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真正动上手的。
凡是来真的,王路没见过打斗过程超过一分钟的。
如果手里有家伙,10秒内,就够其中一方倒下了。
王路自己和别人的打架经验,也是差不多。
王路6岁时,第一次与人打架,在月湖边,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男孩子,抢走了他用报纸折的小船。
王路一头撞过去,把对方撞得仰天摔倒在灌木丛中,紧接着,王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对方翘在空中挣扎着想起来的脚上的鞋子给扒了下来,手一扬,扔到月湖里。
整个过程,不超过20秒。
那个高个男孩子身边还有两个同伴,手里举着三分钱一支的白糖冰棍,愣是没反应过来。
所以,王路打定主意,遇上敌人,一定和陈薇以快打快,并肩子,一起上。
如果把陈薇放在身后,看起来,能够监视谢玲,可第一波攻击力,就弱多了。
把谢玲放身后,要冒她反水的风险。
把陈薇放身后,要冒一击不能置敌的风险。
两难啊。
王路最后的选择是,把陈薇放在身边。
没想到的是,谢玲非常主动地,把手里的武器,和陈薇交换了。
砍柴刀,换成了箭。
箭,虽然能伤人,但绝不可能一击就致命。
谢玲的攻击力小了,危险性也随之降低。
而且,把利于杀敌的砍柴刀,主动交给陈薇,也说明谢玲真是在替陈薇着想,知道伴在王路身边的陈薇,比自己更需要威力大的武器。
王路,更安心了。
除非,谢玲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演员,要不然,就算是惺惺作态,也不可能这样自然地做出这一切。
王路压低嗓子对谢玲道:“别怕,有我和你陈薇姐冲在前面呢。你虽然要在后面防背后的敌人,但我估计,对方人手不一定多,你虽然只拿着箭,倒也不用担心一和对方照面就要打起来。我和陈薇会冲在前面,你寻机会在旁边抽冷子干他们。”
谢玲也轻声道:“我明白。”她顿了顿:“我心里想着,追王比安的人,可能只有两个。”
她细细分析道:“如果对方有三个人,王比安根本逃都逃不掉,只有两个人,王比安才有逃跑的机会,勉强能仗着自己身小灵活,又是在瓜田里对方行动不便,而突破前后围堵。”
王路暗暗点头,这一点,自己也隐隐想到了。
所以才会鼓起胆子,安排陈薇和自己冲锋在前。
对方如果人手太多,那就不是什么亮剑,是自杀。神风特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