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士明拍拍手:“好吧,为了恭贺你这麽多年第一次回国,想去哪儿,师兄带你。”
“你们在办毕业展?”
“嗯,都是新作品。”
“可以看吗?”
沈士明一脸意料之中:“可以啊,猜到你想看,我特意留了钥匙。”
出门前,向迩没有和向境之讲实话,其实他想单独出门不全是因为爸爸晚上有约,不如说是那通电话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要细算向迩和沈士明的交集,得追溯到五六年前,一次国际少年赛。沈士明学画出身,年少成名,那次受邀任评委之一,其中一眼相中某件画作,赛后特意去寻选手真人,果真是一位清爽挺拔的少年。而向迩本性好友,两人不过简短一谈,便互留了联系方式,直到沈士明学成归国也没有断过。
往常向迩都爱和爸爸讨论自己和朋友的趣事,唯独有关沈士明的任何他没有说过半句,理由很简单,沈士明是个弯的,并且对他表示过好感。
那大概是向迩十七岁时候的事了,沈士明临回国前特意请他出来一聚,桌上聊到这桩事,向迩面露吃惊,作为告白一方的沈士明却只是随意一笑。出于某种难以名状的原因,向迩回家没有提到这件事,开始还惦记着,后来就慢慢忘了,究其原因,不过是沈士明的分量不足使他向爸爸提起。而少年旖旎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撇开这点桃色,他们仍是朋友。
这些年,沈士明被特聘做了学院教授,身上锐气被磨平不少,倒是带出手的几个学生锋芒毕露,不少已在国际赛上得过名次。而他最近在忙的毕业展,不是学院一年一度的展览,是他自办的画廊三日展,画展上不仅展出学生作品,还有他本人的,偶尔还会有一些青年艺术家合作的作品。
例如这次,就有一栏摄影相关。
向迩脖子里挂着相机,在只摆进了一半作品的画廊中心打转,他发现一幅感兴趣的就会停步欣赏,有问题便回头和沈士明交流,他们一人动一人静,短时间内,这弥漫着昏暗灯光的空间里只有向迩迈步时发出的细微声响。
沈士明抱胸靠在桌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向迩颀长精瘦的背影。不可否认,向迩这样的男孩就是照着他的口味长的,年轻、俊朗、坦率、有教养,更独特的是,他们的爱好重合率近百分之九十。
时至今日,沈士明仍旧记得自己第一眼见到向迩时的悸动,那时堪堪十五岁的少年,已经挺拔得像棵松,亚洲面孔叫他在一众西方人中显得格外夺目。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位女孩儿,背着画板侧头和他聊天,少年面上是不加修饰的意气风发,馆外的风吹起他的衣角,沈士明偷窥似的站在二楼窗口朝下望,刚好捕捉到他从背包中取出一顶棒球帽,笑着说了什麽,那棒球帽就到了女孩儿的头上,女孩儿脸颊粉红,接着格外大胆地凑到他耳边细语。
沈士明不可言说自己刹那间的嫉妒,他瞧见那男孩惊讶地张了张嘴,面对旁观的路人却没有退缩,反而牵住女孩儿的手,两人并肩走入阳光。
“师兄,师兄——”
沈士明骤然回神,两手撑着桌面以防身体滑落,茫然望向声源,却见向迩眉头紧皱,问道:“怎麽了?”
“周乐意,她是摄影师?”
“周乐意?她是最近国内比较有名的新锐摄影师,”沈士明走去,见他停在一墙特别展出的作品前,旁边附着一张人像及介绍,笑道,“怎麽样,漂亮吧,细看还有点儿像一个演员,不过你这个年纪应该不认识。”
“像谁?”
“向境之,很有名的男演员,但是已经息影了。不过以男相对比一个女孩子总不太好,而且乔不喜欢别人把她和另外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句话我只告诉你。”沈士明对向迩耳语。
向迩往旁走开一步,远离沈士明的嘴唇,瞧着周乐意那张棱角过于分明的脸,片刻道:“我见过她,就在不久前,她说她是乔。”
酒过三巡,程健和邢志文都是酒鬼,喝高了开始胡侃,一个说最近风头紧,一个说家里娘们儿个个不是好鸟。向境之只抿了一口红酒,平静瞧着他们,明明他什麽都没做,却不知怎麽,火无缘无故地烧到了他的衣角。
程健抱着酒杯,起身走到他背后,言语间呼出一口灼热的酒气,向境之想扶他,却被他猛地抱住。程健靠在他脖子里,醉醺醺地说:“向境之,他们都说你有病,硬不起来的病,你说,男人要是得了这病,还算什麽男人?啊?不过你和那些男的不一样,你多奇特啊,你他妈不仅硬不起来,还他妈只能对小孩儿硬!你他妈牛逼!”
“程健!”陈冬青猛地拉开程健,露出被他围困下,陡然见着光亮而面无血色的向境之。
就在那一瞬间,轰隆一声,向境之感觉自己像被人徒手掰开了后脑,他命悬一线的理智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溃,而被截成一帧一帧失了真的碎片,从混沌的黑夜中接连坠落,最终被骇人的沉默掩盖,再不能见天日。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陈冬青拽那一下没控制住力道,程健接连倒退数步,后腰撞在桌角上,掌心酒杯直接脱手而出,清脆一声,砸了个稀碎。他半垂头扶住额角,手背青筋爆起,好似酝酿着怒意。
“老陈!”卓懿站起身来,喝止陈冬青握紧拳头还欲上前补一掌的念头,随即转向程健,口气极冷道,“程健,今天好好一个局,你别搞得大家都不开心。境之回来应该是件高兴的事,我们一群朋友聚一聚,你也不想闹个难堪收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