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方城仕带在身边的这些年,祚烨已经好久没有钻牛角尖。
他自认自己已经长大,也对得起方城仕的夸奖。
所以这会他的迷茫只是一瞬,就被十四岁的少年英勇快刀斩乱麻。
他喜欢这个人,还要一直这么下去。
祚烨低下头,距离方城仕的唇只有一寸:&ldo;仕哥,我要追求你。&rdo;
说完,他把自己的幻想变为现实。
只是一刹那,两个人都没了初吻。
作者有话要说: 年轻就是好啊。
终于把搞事的开端敲定了。
☆、51
方城仕当然不知道祚烨有怎样的一腔雄心壮志。
甚至可以说他连祚烨的变化都没看出来。
第二天酒醒,他除了头有点不舒服,把婚礼上的事忘得七七八八外,回来之后的事一概没记忆。
醒过来一看,自己浑身上下只剩一条改良版的亵裤,登时头如斗大。
这还是他来这个时代第一次醉酒。
没有惊心动魄,没有荡气回肠。
都是义在作祟。
他知道自己的酒品很好,铁定没做出格的事,可看这架势,给人添麻烦是不用说的了。
祚烨已经去上学,方城仕找不到人来问,只好先爬起来穿衣服。
洗漱过后,又喝了壶茶,方城仕才觉得自己摆脱了死狗前面那个字。
方城仕出了房门,绕去厨房,正好碰上福叔。
福叔跟他说:&ldo;东家,方少爷家今早上把回礼送过来了。&rdo;
这都是规矩,方城仕听完也没说什么。
他接着去厨房找吃的。
杨嫂给他盛了碗肉粥。
方城仕接过来,还是热的。
杨嫂说:&ldo;二少爷说您今天准是没胃口,让我熬了粥温着。&rdo;
方城仕吃着肉粥的空隙说:&ldo;小烨贴心。&rdo;
杨嫂笑说:&ldo;二少爷是个好孩子。&rdo;
这话方城仕赞同。
喝完粥,方城仕去味味香和一锅端走了一趟。
没什么事,就是逛逛。
等到两孩子放学才回家。
他进门的时候,祚烨和方城祖也才回来。
各自回房,刚把书包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