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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第五卷

导读:就在我把大炮保养完毕,正要给它罩上炮衣时,两个村子里的电工进入了我们家的院子。他们满面惊奇,眼睛放着光,脚步迟疑地挪到了大炮前面。他们尽管年纪都超过了二十岁,但脸上的表情却像少见多怪的孩子一样幼稚可笑。

东西双城的游行队伍还在向糙地集合,猪的彩车,羊的彩车,驴的彩车,兔子的彩车……各种把自己的尸体提供给人类食用的动物的彩车,在各式各样的人群簇拥下,进入糙地上预先划定的位置,排成一个个的方阵,等候着大人物的检阅。只有老兰的鸵鸟们还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有两只鸵鸟争夺着一件沾满了污泥的橘红色衣服,好像那是可以食用的美味佳肴。我想起在昨天的暴雨里出现的那个女子,心中泛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不时有鸵鸟将细长的脖子探进庙门,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那些男孩和女孩坐在倒塌后的墙基上,一个个无精打采,与活泼的鸵鸟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几个老兰公司的人,正用手提电话,不断地和什么人联系着。又有一只鸵鸟将头探了进来,用宽阔的嘴巴,在大和尚的头上啄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将一只鞋子投过去,大和尚似乎是不经意地一抬手,将鞋子挡落在地。他睁开眼睛,满面笑容地看着那只鸵鸟,那目光那神情,很像一个慈祥的祖父,看着正在蹒跚学步的爱孙。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鸣着响笛,从大道的西边驰来。它超越了一辆辆彩车,到达小庙前面,猛地停了下来。从车上钻出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他穿着一套灰色双排扣西装,扎着粗大的红格子领带,袖口的商标炫耀着西装是高贵的名牌。但不管他用什么名牌包装,我一看到那两只黄色的大眼,就知道他是我的仇人老兰。大和尚,多年之前,我曾经连发四十一炮;亲眼看到,第四十一发炮弹把老兰拦腰打成了两半,为此我销声匿迹,远走他乡。后来我听说他没死,不但没死,而且事业更加辉煌,身体更加健康。跟随着老兰从车里钻出来的那个肥胖女人,身穿一件紫红色裙子,脚穿一双酱红色高跟鞋,头发烫得波浪翻卷,头顶一撮毛,染成火红色,宛如一个鸡冠子。她双手上戴着六个戒指,三个黄金的,三个白金的。脖子上挂着两条项链,一条黄金的,一条珍珠的。尽管她发了福,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是范朝霞,那个举着锋利的剃刀与老兰性交的女人。在我四处流浪的日子里,听说她和老兰结了婚。眼前的事实证明,这个传言是真实的。她一下车就张开双臂向那些坐在墙基上的小孩子扑去,那个与鸵鸟搏斗到底、最后把鸵鸟按在地上的小女孩也扎煞着胳膊扑了上来。范朝霞将女孩子抱起来,一张大嘴,在女孩子的脸上,鸡啄米一样亲着,嘴巴里还心肝儿肉儿地乱叫着。我看着那个漂亮的女孩,心情很是复杂。想不到老兰这个杂种,又制造出来这样一个好孩子。这个女孩子让我想起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娇娇,如果她活着,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了。老兰对着那几个在他的面前垂手而立的员工破口大骂,有一个员工刚想开口解释,就被他吐了一脸唾沫。他的鸵鸟队原本是要在今天的肉食节开幕式上进行舞蹈表演的,这肯定是个具有轰动效应的节目,会给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和众多的领导留下深刻的印象,赞誉和订单会接踵而来,但一场好戏还没开场,就被手下这拨笨蛋给砸了。眼见着开幕式就要开始,老兰头上沁出汗水。他说,你们不把鸵鸟给我弄进场去,我就把你们做成鸵鸟肉罐头。几个员工,慌忙上前去轰赶鸵鸟,但鸵鸟们不时尥起的像疯马蹄子一样的巨爪,让他们望之却步。老兰挽挽袖口,亲自上前去抓,但他一脚踩在了一摊稀薄的鸵鸟粪便上,跌了一个四仰八叉。众员工慌忙上前把他拉起来,一个个脸色古怪,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老兰看着他们,尖刻地说:好笑是吗?笑啊,你们笑啊,你们为什么不笑?那个看起来年纪最轻的员工,终于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其他的员工,跟着笑了起来。老兰也笑了。笑了三声,突然大吼:还他妈的笑!谁再笑老子就炒谁的鱿鱼!员工就都憋住不敢再笑。老兰说,回去,拿枪,给我全部枪毙,这些该死的扁毛畜生。

新年过后的第三天晚上,我们一家四口,坐在一张折叠式圆桌的周围,等待着老兰的到来。就是那个出身名门、有一个名满天下的大鸡巴三叔、与我的父亲有仇的老兰,就是那个折断了我父亲一根手指但也被我父亲咬掉了半个耳朵的老兰,就是那个发明了高压注水法、发明了硫磺烟熏法、发明了双氧水漂白法,发明了福尔马林浸泡法、堪称屠户翰林、担任着村长、领导着村民走上了发财道路、在村子里说一不二、享有无上权威的老兰。就是那个教会了我母亲开拖拉机的老兰,就是那个和理发师范朝霞在理发椅子上性交的老兰,就是这个要把所有的鸵鸟都枪毙了的老兰,就是那个让我一想起他就心乱如麻的老兰,敬爱的大和尚。

面对着满桌的鸡鸭鱼肉却不能吃,眼瞅着满桌的鸡鸭鱼肉慢慢地散尽了热气和香气却不允许吃,这大概是世界上最让人痛苦、最让人懊恼、最让人反感、最让人愤怒的事情了。的确是,我曾经发过誓:如果我掌握了天大的权力,我要把那些吃猪肉的人全部消灭。但那是我狼吞虎咽了过量的猪头肉、导致了急性肠胃炎之后的愤极之语。人是随机应变的动物,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这是大家全都知道并且全都认可的真理。我在那样的情况下,想到猪肉便感到恶心加剧肚痛也加剧,随口发几句牢骚不是十分正常的吗?何况,说到底我还是个十岁的孩子,难道你们还指望一个十岁的孩子像皇帝那样金口玉牙、无论说出什么话都不允许更改吗?那天从美丽发廊回家后,母亲又将早上未吃完的猪头肉端了上来,我忍耐着肠胃的痛疼,对着母亲发誓:

我再也不吃猪肉了,如果我再吃猪肉,我就是一头猪!

母亲用揶揄的口吻说:真的吗?我儿子剃了光头,戒了猪肉,是不是就要出家去做和尚啊?

咱们走着瞧,我说,如果我再吃肉,我真的就出家去做和尚。

仅仅过去了不到一个星期,发给母亲听的誓言还言犹在耳,但我对猪肉的渴望便死灰复燃。我不但想吃猪肉,我还想吃牛肉,还想吃鸡肉,还想吃驴肉,我想吃世界上一切可吃的动物之肉。从吃过午饭开始,母亲和父亲就忙活起来。母亲把那些提前买好的酱牛肉、卤猪肝、火腿肠切成均匀的片儿,码放在从孙长生家借来的成套的景德镇瓷盘里。父亲用一块湿布,用力地擦拭着那张也是从孙长生家借来的折叠式圆桌子。

因为孙长生的老婆是我母亲的表姐,所以我家这次仓皇请客所需要的家具和餐具,只能到他家去借。孙长生没说什么‐‐尽管脸上也不好看‐‐反倒是母亲的表姐拉下脸,对前来搬运物品的父亲和母亲耍开了态度。母亲的这位表姐年近四十,头发已经很稀薄,但她竟然不自量力地扎着两条辫子,仿佛两根干豆角,在脑后翘翘着,令人看了感到牙碜。她一边按照母亲开列出来的单子从柜子里往外搬餐具,一边嘟哝着,声音渐渐地高起来:

我说玉珍,没有像你们家这样过日子的,什么都不置办,大件的东西不全倒也罢了,难道连一把筷子都没有吗?

母亲赔着笑脸,说: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光顾了攒钱盖房子了……

母亲的表姐不满地扫了父亲一眼,说:居家过日子,该置办的东西还是要置办,借,总是不方便。

母亲说:也是现生心,想把关系修修好,人家毕竟是一村之长,管着咱们……

不知道老兰会怎么想,别忙活了半天,做了菜自己吃,母亲的表姐说,如果我是老兰,我就不去,这是什么时代了?谁还稀罕吃你一顿饭?要修好,不如直截了当地包上个红包送去。

母亲说:让小通去请过三次,最后还是答应了,说来。

一张封窗纸上画个鼻子,小通好大的面子!母亲的表姐说,要请就弄得像模作样的,别清汤寡水的让人笑话。怕花钱干脆就别请,要请就别怕花钱。我知道你这个人的脾气,小钱穿在肋巴骨上,那才叫个抠!

表姐,人不是山,万古不变……母亲红着脸说,看样子有些发怒。

只怕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母亲的表姐一步不饶地赶着母亲的话,把母亲逼到了墙犄角上。连孙长生都看不过去了,吼他老婆:

行了,你那嘴要是痒痒,就到墙上去蹭蹭。磕一个头放三个屁,行好不如你作恶多!像你这样的,借出了家什,还得罪了亲戚。

我也是为了他们家好!母亲的表姐嚷嚷起来。

母亲赶紧说:表姐夫,得罪不了,我知道表姐的脾气。不是要紧的亲戚,我也不会到这里来借;不是要紧的亲戚,表姐也不会说。

孙长生摸出一根香烟递给父亲,关切地说:这就对了,在人房檐下,岂敢不低头?

父亲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我把去母亲的表姐家借东西的过程从头到尾回忆了一遍,借此消磨难熬的时间。那盏罩子灯里的煤油又消耗了一寸,那根去年过年时没点完的羊油蜡烛又结了一个巨大的灯花,老兰还没有来。父亲看了母亲一眼,小心地问:

要不先把蜡烛息了?

点着吧,母亲淡淡地说着,屈起右手的中指,对准了灯火,迅速而又准确地一弹,那灯花就斜刺里飞了出去。蜡烛顿时大明,使屋子里增加了亮度,使桌子上的肉食、尤其是那烧鸡的火红色的皮儿,放she出更加诱人的光芒。

母亲在拆卸这只烧鸡时,我和妹妹就聚在锅台边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看着她的手是那样灵巧地把鸡肉从鸡身上撕下来。一条鸡腿摆在盘子里,又一条鸡腿摆在盘子里。我问母亲:

娘,有没有三条腿的鸡?

她淡然一笑,说:也许有吧?不过我没有看到。不过我希望能有四条腿的鸡,那样就可以给你们每人一条,压压你们肚子里的馋虫儿。

这是一只董家烧鸡,董家的烧鸡用的是本地鸡,不是吃着配方饲料长大的那种傻乎乎的、肉像败絮、骨如朽木的化学鸡,是吃着野糙籽儿和蚂蚱虫儿长大的肌肉发达、骨骼结实、聪明伶俐的鸡。这样的鸡营养丰富味道好极了。

但我听平山川的儿子平度说,董家的鸡是野鸡家养,生前也吃过激素,死后也用了甲醛。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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