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江忙四下张望。
地窖,还是地窖。
他简直要喜极而泣了,再打量下自己的身子,竟还是正常大小。
刚刚的是梦吗?
又好像不是,因为那影子……难道是魂灵出窍……
而耳朵的刺痛到是真的。
他摸了摸耳朵,竟有东西流下来。
他闻了闻。
有些腥。
是血?!
看来是老鼠饿极了把他耳朵当食物啃了。
痛则痛,但真应该感谢这老鼠,要不是他,自己恐怕就一命呜呼了。
不行,这种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
想到自己竟然和暖香&ldo;同住&rdo;地下,这简直是自取灭亡。
趁天黑,赶紧逃吧。
至于逃向哪并不重要,总之是越远越好。
早知道这样应该再想飘絮要点银子的,可是实在等不及了,保命要紧。先不说暖香,就单说等到有人把她从地底挖出来后,那后果就够惨重的了。
他急忙窜出地窖。
看天色,似乎是快亮了。
在盖上地窖板子的瞬间,他曾经想了下飘絮,不知她发现自己不辞而别会怎么样?
但是这个念头一闪即过,他很快的迈开大步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想不到十八年后,李元江竟重新过上了这种生活,这种讨饭的生活。
身上不是没有钱,银票分文未动,而且还有飘絮给的银子,他也只花了五两。
他只不过是不想被人发现。
那夜之后,他开始了逃亡生活。刚刚开始还雇了辆车,可是有一天行至一片闹市,车突然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