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华璃低头看了看衣服,这才小声道:“那好吧,就这件吧!”
“丫头,大娘告诉你,你一身这个外加一双貂皮的靴子和披风,那么保管你去了极北之地也不会寒冷!”
听见大娘的话,在风瑾怀中的元宝身子抖了抖。
风瑾嘴角一动,莫名的笑了笑。
夜华璃也看见元宝似乎不对劲儿,这才笑着道:“大娘,御寒之物貂皮和狐狸皮哪个更好一些?”
“上好的狐狸皮更配姑娘的这身衣服,但是却不好找,这寒山上的狐狸的毛皮特别的好,但是却又难抓的很,姑娘你们可以去转转!大娘这配得上姑娘的,只此一身。”
看着大娘说话实诚,夜华璃将衣服换下来,让她包好,又在此处买了一些女子内穿衣服。
鸳鸯相中的一身也一起买好,这才继续向前去逛。
不过也许是她们运气好,所以风瑾一眼就看见一个店铺里挂着的狐狸披风,这披风一看就是厚实,可是拿在手中却又很轻,莫名的给行装减少了很多的重量。
夜华璃试了试,风瑾满意的点头:“若配上刚才的那一身,绝配!”
一定更美了。
看了看她的脚下,此刻就缺少一双毛皮长靴。
夜华璃的脚很小,若论到现代来说,也就是三十三、三十四码的脚,对于这个不裹脚的时代,也已经算的上是相当小巧的脚丫了。
兜兜转转的,给鸳鸯又买了两身外加两个毛皮靴子,可是夜华璃却一直没买到合适的。
直到进了一个店铺看见一双白狐狸毛的长靴,风瑾的唇角这才露出了笑容。
没错,就缺它了!
只是几人还没有拿到靴子,就见一个女子拿起了那长靴:“老板,这靴子怎么卖?”
老板热情的上前:“羽姑娘又是想要去寒山采药吗?”
羽晴点了点头,笑着道:“这不,我的鞋子磨的快坏了,想买一双暖和的鞋子。”
“羽姑娘好眼光啊!您这一年在寒山来回的跑了这么多趟,赚的银子也不少了,是应该犒劳一下自己!”老板点了点头,伸出了手指:“这个鞋子需要五十两。”
“五十两?”羽晴惊呼,皱起眉头有些犹豫。
风瑾伸手拿出一锭足两银子:“这双鞋,我们买了。”
听见风瑾的话,羽晴转过头看向他,见他带着面具身边跟着夜华璃和鸳鸯二人,这才挑眉:“公子,我还没有放弃这双鞋子,公子是不是应该等我考虑完了?”
羽晴的话并未让风瑾有办法的尴尬,他缓缓道:“你既然没有考虑好买和不买,是不是就不应该抱着这个鞋子?这是对老板和其他顾客的不尊重。”
羽晴的脸色一红,这才将鞋子放下,皱眉:“我还就买了!”
那老板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这鞋子目前就一双,不过我家工人正在赶制,三天就能好!”
顾客,他一个都不想得罪。
“老板,这鞋子是我先看上的,难不成老板你想卖他?”
“这,羽姑娘,我与你也是老相识了,你也是先来的,若是你要买,我自然要卖给你,只是这鞋码我忘记说了,因为这狐狸是极为珍贵的白狐,只能够做了这么一双小码的!不知道你可能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