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廷臣的这些想法以后就被证实了。《大通县大事记》中记载:&ldo;四清&rdo;运动虽然在政治上、经济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指导思想上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错误的估计,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打击了大批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造了比一九五七年反右派运动中更多、更大、更加严重的寃假、错案。党的十一屆三中全会以后,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时,那些蒙受不白之冤的人都得到了平反昭雪。
累及家人[本章字数:3972 最新更新时间:2013-12-1209:06:260]
035 累及家人
被撤销经理职务以后,商业局安排薛廷臣在农副公司当采购员。一向绝对服从组织安排的薛廷臣却很不愿意接受这份工作,因为采购员经常要到外地出差,是一个比较花钱的工作,他一贫如洗,没有钱去垫付旅差费用。对此他很为难,不服从分配吧,觉得不太合适,刚被撤了下来,就给组织上出难题、找麻烦。服从分配吧,这现实的生活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之后,他还是决定接受了这份工作,他觉得,不管怎么样,还是应该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但这样以来,可就苦了他的那几个孩子,更苦了妻子张秀英。
自从被处分以后,薛廷臣的工资少了许多,每月七十多块钱根本无法维持一家六口人的生活。大通县最低的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也需要二十块钱,而他们家现在每人每月只平均11块7角钱。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张秀英不得不把几个孩子丢在家里,由大的看着小的,自己到706的南山建筑工地去当小工。
张秀英在建筑工地所干的活是合泥搬砖,这是男壮劳力干的重体力活,张秀英从小是在湟源县城里长大的,从来就没有干过体力活。一个几个孩子的母亲,一整天的搬砖合泥,干着壮年男人才能干的重活,一天干下来就觉得身体吃不消,但如果怕苦怕累不干了,每天的一块二毛钱就没地方挣了。这一块两毛钱对她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点钱,男人的工资是维持不到月底的,他们全家人就得饿肚子,孩子们就要受恓惶。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为了让孩子们少受恓惶,她咬着牙坚持下去了。
薛廷臣的家住在农副公司的后院,离706的南山很远。家里没有自行车,她只能靠两条腿走路。这样,张秀英不但每天要干着壮年男人才能干的繁重的体力活,还要从家里到工地往返四趟,来回走几十里路。因为家里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们!还有繁杂的家务活等待着她去做!她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把孩子们安顿好,然后马上赶到工地。中午歇工之后,她必须赶快回去给几个孩子做饭。孩子们吃完饭后,她就得赶紧洗锅刷碗,赶路上班。706的厂子很正规,制度非常严格,如果迟到超过五分钟,就得扣工资。因此,她每天都在紧张、忙碌、劳累中度过。更何况当小工的没有星期天,张秀英根本就得不到休息。
因为没有钱给几个孩子添置新衣服,孩子的衣服、鞋袜张秀英必须亲手去做。因为家里一贫如洗,没有钱买布,只能是大的穿了让小的再穿,缝了又缝、补了再补。&ldo;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再三年。&rdo;社会上流行的这句话,也是对薛廷臣家庭情况的真实写照。
缝补衣服是很费工的,因为白天要合泥搬砖干重活,去挣那一块二毛钱,还得来回走几十里路回家做饭洗刷,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做,只能利用晚上,去加班给几个孩子缝补衣服、做鞋袜。经常是在灯下一边缝衣服一边打盹。能累到什么程度,只有张秀英自己知道。常人是无法想象的,就连薛廷臣都无法想象妻子是怎么挺过来的。
薛廷臣经常在外地采购,很少能回家,把这个艰难的家和几个孩子,全部丢给了张秀英一个人。孩子们的抚养教育、长大成人,重担全部压在了张秀英一个人的肩上。他每次回家,看到妻子黑瘦的身板和疲乏的面容,就心酸难过,他自责自己,但却无能为力!
张秀英所处的环境,不仅仅是生活条件的艰辛和困难,让她最难承受的是那些幸灾乐祸者的白眼和歧视!她的心灵上的痛苦和刺激有多大常人是不可能想象出来的。如果说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与勇气,没有好的思想品质,没有伟大母爱的支撑,她是很难挺过来的。
张秀英的人格的确很伟大。在薛廷臣最困难的时候,她不但没有嫌弃,没有离开,反而任劳任怨的拼命干活,替男人撑起了这个艰难的家。这对身处逆境的薛廷臣来讲,是唯一的,也是最大的支持、鼓舞和安慰!对她的敬佩和感激,薛廷臣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后来,他在写自己的回忆录时写过这样一段话:&ldo;张秀英的艰难困苦,张秀英的功劳只有我的心里最清楚,这是我终生都不会忘记的。她的付出,她的辛勤劳动,她超出常人的意志和毅力,永远是我的榜样,也是我们薛家后辈儿孙们永远的榜样!我详细地记述她的事情,就是要让后辈们牢牢记住这个勤劳、朴实、勇敢、坚强的母亲!&rdo;
同样的环境,同样的遭遇,但结果却大不相同。
大通县委副书记铁兴邦和薛廷臣正好是一个相反的例子。在文化大革命中,铁兴邦受到了革命造反派的批判斗争之后,回到家里,不但得不到老婆的安慰和照顾,还得承受老婆的歧视、指责和辱骂。铁兴邦内外交困,思想压力很大。由于一时想不开,心理承受不了,他便钻了牛角,跳到宝库河里到马克思那里&ldo;诉苦&rdo;,去&ldo;告状&rdo;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