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ldo;装不了。谁都知道,中国人从不在国际法院找麻烦。&rdo;
又一位伙伴说:&ldo;该不会遇到米洛舍维奇吧,说不定这些天引渡过来了。&rdo;
我说:&ldo;那归前南特别法庭管,不在这里。这里是法院,统领那个法庭。&rdo;
说着,已走到和平宫主楼的正门,那里站着两位警卫。领路的女士与他们说了一阵,警卫拿出一本登记簿让她写了一些东西,然后她转身向我们挥手。原来她已完成任务,要离开了。主楼里边,已有一位年轻的小姐等着我们。
我们跟着这位小姐轻步前行,绕来绕去,居然从主楼的后门绕到了一座新楼。那里有几排椅子,她叫我们坐下休息,说过一会儿会有一位官员来接我们。
大概等了十来分锺,听到一声热情的招呼,是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女士,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显然她比较重要,因为她讲话很多,无拘无束。
从她口里越来越多听到一个人的名字,说他要破例接待我们,今天一早就亲自给她打电话作安排。我们问那人是谁,她一怔,然后笑了,说:&ldo;我以为你们都知道呢。他是国际法院副院长,今天特地空出时间来等你们。我现在正领你们去他的办公室。&rdo;
这条路有点复杂,上二楼,走过一条长长的玻璃走廊,又回到了主楼。她先领我们看了看各位dafa官审案前开会的会议室,再看隔壁的审判庭。这两个地方今天都空着,一派古典贵族式的庄严肃穆。
从审判庭出来,又走了一些路。她向我们先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在一个灰色的门前屏息站定,抬起左手看了看手表,抬起右手轻轻地敲了两下。
纔两下,门就开了,站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老人,而且是一个中国老人&ldo;你们来了请进请进&rdo;‐‐‐这更让我吃惊了,居然满口浓重的上海口音这便是堂堂海牙国际法院副院长史久镛dafa官。
国际法院的法官由联合国会议选举产生。史先生在这里极具威望,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人物,但他并不代表中国。
他的办公室分两大间,外面一间堆着各种文件和计算机,里面一间有他的大写字台。宽宽的落地窗前一个会客的空间,我们在那里坐下了。窗外,是法国式的园林,却又带有英国园林的自然风味。
我们尽管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国际法院,但对它的了解实在太少,因此一开始就有许多最浅显的问题期期艾艾地提了出来,他一听就笑了。例如‐‐‐问:你们有事干吗国与国,不是打仗就是谈判,怎么会想着打官司答:我们在这儿忙极了,堆满了案件。你看,积压在手边的就是几十宗。
问:你们判决以后,那些败诉的国家会遵照执行吗答:几十年来只有一个例外,美国。我们判它输,但它不执行,事情递交到安理会,它作为常任理事国投了否决票。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下属机构,这样一来就没办法了。
由此开始,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多,几乎已经涉及到一切国际大事,但今天我们面对的是一种与外交官全然不同的语言方式。外交官囿于一国,却旋转着表里两层结构,看谁旋转得漂亮,可谓脚盘固定而手法灵活。而他则相反,除了法律和正义,没有固定的国家立场,也没有言谈的手法,全然是一种国际式的平正,毫无修饰和讳避。我们听起来句句入耳,却又有一点陌生。
就像过去一个大家族里各个分立的门户长年对峙,人们早已听熟他们各自的立场,不知哪天突然来了一位&ldo;老娘舅&rdo;,他没有立场,只有规矩,大家一时有点吃惊。
他是一个国际公民,现在住在海牙,但要经常回上海省亲。以前他长期居住在上海,我问他住在上海何处,他说原来住在华山路淮海路口,最近又往西动迁了。
我们又问,既然经常回上海,会不会像刚纔与我们谈的那样,与国内法律界的朋友谈谈国际法律精神这位国际dafa官淡淡地说:&ldo;我不善于交际,也不喜欢交际。每次回上海,只通知家人。&rdo;
天天斡旋着国际间最缠人的麻烦事,却明确声言&ldo;不善于交际,也不喜欢交际&rdo;,这就突然让我们明白,人们一般理解的&ldo;交际&rdo;,究竟是什么含义。
我略微有点走神,思路飘忽到了上海的淮海西路一带:踩踏着秋天的落叶,漫步着一位极普通的老人,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自己的真相
阿姆斯特丹说得上是一个色彩之都。
鲜花出口数量全世界第一,又拥有最会摆弄色彩的伦勃朗和梵高。如果再加上橱窗里赤裸裸站立的各种色情女郎,太让人眼花缭乱了。
但是,色彩似乎永远会带来麻烦。它会鼓励混乱、引诱骚扰吗也许。
我们到阿姆斯特丹之后立即分两组拍摄街景,两辆车停在不同的停车场。一小时后传来消息,一辆被砸,一辆被撬。我的一台新买的数码相机,以及随队记者的两台手提电脑均不翼而飞。我从希腊开始拍摄的照片,全都贮存在那台数码相机里,这下算是全完了。
停车场是收了管理费的,却说这样的事情他们管不着。其实两个停车场都不大,里边发生的任何事都能一眼看到。
到达纔一小时就已经这样,这个平静的下马威使我们对这个色彩之都纳闷起来。
到处都在修路,又是阴雨绵绵,几个肥胖的黑人在小街中狂奔乱叫,似极度兴奋又似极度愤怒;吸食大麻的苍白青年坐在露天木阶上手足无措,独自傻笑;木阶下面是河道,有不少船停泊,又有一大堆废弃的脚踏车在水里浸泡。
对色彩本身,阿姆斯特丹也产生过很大的混乱,现在好像是为这种混乱后悔了,但又有点遮遮盖盖。
我是说伦勃朗在这里的遭遇。
在西方大画家中,平生境遇最悲惨的恰恰正是两个荷兰人,伦勃朗和梵高。但梵高在阿姆斯特丹的时间不长,境遇中又有较多的时代因素和个人因素,暂且不论;而伦勃朗碰到的实在是一件群体性的审美冤案,而且与这座城市密切相关,在我看来,有点不可原谅。
这件事,略知西方美术史的人都不陌生。但我站在阿姆斯特丹的伦勃朗故居前,忍不住还想复述几句。
事情发生在一(被禁止)二年,伦勃朗三十六岁。这件事给画家的后半生全然蒙上了阴影,直到他六十三岁去世还没有平反昭雪。这件事几乎中断了他靠艺术创作来维持生计的正常生活,穷困潦倒,去世时只够花费一个乞丐的丧葬费用。因此,这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厄运,而是通贯一代艺术大师终身的严重事件。今天的阿姆斯特丹不应该轻描淡写。
那年有十六个保安射手凑钱请伦勃朗画群像,伦勃朗觉得要把这么多人安排在一幅画中非常困难,只能设计一个情景。按照他们的身份,伦勃朗设计的情景是:似乎接到了报警,他们准备出发去查看,队长在交代任务,有人在擦枪筒,有人在扛旗帜,周围又有一些孩子在看热闹。
这幅画,就是人类艺术史上的无价珍品《夜巡》。任何一本哪怕是最简单的世界美术史,都不可能把它漏掉;任何一位哪怕是对美术未必挚爱的外国游客,也要千方百计挤到博物馆里看上它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