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蒙德朝客厅那边看了看,见斯蒂菲正在穿鞋,接着把衬衣塞进裤子。他转身背对着门,压低嗓门说:&ldo;她好像觉得这案子已经归她了。&rdo;
&ldo;你想让她接吗?&rdo;
哈蒙德意识到自己的衬衣此刻已粘在身上。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出汗的?他摸了摸额头,发现额头也是湿的。他突然这样出汗不是没有原因的:他昨天下午到广场饭店那个套房里见过卢特&iddot;佩蒂约翰。
应当让门罗&iddot;梅森知道这个情况。现在是向他说明的时候了。
可是为什么要把这个当成问题呢?
这跟佩蒂约翰的谋杀案不沾边嘛。他们见面的时间很短。而且是在估计死亡时间之前。在此前不久,但不管怎么说……
他觉得没有理由把这件事告诉梅森。斯蒂菲把这个令人震惊的凶杀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也觉得没有告诉她的必要。把这种偶然巧合的事情告诉他们是有弊无利的。
他用袖口擦了擦额头说:&ldo;我想接这个案子。&rdo;
他的上司轻声笑起来。
&ldo;好嘛,给你了,孩子。&rdo;
&ldo;谢谢。&rdo;
&ldo;不要谢我。在你开口之前它就归你了。&rdo;
&ldo;我谢谢这一信任票。&rdo;
&ldo;不要拍马屁了,哈蒙德。这个决定不是我一个人做出的。从昨天晚上大约10点钟开始,佩蒂约翰的遗孀每过一个钟头就给我打一个电话,提出这个要求。&rdo;
&ldo;为什么?&rdo;
&ldo;她提出请求,或者说是要求吧,让你把杀害他丈夫的凶手送上法庭。&rdo;
&ldo;我谢谢她……&rdo;
&ldo;少来这一套,哈蒙德。我在老远的地方就嗅出气味来了。见鬼,我真他妈的老了,我想这话是我瞎说的。我说到哪里了?&rdo;
&ldo;那个遗孀。&rdo;
&ldo;哦,对了。卢特是死了,可是在以势压人这方面,达维似乎要继承他的衣钵了。在这个县里她还是有影响的。所以,为了不使我们办公室遭到非难,为了不让报界说坏话,我同意派你接手这个案子。&rdo;
这个案子对他的事业会产生其他任何案子都不可能产生的影响。受害人是个很有影响的人物。媒体会全力报道。这个案子所包括的方方面面都会使一个想有一番作为的检察官垂涎欲滴。当然,如果在没有达维干预的情况下梅森就把这个案子交给他,他的感觉会更好些,当然他不会在这样的细小环节上斤斤计较。不管事情的前因后果如何,反正这个案子现在已经交给他了。
他想得到它,需要得到它,而且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他曾经接过五个谋杀案,成功地将其中四个案子的被告定罪判刑,只有在一个案子中与被告达成了认罪辩诉协议。自从他成为一名诉讼律师以来,他一直在积累经验,准备接手这样的大案。他有这样的愿望,也有使这种案子胜诉的本领。佩蒂约翰谋杀案的审判将把他的职业生涯推向他所希望的……县法务官的宝座。
既然这个案子已经归他,既然他得到了上司的信赖和死者遗孀的支持,他就重新考虑要不要把他与佩蒂约翰见面的事说一说。他不想在接手这样的大案时,带着任何最微小的不利因素。像这样可以忽略、但一时可能难以说清的情况,如果等到后来被抖出来,就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