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想,我要每天记录,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会亲亲我。
这样一写,就写了半个来月。
你们还记得我在学校晕倒的那次吗,我站在公交站台,我自觉还好,楚珩却能联想到我是如何单薄,再被风刮走的样子。
在他眼里,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风一吹,手一碰,便散了,飘了。
也像是块天然的水晶,手一重,便要碎了。
他怕吓到我,不敢那样快地就亲我,他兴许想给我过程去适应。
那半个来月,每天在博客上写日记都很生气。
也只敢自己气一气,这样的事,好意思当面跟别人家说吗?我能跟他说,我不要这些过程吗?
当然不能了!
在后来的岁月里,有次我难过得快死了,也的确快死了。我突然想到不老歌,我也早就不写博客,什么博客大巴等出名的博客网站早关闭了。谁还写博客?文字早已全部碎片化。我半夜从病床上爬起来,找到自己许久不开机的笔记本,从浏览器的收藏夹里找到那个网址。
不老歌竟然还在,始终没关闭。
账号名和密码太好记,全部与楚珩有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我立即登录进去,文字依然。
在所有人都遗忘它的岁月里,那些文字始终安安静静地坐落在那里,似乎笃定,终有一天,会有人回来看看它们。
它们不会走。
我回来了,我也看了。
我记得每一个我们的第一次,我看到我盼&ldo;亲吻&rdo;的半个多月的那些记录,眼泪啊,顿时控制不住,瞬时布满我的整张脸。
寂静的病房里,我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背靠墙,抱着我的电脑哭。
抱着我的爱情哭。
文字能等到我,我却等不到他了。
文字不会走,我却早已走远。
有时候我觉得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bug,它有限,它让你有记忆,有情感变化,却又不给你完整的这一切,更不可能给你一个操控这一切的权利。所以我们不知道自己第一次哭是什么模样,第一次翻身,第一次叫&ldo;妈妈&rdo;,第一次走路,等等,全部不记得。
因为记不住,因为有遗憾,因为缺失。当我长大到足够记住时,我会拼命地去记,用尽一切方法地去记录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也是痛苦濒临死亡的那一天,我更觉人生残忍。
它不仅有限,期限在哪里,它甚至从未给过你提示。
而我曾经努力想要记下的东西,又要更用力地去忘记它。
临到头才发现,何时忘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