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老大已经说过了,他这样一个小小职员是根本没有见董事长的机会的。那么也就是说,他对于执行此次任务的唯一担忧可以完全忽略。
最后,哦,最后这一点是他痛定思痛后才想到的,莫问之虽然不是个好人,但毕竟是个美男,这意味着他可以远远的,假公济私地,边工作边窥探一下美色‐‐老爸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原谅他小小的私心,毕竟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而他再伟大也是个健康的男人。
所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应该快乐地接受这个进入重案组后的第一个任务,并且坚决地执行。
他露出阳光一样慡朗的微笑,观察四周敌情。
鸿兴集团的第四十八层名不虚传,布置得金碧辉煌。偏金的装饰和落地窗出奇地没有冲突,而是被设计师奇妙地嵌合在一起,显得富贵而不俗气。
走廊的尽头坐着一名正在打字的美女,看来她隔壁那道紧闭的大门,就是他等一下要进去的地方了。
&ldo;小姐,我……&rdo;
&ldo;印刷室的陈正吗?&rdo;化妆得一丝不苟的美女看起来很忙,说话直接,吐字清楚。她正眼也没有瞧南天一眼,不等南天回答,纤纤玉指往身后的大门一指,&ldo;直接推门进去吧,记得进去之后把门关上。&rdo;
哇,好公式化的语气。
南天推开厚重的门,按照那位美女的吩咐顺手把门关上,抬起头。
一间极具现代化理念的超大办公室展现在眼前,光滑可鉴的大理石地砖中央铺着一张厚厚的白地毯,干净得让人不敢踩上去,从落地窗可以俯瞰全市景观。
南天啧啧摇头,&ldo;奢侈啊,行政副总裁的办公室怎么可能这么漂亮?&rdo;要不要趁机翻翻抽屉什么的,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数据?
&ldo;你说得没错,行政副总裁的办公室不可能这么漂亮,&rdo;身后忽然冒出男人悦耳的声音,&ldo;因为这里是董事长办公室。&rdo;
南天的脊背猛然僵硬了。这个……难道真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呜哇!暴露啦!
他认得这个声音。动听,悦耳,而且超级性感,他还深深记得那一声慵懒平静的&ldo;嗯&rdo;,曾经差点害得他的小弟弟立正敬礼。
一切都那么美好,不,那么该死的罪恶‐‐那个男人是头号嫌疑犯!完蛋了……
&ldo;不打算转身面对现实吗?&rdo;莫问之优雅地扬起唇角。
他一点也不着急,进餐是一个值得缓慢品味的过程,当一个男人即将被你压倒并且狠狠插入时,挣扎就是一道颇具风味的开胃小菜。当然,一边享受紧窒温暖的黏膜摩擦,然后一边回味昨天被人殷勤相待,并且有人温柔地脱下警服外套给他披上的感觉,对莫问之来说,更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欢乐。
南天的背部僵硬得几乎抽搐了。他硬着头皮,缓慢地转身,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身后的男人。
该死的,我就知道自己是条猪。什么小职员不可能和董事长碰面?什么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我是猪!该死的老爸!该死的重案组!该死的,他居然还是这么漂亮……去你的!我在胡思乱想什么?
&ldo;呵呵,既然碰面了,我们就都坦诚一点。你好,莫问之先生,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警察。&ldo;南天用最镇静的态度,勉强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
&ldo;我知道。&rdo;
&ldo;我知道你知道。&rdo;否则有哪个白痴会当卧底还跑去黑帮老大面前自揭身份?
&ldo;好吧,警官,请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办公室,而且改了名字叫陈正?我记得你应该姓南,对吧?&rdo;莫问之的神态越来越邪气了,他微笑着,轻轻扯松脖子上系得十分标准的领带。
&ldo;事情不是很明显吗?我在执行公务。&rdo;南天努力保持严肃,凛然不可冒犯的表情。
可是……老爸啊,他靠在沙发上的模样真是一级棒……南天的目光不听大脑使唤,停在嫌疑犯性感的喉结处不肯挪动。
&ldo;哦,执行什么公务。&rdo;
&ldo;呃……&rdo;反正已经被识穿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啦。南天扬起下巴,一脸不在乎,&ldo;就是卧底之类的。&rdo;你不会杀人灭口吧?
莫问之被他的紧张表情逗乐了,&ldo;别紧张,警官,我不会杀人灭口的。我可是良好市民。&rdo;
&ldo;那就好。我还有公务要做,不打搅了。&rdo;南天边说边朝大门后退。这个时候不溜之大吉的是笨蛋。
&ldo;南警官。&rdo;莫问之的声音再次忽然响起。
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南天警惕地回头。视线再度接触到莫问之深不可测的眼眸时,又不禁一阵心猿意马。该死的,男人有丹凤眼真是一桩罪恶!
&ldo;什么事?&rdo;
&ldo;既然南警宫要回警局,能不能帮我带一点东西过去。&rdo;莫问之的笑容优雅中藏着阴险。
&ldo;带东西回警局?&rdo;不会是炸弹吧?还是违禁物品?
&ldo;只是一封感谢信。&rdo;
&ldo;感谢信?&rdo;小心!对于重点嫌疑犯来说,美好的用词背后往往充满邪恶。南天还是十分警惕,&ldo;什么感谢信?&rdo;他的目光又不小心扫过了莫问之的唇。
薄薄的唇勾勒出漂亮的曲线,让人忍不住心跳加速。天!他真的比南天泡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漂亮。
&ldo;当然是感谢一个尽忠职守的警官,把我从黑帮火并现场解救出来,并且亲自护送我到目的地啦。老实说,我还是第一次被警方鸣笛护送呢。&rdo;莫问之唇角扬得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