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到过两次宋立眠的名字。
“其实我不太懂,”佟酩换了个闲散姿势,似笑非笑说,“你那位小朋友打架很厉害吗?怎么能把白越吓成那样?”
“……应该不厉害。每次动手他都缩在最后面,而且就只递过一次棍子。”宋立眠想到这儿,也收敛了严肃,笑道,“不过长相是挺糊弄人的。看着比较阴暗,有点凶吧。”
“你那位旧……老同学不太行啊。”佟酩嗤笑道。
宋立眠偏头思索良久,还是凑过去啄了下佟酩泛着醋味的薄唇,而后懒洋洋说:“恩,胆子比我家猫小多了。”
宋立眠在佟酩眼皮子底下联系上那位“旧情人”后,纵使他抛出的谈话冰凉又公式化,可白越感激之余,字里行间还透露出一股莫名的优越感,好像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这种自信应当来自于他的错觉。
错觉昔日被自己伤害过的老同学还对自己恋恋不忘。
然而他的想法很快就被现实打碎了,因为宋立眠在约定好时间后,轻飘飘加了句:“对了,我带个人一起来。”
“谁?”白越怔了怔,好奇问。
“我男朋友。”宋立眠面相佟酩,眼尾勾勒出狭长的弧度。
佟酩特意换了件缝线精良的衣服,布料包裹住他窄瘦腰腹,排扣恰好解开两颗,露出精致白皙的锁骨,细长笔挺的腿束缚在短靴内。
当他架起金丝框眼镜时,浑身荷尔蒙迸发出禁欲感。
宋立眠想入非非地瞄了好几眼身旁宛如开屏孔雀的男朋友,身子骨既痒又酥。
若非场合不对,他绝对会将对方压上沙发靠背,剥下他的楚楚衣冠,攥取他的迷乱甜美。
佟酩似笑非笑磕下茶杯。
他设想过无数与情敌面对面的情形,拔剑弩张的、冷嘲暗讽的,唯独没有如今这种啼笑皆非的氛围。
对面那位因为发福而大腹便便、拥有相较实际年龄老上十岁的不修边幅特质、衣服满是褶皱的发际线堪忧情敌……似乎比他不自在多了。
静默气氛下,白越擦了好几次汗,对面的两位客人旁若无人地肩膀紧贴肩膀,虽然没有刻意表现出亲密,但就是让人不由得生出般配感。
白越面对那两位面容姣好的男性,根本生不出曾经对同性恋的厌恶感,反而为自己不久前的自作多情自行惭秽起来。
“你最后一次见到李……跟踪你的人,是多久?”宋立眠品一口茶,开口问。
白越将擦汗的纸团成一团扔进纸篓,宋立眠与身边人距离很近,但白越眼神扫过去时,压根不敢与那个人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