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都在雄心壮志着。
大学四年,我要练出六块腹肌,强壮的胸肌,公狗腰,马达臀。
我要在读书馆读超过一千本书。
我要……身价干到一个小目标?
我要……泡妞,浪里个浪,咳咳,不是,我要谈甜甜的恋爱,至少一次。
想着这些,脚下贼有劲儿,全身都走热了。
……
走了大半个小时,走到知春路,从路牌上,曾书书看到,这里就是中关村的势力范围。
算是华夏IT产业的摇篮,孕育了众多大佬的存在。
有点小亢奋的,拍了张照片,发朋友圈。
“来帝都的第一天,一个萌新程序员的打卡,朝圣。”
发完圈。
继续走。
心中继续雄心壮志,热血沸腾。
十年后,我不得在这里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大厦?
有一家属于自己的上市公司?
嘿,莫欺少年穷!
都给我等着!
……
朋友圈发出去没多久,曾书书就收到苏樱樱发来的消息。
“你还没回学校呢?”
她回到宿舍,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发一条,正好看到曾书书发的朋友圈,于是有了话题。
曾书书:“没呢,快走到了。”
苏樱樱微微愣了下:“你走过去的?”
曾书书:“是啊,锻炼身体,顺便认认路。”
看着这条回复,苏樱樱一时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心中却是莫名的有点小愧疚,好像是因为自己,让曾书书不得不走路回去。
本来,4S店的车,可以直接送他去北大。
是因为先送了自己,然后不想让车等,所以连累的曾书书没车坐。
自己却连瓶水都没给他喝上。
她:“你怎么不打车啊?”
曾书书想了想,回复道:“没事儿,走路也挺好,顺便也反思一下,我说话轻浮的问题,以至于让学姐你生气啦。”
她:……
更愧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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