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响起一阵掌声。
酉善回头,温凝主家的豆蔻十指纤纤,交握在一起。
温凝的笑容绽放成一朵艳丽的牡丹:“很好,我佩服你的执着和善良。你不是想要留在我的马场做事?”
“是。”酉善警觉地看着她,紧紧握住缰绳,再次强调,“但是疾风不能——”
“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轴?”温凝大笑起来。
旁边的梨之上前解释:“主家的意思是,你可以去马场帮忙了。”
就这样,酉善莫名其妙得到温凝主家的允许,去她的马场帮佣。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酉善须得尽快学会基本的技能,待外面的生意了结,温凝就会回去凉雁关,举行一年一度的考核。
到时候,便是一视同仁。
酉善若是能达到标准,足够优秀,那么就有资格留下去。反之,主家也不会格外开恩。同时,疾风可以一直跟着她。
大概怕酉善一个人上路有危险,温凝还派了史慕蓉同她一道回凉雁关,安排十分周到。
去往凉雁关的路,骑马一天就到了。
中途在客栈吃饭时,酉善找个机会跟史慕蓉道歉:“听说陪主家出去谈生意,是十分难得的机会。现在你却要和我一起回凉雁关,非常抱歉。”
“没事,以后总是有机会的。”史慕蓉的脸上失落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眼中华光,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人或事,“对了,主家说要给你办新的照身帖,你的新名字想好没有?”
“就叫——酉金玉吧。”酉善低头咬一口馒头。
“金玉?”史慕蓉上下打量面前的姑娘,眉清目秀的,“金玉满堂的金玉?”
酉善点头。
过去十七年,人人都喜欢亲热叫她阿善阿善。她是对每一个人都真诚以待,但是她换来了什么?这辈子她可以成为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但唯独不要是“阿善”。
这个“阿善”,要被她从世上抹去。
酉善的面色沉静,眉眼间不悲不喜,史慕蓉倒也不好多说什么。一个好好姑娘家,叫这么俗气庸碌的名字,可是要用一辈子的,可惜了。
回去之后,史慕蓉便把人交给了管家王大新。
王大新三十多的年纪,油光满面,眉心一颗大痣,戴着一顶圆帽子,锅盔一样盖头上,面相看着有些凶,对着史慕蓉这样的年轻姑娘,却不住点头哈腰,叫旁边的小厮端茶倒水。
史慕蓉喝了一口茶,便又叫小厮再端一杯茶来酉善。
王大新打量酉善,这姑娘看着手脚粗糙,脸盘有些黑,身板却很纤细,穿着一身鲜亮红色,仿佛偷来的衣裳。再加上低眉顺眼,从进门就没抬头,用脑门对人,脑门上的头发实在七零八碎,只歪歪斜斜拢起来一个辫子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