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婉的一顿红烧肉吃的春翠顺嘴流油,两只机灵的大眼睛里写满幸福,喂饱她肚子的同时,也彻底收买了心。
下午春翠教叶婉织毛衣教的可谓上心,后来织到难度高的针法,怕叶婉弄不好,她把自己的活搁在一旁,手把着手给叶叶婉教学。
叶婉感慨自打重生在八零乡下,竟也学会了很多从前没尝试过的技能。
做饭也好,蘸糖葫芦也好,缝缝补补,现在又学会了织毛衣。
要不过段日子天暖了,她再学学烫头,真的开一家理发店?
她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到时候春翠如果想赚钱,自己还可以带她一起!
叶婉心里美滋滋的畅想着,春翠没等宋子枫下工回来,提前从她这儿走了。
叶婉拎着手里的半成品毛衣,才一下午就织好了一半,再有两天应该就能收尾。为了给宋子枫一个惊喜,叶婉把毛衣藏起来,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收回衣服,洗手做饭。
“媳妇儿……媳妇儿?你快来看。”宋子枫进屋竟然抱着一只浑身雪白的小奶狗。
“哪儿弄的?”叶婉其实对养宠物并不感冒,因为她养宋子枫一个大宠物就很累!
“麻子家里狗下的,我上他家抱了一个,这只长的最好看。”宋子枫怀抱着浑身奶气的小狗,露出一脸期盼。
叶婉愣是宠他,不想看见他脸上有失望。
“那你就养吧,但是一点,你自己收拾他拉的粑粑!”叶婉事先跟他约法三章。
宋子枫听她同意了,乐的桃花眸仅剩一条缝。
“好,我自己收!”
宋子枫这段日子和叶婉吃好喝好,竟然长胖了,裁缝大婶给他做的衬衫长裤加身,一点宽松都没余下。
他一米八九的身高,再穿上板正的一装,单往那儿一站就跟画报上的明星似的,打眼又俊俏。
宋子枫挂着满脸傻笑,对镜自赏都不舍得挪步。
“我长这么大,头一回穿这么好的衣裳,媳妇儿……”年轻人的眼眶微微泛红,转身抓住叶婉的手,激动不已:“娶到你我才有福。”
“傻样儿!这才哪到哪儿?”叶婉用手摸他头发,稍微出油了,给他打盆热水过去洗。“新衣裳太薄现在还不能穿,等天暖和的。”
宋子枫白天下了矿,也怕一身煤灰把新衣服弄脏,果断脱了下来,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上,手珍惜的在上面抚摸。
“快点洗,中午我做了红烧肉还有,晚上咱俩就着馍煮点稀粥对付一口。”
刚走到门口还没进屋的杨知月听叶婉说吃红烧肉是对付,不知该无奈还是好笑。
“妈?”叶婉听见门响,转头看了眼。
宋子枫个头高,弯腰在炉子上洗头总是弄得哪儿都是水,叶婉便动手帮他撩水。
“帮子轩洗头呢?我过来跟你们说一声,明天子枫和他媳妇儿回来,奶奶炖鸡,子枫你明天放假去那边吃,晌午饭就不用做了。”
“哦,知道了妈。”宋子枫低着头,是以,
叶婉和杨知月都没发现他眼睛里的复杂神色。
“那没事儿你们吃饭吧,我去看看你奶奶,子轩洗完头别出来吹风,看感冒。”杨知月离开前叮嘱。
宋子枫“嗯”了一声,叶婉过去送人,顺手把门关上了。
“子枫两口子有一个月没回来了吧?”叶婉随口说了一句,也就是个感慨。
说来郭有为也住在村子里,可宋子轩自从去给郭可盈做了上门女婿,那两口子平时几乎都不在村里露面,叶婉听到的风声是说郭有为在城里给他们买了房,打算等退休后全家搬去城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