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城市中的一家普通的咖啡店里。
各种刚刚从工作,从家庭,从清冷的单身公寓中脱身的人,迫不及待的等待着咖啡因的解救,帮助自己更清醒的迎接迷茫的生活。
这是城市的常态。
有许多人说,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但,更多的人,在巨大而又喧嚣的城市中,始终是孤独的,是慌乱的。
他们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既回不去故乡,又很难在城市里立足。
当初是怎么样的呢,是怎样在某个如今天一样的傍晚,在窗边夕阳的掩映下,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向往着城市的繁华,于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望之尽是生厌的故乡,来到了城市。
在这里拼搏,在这里奋斗,在这里孤苦无依,也在这里挥霍青春。
“可恶!这狗屎一样的生活!”
一个打着领带,衬衫的袖口解开,随意挽在手肘的年轻人气愤且激动的把怎么也撕不开的代糖包扔在了地上。
这个时间,这种地方,总是有很多刚刚结束工作的下班族,因为各种小事而突然濒临崩溃。
他们没办法选择酒吧,因为那可能会耽误了明天的工作。
他们只能选择咖啡店,然后因为排队,因为撕不开的糖包而突然之间情绪低落。
“这狗屎的工作!狗屎一样的生活!毁灭吧!都一起去死好了!”
戴着眼镜的年轻白领连骂都骂的很小声,他已经习惯了压抑,习惯了抑制自己的每一个情绪的外在表现。
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习惯了这种生活。
放眼望去,这家咖啡厅里的人很多,但戴着笑容的却很少,大多数时候,当有人凑巧拍下一张照片的时候,画面中的每个人都几乎是迷茫的,是无助的。
都去死吧。
他们好像一直在思考这样的事情。
拆不开代糖的年轻人终于成功了,他深呼一口气,伸手去端那杯唯一能给他带来温暖的咖啡。
铛~
桌面轻轻震动了一下,咖啡洒出一些,落在了他的手上。
抿了抿嘴唇,他再次伸手。
铛~
“该死该死该死!法克!法克!!”
一件小事,成了最后的那根不堪重负的稻草。
一巴掌拍到桌子上,咖啡洒落一地,年轻的白领举起自己下了班还要继续工作的移动式催命工作台:笔记本电脑,很想把这个东西敲在谁的脑袋上。
也许死掉了就没有烦心事了。
他喘着粗气,他高举着电脑,他紧紧的咬着牙,他听到了众人的惊呼,看到了他们恐惧的奔逃,他被一阵阴影笼罩。
下一秒,年轻的小白领回头,看见了咖啡店的窗外,一只巨大的红色的脚掌。
轰!
扑面而来的强风以及巨大的震动和轰鸣将小白领震倒在地,打了好几个滚,撞到了墙壁的边缘。
他手脚颤抖的挣扎着支起了身子,一束傍晚垂落的最后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
墙壁已经不见了,因为咖啡店也已经不见了。
那只巨大的脚掌,那个庞大如山脉一样的怪物,一脚踩烂了整个咖啡店。
嘴唇在颤抖,心脏的剧烈跳动似乎刺激的耳膜出现了嗡鸣,小白领只觉得所有的感官都无限的敏锐。
他看到了那个怪物狰狞双角上的环状凸痕。他听到了耳边的汽车爆炸声和某人的求救声。他的嘴里有苦涩和腥甜的味道。他的手撑着的地面全是滑腻的感觉。他闻到了,血液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