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这个王素心能够怎么帮自己,胡烨现在还是没有底。
“老妇手上也没什么信物了,除了那道平安符之外,就只有小时候她爹给她做的一个小玩意。小时候我那晓儿天天都要拿着这个小玩意玩,她现在肯定也还记得。”
王素心说着从破烂不堪的衣服里,拿出来一个小玩意。木头做的,大概拳头大小,很像一只蜘蛛,还有八字脚,竟然能够自由摆动。
胡烨好奇的拿了过来,摆弄了一阵,心道这大明朝还有这么精巧的木匠。虽说自己见过的小玩意比这个先进多了,但是这个凝聚了父爱的东西,真的是弥足珍贵。
“这确实是个好东西。”胡烨喃喃自语的说着,“对了,你还记得当年那些冲进你家的土匪长什么样么?要是他们现在站在你面前,你能指认出他们吗?”
“就算他们化成灰我都认识,其中还有个被我抓伤了脖子,流了好多血,这辈子都好不了。”王素心阴冷的说道。
“好了,既然你无家可归,就先到我家去住两天吧,等我帮你找到你女儿再说。”胡烨将那个小玩意收了起来,能不能找到这个王素心的女儿,可就要看这个小玩意了。
不过这秦淮河上的青楼不下百家,想要一家一家的找,确实非常费劲,就算是一天逛一家,也要大半年才能逛得完。
“多谢公子大恩,老妇下辈子做牛做马都要报答公子的恩情。”王素心感激涕零,朝着胡烨说道。
“好了,感谢的话等我找到你女儿再说吧,你先跟我回家吧。”胡烨说着就带着老钱跟王素心回到了新家。
刚回到家里,就看见大门前面又被挂上了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大字“无名府”。
一看就知道是尹昌隆的字迹,别说这小子不愧是解元,写起字来字正腔圆,要比胡烨的标准多了。虽然称不上大家,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佳品。
院子里的血迹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想必萨仁和青衣对这个已经见怪不怪了,在北平的时候,死人他们都见过,更不要说血迹了。
“少爷,你回来了啊。”来福正在给红尘喂马料,看见胡烨回来了,赶紧跟了上来说道。
王素心看着来福走了上来,还以为是谁家少爷来了。没想到只是胡烨府上的一个马夫。
再看来福手中楼子里的马料。根本就不是一般的马能够吃上的。
一般的马匹吃的是都是草料。就算是军中优质的战马,也最多在马料里面撒上一些豆子。
但是看来福手中的篓子里,大豆黄豆都有,好像青草就是拿来调味的。这红尘的伙食得有多好啊。
光是那篓子里的东西,拿到市面上都能卖好些铜钱,王素心身为农户人家,自然是知道大豆黄豆的价钱。也就是说这胡烨府上的马匹吃的都比别人家的人好,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子?
“好了,不要总是给红尘喂豆子,还是要多吃草料,不然营养不良。”胡烨看了看来福篓子里的豆料,慢悠悠的说道。
“遵命遵命。”来福如鸡啄米的点着头。然后继续给红尘喂马料了。
来福觉得自己出了来运客栈跟了胡烨,是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这才来了一天一夜,就感觉到这里的不一样。
少爷胡烨根本就没有一个少爷样子,两个丫鬟和老钱这个护卫也没有下人的样子。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温馨的小家庭。
还有一条长得像狼的狗,吃起肉来凶悍的很,一点也不像宠物,倒像是一条猎狗。但是府上的人都不怕它,反而跟它打成一团,谁都能抱它。
还有以前无人问津的尹昌隆,自从结识了胡烨之后,就仿佛变了个人,气质提升了不止一星半点。中了解元之后,天天呆在屋子里读书,好像还想中会员。
比来福更吃惊的就是王素心了,从一进门就找到了温馨的感觉,一点也没有一个农妇进入到大世家的感觉。
再看到萨仁和青衣两个丫头的时候,突然好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女儿,心中更是惆怅万分。
“少爷,这是?”萨仁好奇的打量着王素心,低声的问胡烨。
“一个朋友,你先带她去洗漱一番。青衣,你去准备吃食,少爷我饿了。”胡烨吩咐着。
下午那会一共就叫了三碗面,老钱吃了一碗,胡烨自己只吃了一筷子,剩下的两碗全被王素心给吃了。所以胡烨现在的肚子都还在咕咕叫。
之后萨仁带着王素心来到了澡房,寻来了几件衣裳,好在王素心个子不高,青衣的衣裳刚好就能穿上,不然就只能穿男人衣裳了。
“小姐,这些事我自己来就是了,不要脏了你的手。”王素心接过萨仁递过来的衣裳,很谨慎的说道。
“我不是小姐,我是我家少爷的丫鬟。”萨仁大声的笑着,已经不是第一个人叫自己小姐了。
“可是你……”王素心指着萨仁身上的衣服,那种质地是丫鬟能穿的?她见过乡绅的妻妾,穿的也不过如此。
“你呀就不要多想了,我这身衣服都是少爷给买的,他说无名府没有下人。”萨仁说着就将大木桶里放满了水,让王素心自己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