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我和白懿梁在吃晚餐。
白懿梁还是个很传统的人,家里的菜式也是以中式为主,晚餐的摆盘也很精致文雅。
看的出来白懿梁平时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
俗称闲得慌。
病了就好好养病吃点病号餐就算了,吃个饭也要这么讲究摆得这么好看。
对于我的吐槽,白懿梁表示躺枪。
因为菜不是他做的,是厨师做的;摆盘也不是他摆的,是厨师摆的。
当然,因为我不喜欢他,所以我在白家看到的所有不顺心不顺眼的事情,都归咎到了他的头上。
即便他长得好看,即便他对我还是很不错,但我依旧不喜欢他。
即便他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即便眼下我是他的客人,但我依旧还是做出一副嫌弃他的姿态。
我向来如此决绝,爱与憎如此分明。
晚餐的时候,原本说是和客户有应酬的白小叔,却在我准备磨刀霍霍向猪扒的时候,回来了。
为了表示礼貌,我不得不放下手里的刀叉,起身颔首,待到白小叔坐下后我才继续吃饭。
白懿梁真的很矫情,我们明明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但是我们吃的东西却不一样。
我这边是西式猪扒餐点水果沙拉,白懿梁面前却是鸡汤和一些中式的家常便饭。
怪异的局面。
我低头不语,慢条斯理的吃着我的猪扒。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过就是肉与金钱。
直到秦致远将我接回家,我遇到了秦漠。
那个将我从泥泞中扶起的男孩,那个细细为我上药的男孩,那个出手制止住秦淮欺负我的男孩。
很多很多。
从我遇到秦漠开始,我的世界里,就又多了一个追求,就是色。
这个色,就是指的秦漠。
在我心目中,秦漠的地位,比一整座金山,比一整个屠宰场的肉,给我的诱惑还要大。
换言之,肉和钱,在秦漠面前,对于我来说,都不算什么。
除非你给我三倍的钱和肉,我还可以考虑考虑。
我发现和不熟的人在一起吃饭是真的很尴尬。
虽说孔子说了食不言寝不语,但是你让我一个劲的只吃饭不说话我还是颇为无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