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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东篱散人?”

明锦随手拿起其中一幅,发现墨画落款正下方盖着一方小印章,印中字迹用行书笔法拓写,稍作辩识可认出是“东篱散人”四字。觉得有趣,情不自禁的念出声来,侧头浅笑,望着三人,眼神似问是谁的。

没等谭璇主动出声,田明两人不约而同的伸手指着他。

“咳咳……明姐姐我是闹着玩的,从小仰慕那些才华绝艳的大家,便胡闹着也偷偷给自己取了个混名。”

刚才两人调侃自己,没觉得有什么,可当明锦清凌凌的当面读出来时,谭璇莫名有种“羞耻”感,同时又有些懊恼,出发前为何脑子一发热,要把画给带上呢。

自他渐渐的喜爱上了做画后,有天突发奇想要给自己取个笔名来,以后私下里的作品都在落款上盖上刻有笔名的印章,这样显得高大上,悄悄满足一下自己的小虚荣心。

原本还想着要捂好这个有可能成为马甲的笔名,看来回头还需再重新想一个。

“哦?如何光明正大就起不得呢,我倒觉得挺有趣的,小号起的不错,倒与所做的平江芙蓉图十分契合。只不过画中芙蓉,灵动有余,笔力却有些不足,这点同阿晔有些相似,需沉下心来多加练笔,但当以学业为重,切不可顾此失彼。”

拿起画作时,明锦脑海中第一反应竟是那河边救人的少年所作,待得到印证后,察觉他竟难得的现出扭捏情态来,嘴角上扬弧度不自觉的扩大,并对其私下起笔名一事持赞赏的观点。

而后回头认真看起画作来,颔了颔首,给予中肯的评价,紧接着又拿起另外两幅凝神看起来。

谭璇对她的态度惊讶不已,按说几岁的孩子不知天高地厚为自己取名号,陌生人会斥责,相熟之人也多为调侃之态。

很少有这么通透豁达之人,何况还是一个仅仅十几岁的小姑娘,顿时让他对明锦增加了不少好感。

第16章

其实在看到谭璇给自己起小号时,田文瑄与明晔两人虽然嘴上调侃,但心里也都暗搓搓的决定给自己也取个,现在听明锦这般说,当场开始讨论起来。

虽说相差着年岁,又在自家府中,可明锦也不便与他们长待,对他们所做之画提了些自己的观点后就离开了。

“阿璇,你怎么想着给自己取个东篱散人的名号,难不成将来还学那些隐士归田园吗?”

明晔凝神想出几个满意的字号后提笔写好,递给两人参详时,一时好奇忍不住的问谭璇。

“只是随心想起的,觉得顺口,又想不出其他喜欢的,就让山竹拿着去制印了。”

经其一问,谭璇才想起来,自己在规划种种生活方式时,好像从没想过要归隐田园,大概是无论前世还是当下,日子过得大体比较顺遂,还未真正受到搓磨,在事业上未遇到刻骨的打击吧。

“说什么回归田园,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将来咱们还要为朝廷效力,于万民谋福啊,不然读劳什子书,浪费银钱!倘若那般,直接跟着农人在田庄耕田插秧不就得了!”

田文瑄正在为想不出合心意的小号而苦恼,闻到两人闲叙,出声反驳。在其认知中,觉得那些归隐山中所谓的名士,大多都是苦而不得志之人,故作清高罢了,他才不想让表哥那样呢。

“是啊,还是先下场科考再说,若是一直考不中,那只能扛起锄头下田当农人喽。”谭璇不在意的调侃着自己,话说真要当农人其实也没什么,依照他家的家底,应该是个小农场主。

…………

外面一直落着雨雪,寒风彻骨,房中放着炭炉暖气融融,火炉上的茶壶嘴上透出缕缕白雾,三个少年人谈天说地,毫无顾忌的诉说着理想抱负,年少不识愁滋味,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几人眷恋厅室里的温暖,直到仆婢来通禀该去用饭时,才懒懒的站起哆哆嗦嗦的出门。

江南的冬月就是这般,虽比不得北方的厉风暴雪猛烈,但湿冷却沁到骨头缝里。

突然田文瑄朝园中一指兴奋的道:“腊梅开了!我记得玠表哥院中植着十来棵红梅,过几日天暖了,咱们约着去姑母府上赏梅吧。”

饭厅离书房不远,期间需穿过一条青石小道,临着小道的园子里种着两棵梅树,枝条上的花朵含苞待放。

“待开的最盛的那几日,我让下人去告知你们。”到时候谭玠在书院读书,不在府中,不用担心打扰到他,今日明晔邀约自己来府做客,有回邀也是应该,朋友之间有来有往才对。

因明父自接到朝廷起复的诏书后,这两日一直都有应酬,当下没在府上,所以不用前去问拜。

明家人口也非常简单,明父原先也仅只一个妾室,因在守孝期间犯下大忌讳,被乔氏打发出去了,当今除了仆从,只有他们一家四口。

几句话的功夫,便到了饭厅门口,从厅中迎面扑来一股浓烈诱人的汤汁香味,谭璇突然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又穿越回到现代,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清醒过来。

取下蓑衣斗笠,走进厅堂,只见丫鬟围着饭桌摆放碗碟,桌几正中放着一个特制的类似现代鸳鸯锅的小鼎,下面燃烧着红彤彤的炭火,锅鼎中两种不同的汤汁慢慢翻腾起来,旁边的七八个盘子中放着泡发过的笋丝、鲜鱼片、鸡脯肉等等。

见到情景,谭璇感觉味蕾已开始调动起来,喉头忍不住滚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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