游走四方的货郎担子,他们是泗水华人群体中最早期的地方商人,对爪哇的地面很熟悉。
泗水自由邦成立后,他们在得到澳洲开发银行和澳洲工商银行的贷款支持后,组成了大约三十个“陆地贸易运输商队”。
这些商队的主要业务是把澳洲货和其他各国商人运来的各种外来产品贩运到爪哇岛的各个角落,然后从那些地方把爪哇岛丰富的矿产、木材、农产品、手工制品、草药等货物运到泗水港,然后再卖给澳洲联邦的各大公司。
若干年后,这些商队已经发展壮大到跟当初不可同日而语的地步了——当初那些用骡子、毛驴和南洋矮种马驮运百货、穿梭于丛林村镇的商队,如今已经演变成为十六家海外股份制国际贸易公司。
这些公司早就不用牲口驮运货物了,在这些公司的旗下,拥有各种子公司,分别经营着海船、铁路、港口、货栈,以及大大小小的矿山、伐木场、各种香辛料种植园和甘蔗、橡胶、烟草种植园。
然而,历史学家们也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泗水自由邦刚刚建立的那些年里,也就是在这些公司的商队时代,他们的所谓的贸易运输生意并不干净纯洁。
这也难怪,要知道,在那个战乱和敌视遍布爪哇岛的时代,华人商队要想生存下来并不容易,他们都是武装商队,并且武装到了牙齿。
就跟那些年在南洋海面上做“合法生意”四处穿梭的武装商船在遇到合适的条件会变成海盗一样,这些武装商队在丛林里经常干的事情是联合某个部落去洗劫另外某个部落,然后再分赃的罪恶勾当。
他们甚至直接去打劫----显然,那些部落的战士们无论多么英勇,也难以战胜用五七式步枪、澳洲造多用途工兵铲和五七式手榴弹武装起来的商队。
毕竟他们手里只有木矛的矛尖上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点金属,而且有的偏远部落甚至还处于石器时代。
当然了,这种极端情况通常是发生在贸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时。
当华人的商队遇到充满敌意的部落,试图阻碍商队的贸易时,一般来说,商队会首先选择与另外的部落联合,然后让他们自相残杀从中渔利。
其实也就是汉人老祖宗早就玩的炉火纯青的“以夷制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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