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怎么知道照片上这辆车就是6月1日晚8点5分开到你的加油站的那一辆车呢?
答:嗯,这是辆福特单排座双人汽车,1932年的款式,和那天开到我的加油站的车一样。但是,如果不是我那天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我也不会这么肯定绝对是同一辆车。这张照片上的车牌号码和我那天记下的号码也完全一样。
问:你记下了车牌号码吗,柯林斯先生?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答:因为开车的那个女人看上去有点像骗子,我指的是那辆福特车。那个女人很奇怪,她表现得好像害怕什么事。而且那时她还戴着面纱,把脸全都遮住了。现在很少有人戴面纱了,尤其是那种。反正是看起来很古怪,我觉得最好是预防万一,就把她的车牌号码记下乘了。
问:告诉陪审团这个戴面纱的女人来加油站的经过。
答:好的,先生。看到有人来了,我就从办公室跑出来。我问她:「加油?」她点了点头。我说:「多少?」类似这样的话。然后,我往她的车里加了五加仑的油。
法官:法庭将不允许提供这种无聊的证言。而且也不希望有不适宜的笑声。法警,把扰乱公堂秩序的人驱逐出去。检察官先生,继续。
问:在你往福特车的油箱里加了五加仑油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柯林斯先生?
答:她给了我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后,没等找零钱就开车走了。这也是让我记住她的原因之一。
问:她开往什么方向?
答:就是向着马里恩车站不远处那个发生凶杀案的房子的方向去了。
安杰尔先生:我抗议,法官大人,证人的回答暗示着没有根据的结论。根据证人自己的证词,他的加油站离马里恩车站还有三英里远。而且,证人回答问题的方式很显然有先入为主的成分。
波林杰先生:如果能说车子是朝特伦顿方向开走的,法官大人,也就可以说是朝凶杀案现场的方向开走的。我们讨论的是方向,而不是目的地。
法官:你说的对,波林杰先生。但是证人的回答确实有暗示的成份,刚才的回答无效。
问:福特车是朝着卡姆登的方向开走的吗?
答:不是,先生。它是从卡姆登一开来的,朝着特伦顿方向开走的。
问:柯林斯先生,我现在向你出示控方证物第43号。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答:是的,先生。这是在费城发现的那辆废弃的车里的那个女人的面纱……
安杰尔先生:抗议……
波林杰先生:不要扩大范围,柯林斯先生。我想问的只是你自己观察到和知道的事实。很好,这是一个女人的面纱。你认得这面纱吗?
答:是的,先生。
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哪儿?
答:就在那天晚上来我加油站的那个女人的脸上。
问:能不能请被告人站起来?现在,柯林斯先生,仔细看看被告人。你以前曾经见过她吗?
答:是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