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还有第三种情况,当你吓到呆了又呆过头了身体自然就会反璞归真,也就是毫无反应。
泰山崩於前不改其色,不是不改,是吓到不能改。
我现在不幸就是处在这种情况。
站在我前面的雄性--更正,男性,有著一头漂亮的茶色短发跟一对碧绿色的眼睛,笑起来纯真无邪就像个比我小--好吧,现在是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清爽大学生,他穿著一身非常引人侧目具有民俗风格的服装(比如说九分收脚裤跟无袖背心还高腰皮带),不过这些都比不上他的身份带给我的意义。
就算没有拿著手机都是在路上看到要马上回头有多远跑多远的意义。
他叫做侠客。
03
「你是我姊姊的朋友吗?」我问。
「咦?」侠客愣住,有点困惑,「大概是吧。」
我想侠客这时的os一定是:大概你姊姊是团长这段时间的女朋友吧。
「我姊姊她不在喔。」
「喔我知道,」那对绿色的眼睛无邪地眨啊眨,「只是我刚好来这附近逛逛,朋友跟我说他在这有个窝,叫我没地方可以过来住。」
於是我完全明白了。
靠,团长你杀了人以後还占了房子啊。
04
半小时後真正的外送服务到了,我跟侠客隔著一张桌子吃晚饭。
我看著他非常不客气的一口气扫走了五片披萨(一共也才六片!)跟三罐可乐,进食速度飞快手脚俐落,真不愧是干强盗的。
为了避免我最後只有纸盒能吃,我只好抓紧手上的披萨。
我突然想到《色.戒》里那个特务头子曾经说过:『那姓易的杀了我老婆和两个孩子,我还能和他隔著一张桌子吃饭!这就是搞特务的!』
虽然我不是搞特务的也没有老婆孩子可以给人杀,不过现在的确是在跟那个姓鲁西鲁的心腹手下隔著一张桌子吃饭。
就像恐惧到了尽头就没有恐惧了,是否憎恨到了最後就不恨了呢?
我看著手上的披萨一边想著这个问题一边也很不能理解自己为什麽就开始沉思这麽严肃的一个问题,但很快我就得出了解答--
对团长而言我也不过就是他手中的一块披萨,他肚子饿要吃,所以就吃了;团长需要一件可以让他抢劫的媒介,我刚好就是那个媒介,只是用完就杀了乾净而已。
你说披萨会因为你吃掉它所以恨你吗?
答案很简单,恨意不会因为到了尽头就不恨,只是有没有能力去恨。憎恨也需要能力,我认定披萨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它不会恨我。
一切不过是同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