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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再过五十年,王二成了某部的总工程师,再兼七八个学会的顾问,那时候挺在床上,准是在首都医院的高干病房里。我像僵尸一样,口不能盲,连指尖也不能动,沙发床周围是一种暗淡的绿光,枕头微微倾斜,我看见玻璃屏后的仪器。我的心在示波器上跳动。

一个女护士走进来,她化了妆,面目姣好,是那种肉多的女人。rx房像大山,手臂肉滚滚。她解开我的睡衣,把它从我身上拽出去。啊呀王二,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胸膛上的皮皱巴巴,肚皮深陷下去。腿呀腿,就如深山中的枯木,xx毛蓬蓬,没几根黑的。那活儿像根软软的面条。我不明白,一米九十的身高,老了怎么缩得这么短?女护士用一根手指把我掀翻过身来,在我背上按摩。这可是女人的手!王二老到八十五,也是个男人。可是就是反应不起来。她又把我翻起来,按摩我的胸前,手臂。心狂跳起来,可是身体其它部分木然不动。只有尿道发热,一滴液体流出来。她按摩完毕,忽然发现我身体的异常,&ldo;咳&rdo;了一声。嘻嘻,谁让你拨弄我?王二还没死。那女人拿出一个棉球,把我龟xx擦干净。然后把它轻巧地弹入废纸篓。王二,你完了!脸也臊不红,实在是太老了。她给我穿上衣服,就出去了。我猛然觉得活够了,就想死,示波器上的心脏不跳了,警报声响成一片。白衣战士们冲进来,在我手上、腿上、胸上打针,扣上氧气面具,没用了!仪器上红灯亮了。一个时钟记下时间。几名穿毛料中山装的人进来,脱帽肃立。十二点五十七分二十七秒,伟大的科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界的巨星王二陨落了。然后干部们退出。护士们一齐动起手来,脱下睡衣,把我揿翻过去。掰开屁股,往直肠里塞入大团棉花。这感觉可其逗!然后又掀翻过来,往我身上狂喷香水,凉飕飕的,反正她们不怕我着凉。一个漂亮小护士把我那活儿理顺,箍上一条弹力护身,另有几个人在我肚皮上垫上泡沫塑料。然后把上身架起来,穿衬衣,路上套上西装裤。上身穿上上衣,打上领带。嘿!这领带怎么打的!拴牛吗?你给你丈夫打领带也这样!任凭我大声疾呼,她浑然无觉。又来了个提皮箱的中年人,先给我刮脸,又往我嘴里垫棉花,这可不舒服。快点!我要硬了!涂上口红,贴上假眉毛。棺材拾进来,几个人七手八脚把我往里拾,西式棺材就是好,躺着舒服。在胸袋里插上一朵花,胸前放上礼帽。再往手里放一支手杖,拿了到阴间打人。嘿嘿,王二这叫气派!同志们,这就叫服务!现在可以去出席追悼会了!

脑袋嘭一下撞在木板床上,我又醒过来。我困极了,恨不得把老姚从板床上揪下来,自己睡上去。起来看看周围的人,全都睡了,就连那个胖老太太也坐在便盆上睡了。就在我打磕睡这一会儿,屋里又少了好几个人。门口那个和我一块抽过烟的小伙子和他姥姥都不见了,那个女人现在在天国里。我再也坐不住了,到院子里走走。

夜黑到发紫,星星亮得像一些细小的白点。在京郊时我常和铃子钻高梁地,对夜比一般人熟悉很多。这是险恶的夜,夜空紧张得像鼓面,夜气森森,我不禁毛发直立。

在这种夜里,人不能不想到死,想到永恒。死的气氛逼人,就如无穷的黑暗要把人吞噬。我很渺小,无论作了什么,都是同样的渺小。但是只要我还在走动,就超越了死亡。现在我是诗人。虽然没发表过一行诗,但是正因为如此,我更伟大。我就像那些行吟诗人,在马上为自己吟诗,度过那些漫漫的寒夜。

我早就超越了老鼠,所以我也不向往仓房。如果我要死,我就选择一种血淋淋的光荣。我希望他们把我五花大绑,拴在铁战车上游衔示众。当他们把我施上断头台时,那些我选中的剑子手‐‐面目娟秀的女孩,身穿紧绷绷的黑皮衣裙,就一齐向我拥来,献上花环和香吻。她们仔仔细细地把我捆在断头桩上,绕着台子走来走去,用杠刀棍儿把皮带上挂的牛耳尖刀一把把杠得飞快,只等炮声一响,她们走上前来,随着媚眼送上尖刀,我就在万众欢呼声中直升天国。

我又走回急诊室,坐在板凳上打盹。早上八点钟,老姚的老婆才来换我,我困得要死,回家太远了,就骑车上学校,打算在实验室里打个盹。

走在大街上,汇入滚滚的人流,我想到三十三年前,我从我爸爸那儿出来,身边也有这么许多人,那一回我急急忙忙奔向前去。在十亿同胞中抢了头名,这才从微生物长成一条大汉。今天我又上路,好像又要抢什么头名,到一个更宏观的世界里去长大几亿倍。假如从宏观角度来看,眼前这世界真是一个授精的场所,我这么做也许不无道理,但是我无法证明这一点。就算真是如此,能不能中选为下‐次生长的种子和追名求利又有什么关系?事实上,我要做个正经人,无非是挣死后塞入直肠的那块棉花。

我根本用不着这么做,我也用不着那块棉花,就算它真这么必要,我可以趁着还有一口气,自己把它塞好,然后静待死亡。自己料理自己的事,是多么大的幸福:在许由那张臭烘烘的床上躺下时,我还在想:我真需要把这件享想明白,这要花很多时间,眼前没有功夫,也许要到我老了之后。总之,是在我死之前。

【1】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ldo;献给我的爱人&rdo;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有关这本书,我们需要补充说,它是阿兰寄来的。信封上写了阿兰的名字,书上也印了他的名字,这本书就是阿兰写的。这间房子里的每个人都看到了,小史收到了一本阿兰寄来的书,看到了他如何急匆匆地搜索这本书,他如何急迫地注视扉页上的题字,又如何抚摸这行字‐‐这一切都在静悄悄的众目睽睽之下。这屋里的人发现了小史很动情、很肉麻,绝大多数的人看到了这些就可以满意了。假如有一个人认为这还不够,需要打开小史的抽屉,把这本书拿出来给大家传看,她肯定是小史的老婆点子。她真的这样做了,拿出那本书,仔细地搜索,终于找到了扉页上的题字,让所有的人都看到小史这不可告人的一面。当然,这样做是不理智的。然而,点子远不是个理智的人。

小史收到了阿兰寄来的书,心情非常的兴奋。他的心脏为之狂跳,脸为之涨红,手也为之颤抖;他不愿呆在办公室里让别人看,所以跑了出来。这种心境我们称之为爱情。他先去上厕所,而那个厕所是同性恋集会的场所,他在那里碰见了几个圈子里的人,那些人对他的神色十分注意,他也不想被这些人所注意,所以赶紧跑了出来,在公园里漫步,而在公园里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注意地看着他。他觉得所有这些注意都不怀好意。他仔细回避这些目光,走到公园的一个角落里。这里有一把长椅,一年之前,阿兰就坐在这个椅子上。此时此刻,小史也坐在这个长椅上,拿手遮住自己的脸。阿兰离开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看不到他,摸不到他的身体,嗅不到他的气味,但是他寄来的一本书却能使他如受电击。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小史自己也说:这就是爱情吧。

与此同时,阿兰生活在遥远的地方,在一间白色的房间里。这间房子很是空旷,只是在窗前地上放了一个床垫子。天气炎热,他赤身棵体,只在胯下盖了一条白色的毛巾被。在床垫上,放着他写的书,和寄给小史的那本一模一样。在他面前放了一个大可乐瓶子,还有一个空杯子。对他来说,那个小公园,公园里的人等等,都成为过去了。但是他当然记得这些人,还有绝望。这就如孤身经过一个站满了人的长廊,站在你面前的人一声不吭地闪开了,一切议论都来自身后。这就如赤身睡在底下爬满了臭虫的被单上。这是来自身后的绝望。来自身前的绝望则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小警察,羞辱他,苛待他,但是阿兰爱他。这个小警察就是小史。

有关这位小警察,我们需要补充说,他容貌出众,衣着整洁,气质潇洒,正如你会在某个副食店里见到一位容貌出众的姑娘,并且为她在这里而纳闷,这个公园派出所里也有这么一个小警察。这个公园是同性恋聚集的场所,他们议论起男人时,就和议论女人一样,所以这个小警察就是公园里的大众情人。当然,这一点他自己并不知道。当他到公厕里去时‐‐他当然也要到那里去,因为那个公园里只有一个厕所,而且大众情人也要上厕所,所有的隔板后面都伸出人头来看他。很难想像谁会追踪一个异性的大众情人到厕所里,看他在抽水马桶(更不要说是蹲坑)上的形象,但是同性恋是会的。

有关这位小警察,我们知道,每次他值夜班时,都要到公园里逮一个同性恋来做伴。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园里的长椅上逮住阿兰。当时阿兰正坐在别人身上,和那个人卿卿我我,忽然被手电光照亮了,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小警察在灯光后面说道:嘿,你们俩,真新鲜哪。这时阿兰站了起来,而另外那个人则跑掉了。小警察走上前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说道:你别也跑了。阿兰并不经常被逮住,所以当时他感到如雷轰顶,目瞪口呆。小警察用手电在他脸上晃了一下,说道:挺面熟嘛。你是不是老来?而阿兰因为过于惊慌,答不上来。

小警察说道:和我走一趟吧。他拿出一副手铐,说道:用不用给你戴上?阿兰结结巴巴地问道:什么?小警察说道:你想不想跑?阿兰答道:不……不。小警察说:那就用不着了。就该是这样,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嘛。他把手铐别在腰里,拉着阿兰走了。时隔很久,当时的恐惧早已散去之后,阿兰说:那天晚上开始时是多么美好啊。小史的一握使他怦然心动,而小史要给他戴上手铐,又使他很是兴奋。这些感觉使他张皇失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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