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晴的,李重也当众读了。
只不过是没有当众点名。
其实……
大部分的人,他都没有当众点名。
等让他们都听完了一轮,然后议一议,有那些是写的比较好的。
如此……
一番操作过后。
李重这才拿出自己写的出来,然后交给众人去看。
只能说……
李重的文一拿出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降维打击。
许是他们都写惯了短篇的传奇故事。
所以……
他们往往希望在极短的篇幅之内,就把这个故事讲完。
然而李重却是反其道而行之。
可以说……
李重写的非常长,而且非常地详细,详细到即便是接下来花了三千字,也仅仅只是再把背景给扩充了一下而已。
不过……
也正是李重这么做,反倒是给了众人一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
而且……
由于又增加了不少的信息,这给到人的感觉就像是怎么说呢。
这文要是不写个几百上千章,感觉根本写不完。
还有更加关键的是……
怎么说呢……你还别说!
即便三千字下来,好像也还没有解决先前命案的问题,然而……这故事却是越发地变得吸引人了。
甚至在看完了以后,所有人都不禁产生出了一种还想继续往下看的感觉。
这不……
有人便向李重问道:“殿下,这什么时候,才能把命案给了解了。”
李重便道:“为何一定要把命案了解了呢?”
那人便道:“难道不应该?”
李重继续道:“今日,我便教教你们,何谓埋伏笔,以及,该如何才能让读者,能够一直把你的书给追读下去。”
“首先!你们如今在自己的脑海里,要有一个概念。”
“那就是我是写书,然后拿来卖钱的,如果书一旦完结了,那不就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