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嫣然垂着睫毛,纤细的指尖在老相片上眷恋地抚过,最终落在自己糊了的脸上。
这个拍照的人,技术实在是有点一言难尽。
王大壮看着她的神情,想了想,又给她透露了一条信息,“江家搬走得挺晚的,走之前江老大还来找过我和竹竿,问我有没有你的照片,我没给他,不过竹竿没抗住,给了他几张,结果再也拿不回来了。”
每次想起这件事,王大壮都为自己的先见之明而沾沾自喜。
晚饭的时候,他喊来了几个当年玩的最好的几个小伙伴,亲自下厨炒了几个菜,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提起了自己的婚事。
“本来打算今年结婚的,结果日子不凑巧,好日子都赶在明年年初了,二月份的婚礼,新娘子你也认识,过来喝顿喜酒吧?我还记着你爱吃肘子呢,专门给你多留一盘!”
宁嫣然忙不迭的点头,“哎,到时候我搞定了江大哥,把人带回来给你们瞧瞧。”
王大壮吓得酒瓶都掉到了地上,“什么、什么意思?”
她还没把人搞定?不可能吧?这顶多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吧?!
宁嫣然当然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然而她的脑回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既然她想要更美味的菜肴,就必须要花数十倍的时间去烹饪,她想要的是一颗毫无保留的真心,而不仅仅是靠着童年的一点交情去绑架他。
当然,这话说出来王大壮也不会懂。
出于某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奇妙心理,宁嫣然望着天叹了口气,对着一脸茫然的王大壮摇了摇手指,“这是秘密,你要是见了他,可不许出卖我。”
因为还要开车回家,宁嫣然没喝酒,开车绕着镇子转了一圈,最终停在了老宅门口。
买下房子的人已经回了家,宅子里灯火通明。
望着透过光的窗口,宁嫣然扬着头,神情怅然。
这种心情,和当年搬家的时候又不太一样。
宁嫣然咂了咂嘴,原来她已经到了伤春悲秋怀念往事的年纪了吗?
很好,说不定很快她就可以融入集体大跳广场舞了。
不过她特别有素质,她可以戴耳机!
宁嫣然杂七杂八想了一大堆,最终还是抿着唇,拾级而上,按响了门铃。
半分钟之后,一个圆滚滚的小脑袋探了出来,奶声奶气地问道,“大姐姐,你找谁?”
宁嫣然向来讨小朋友喜欢,她蹲了下来,对着小孩招了招手,笑眯眯的塞了块糖给他,轻声问道,“你家里人在家吗?”
小男孩眼巴巴地看着手心里的糖,纠结了好半天,依依不舍地还给了她,“我妈妈说,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
宁嫣然轻眨右眼,比了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手势,又在嘴巴上拉了拉链,示意他保密,“姐姐怎么是外人呢?姐姐以前就住在这里的,有几句话想要问问你。”
小孩从门缝里挤了出来,手心里攥着她给的奶糖,眼馋得不得了,乖乖点头,“姐姐你问。”
用一块糖就成功诱拐了天真纯洁的小朋友,宁嫣然笑得眼睛弯弯的,十分得意,“姐姐想问你,你们家在这里住了几年了?”
本着“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基本原则,小孩有问必答,伸出几根胖乎乎的手指头,又觉得不够,于是把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十年了!”
十年?
宁嫣然愣了一下,掐指一算,不对啊,她家搬走了十二年,那之前呢?之前的人家住了两年搬走了?
就在她不明所以的时候,这家的大人回来了。
女主人面对她的问题,笑得十分淳朴,“哦,我家孩子只能数到十。”
再多,再多就只能当众脱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