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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ldo;给你。&rdo;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ldo;妈,你知道我不戴首饰的。你留着用。&rdo;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ldo;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rdo;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仿佛隔海呼喊:&ldo;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rdo;

2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交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丫。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ldo;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rdo;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ldo;明白&rdo;,何尝在我&ldo;心外&rdo;?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批注,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ldo;看此花时&rdo;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ldo;看见&rdo;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ldo;美&rdo;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3

在中国台湾、香港,新、马和美国,流传最广的,是《目送》。很多人说,邮箱里起码收到十次以上不同的朋友转来这篇文章。在大陆,点击率和流传率最高的,却是另一篇,叫做《(不)相信》。

是不是因为,对于台湾和海外的人,&ldo;相信&rdo;或&ldo;不相信&rdo;已经不是切肤的问题,反倒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ldo;伤逝&rdo;和&ldo;舍&rdo;,才是刻骨铭心的痛?是不是因为,在大陆的集体心灵旅程里,一路走来,人们现在面对的最大关卡,是&ldo;相信&rdo;与&ldo;不相信&rdo;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很难说。每个人,来到&ldo;花&rdo;前,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都得到不一样的&ldo;明白&rdo;。

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目送

2009年09月24日15:02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ldo;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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