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这么糟蹋食物的……”
声音很平,尾音却又带了点轻快。
他将冰箱收拾整齐后已经没了刚才的食欲,只随意从里面拿出盒牛奶。牛奶还是冰的,周自横也懒得热,刚撕开往嘴里灌时就有电话打进来。
“喂?”声音含糊不清,是因为周自横含着牛奶的包装纸。近季者骚,他在不知不觉中也染上了对方的习性。
季慵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小室友,吃了没?”
周自横看了眼手中的牛奶,刚准备回答对方急吼吼地喊——
“别吃,我给你点了宵夜。”
周自横:“……这么晚了,别了吧。”这么晚吃饭容易积食,道理还是小时候周琮告诉他的。
季慵一副“我不听我不听”的样子,不依不饶,最后周自横迫不得己答应了他。
季慵挂断电话,想起刚刚林平之的问答。
“怎么泡?用37度的水。再不行,用温度更高的心。”
他突然就明白过来,自己在这患得患失,磨磨唧唧,不如让对方看见自己的心。
那颗心赤诚,滚烫,比37度更灼人——他想让周自横知道,他那颗心里满满当当都是对方。
招财猫安安静静摆在桌角,手臂轻轻晃动着。季慵拿起来,“吧唧”一口亲在了猫脸上。
“小室友,你想不想我?”
“可我好想你啊。”
周自横为了等季慵点的外卖,在客厅的沙发里窝了半小时。直到他在围棋游戏里打败了第十个对手时,门铃响了。
他起身穿鞋,从猫眼向外看,对方的帽檐挡住了大半张脸。
开门。
戴帽子的年轻人抬起头,是一张熟悉的灿烂的笑脸。
“这位顾客,你的宵夜到了。”
季慵提起双手上的白色袋子:“你想先吃什么?”
“ilk?barbecue?or?”
周自横:“……”
第32章
茶几上一片狼藉,牛奶剩半瓶,串儿也撸得差不多,周自横仰头看客厅挂钟——十点一刻。
非得积食不可。
季慵第一次来周自横家里,虽知道家里没长辈,但坐在沙发上还是有些拘束。他暗地观察:客厅挺大,厨房和阳台对立,整个装潢偏简约,只放置着一些基本家具。
十分缺少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