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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说到底,她们已是远离自己人生的存在了。时针不可能倒转。我经常自言自语,夜晚自斟自饮,开始认为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也是在那个时候。

进公司第二年,我同一个有腿疾的女孩幽会过。双重幽会,同事拉我去的。

&ldo;腿稍有毛病,&rdo;他有点儿难以启齿地说,&ldo;不过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好。见面你准会中意的。而且虽说腿有毛病,但并不明显,只是略微有一点点跛。&rdo;

&ldo;那倒没什么关系。&rdo;我说。老实说,假如他不道出腿有毛病,自己还未必前往。我讨厌所谓双重幽会和匿名幽会那类名堂。但在听说女孩腿有毛病时,我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了。

‐‐虽说腿有毛病,但并不明显,只是略微有一点点跛。

那女孩是我同事女朋友的同学‐‐大概是高中时代同级。她个子不高,相貌端庄。那是一种不张扬的美,含蓄的美,使我联想到密林深处怎么都不肯出来的小动物。我们看罢星期日早场电影,四人一块儿吃午饭,这时间里她几乎不开口,逗她开口她也只是默默微笑。之后分两对散步。我和她去日比谷公园喝茶。她拖的是同岛本相反的那条腿,扭摆的方式也略有不同。岛本多少有点划圆,她脚尖略略打横地直线前拖。尽管如此,走路方式还是多少相似的。她身穿红色高领毛衣和蓝牛仔裤,脚上是普通的沙滩鞋。几乎没化妆,头发束成马尾辫。说是大学四年级,但看上去还要年轻些。好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至于是平时也这么沉默寡言,还是由于初次见面而紧张得说不好,抑或只是因为缺少话题,我自是揣度不出。反正一开始的交谈几乎不成其为交谈。我弄明白的,不外乎她在一所私立大学学药学。

&ldo;药学有意思?&rdo;我试着问。我和她走进公园里的咖啡馆喝咖啡。

我这么一说,她脸上隐隐泛红。

&ldo;没关系的,&rdo;我说,&ldo;编教科书也不是那么有意思的。世上没有意思的事多得堆成山,用不着一一放在心上。&rdo;

她思索片刻,总算开口了:&ldo;倒也不特别有意思。因我家是开药店的。&rdo;

&ldo;嗅。关于药学可能告诉我点什么?药学我一无所知。说来你别见怪,六年来差不多一粒药也没吃过。&rdo;

&ldo;好身体啊。&rdo;

&ldo;这样,喝酒醉过夜也一次都没有过。&rdo;我说,&ldo;不过小时候身体弱,总闹病,药也吃了不少。我是独生子,父母肯定爱护过头了。&rdo;

她点了下头,往咖啡杯里窥视。到第二次开口又等了好些时间。

&ldo;药学嘛,我想确实不是太有意思的学问。&rdo;她说,&ldo;比一个个死记硬背药品成分更有意思的事,世上肯定有很多很多。同样是科学,但它既不像天文学那么浪漫,又不像医学那么有戏剧性。不过那里边有一种令人感到亲近的东西,说是如影随形也未尝不可。&rdo;

&ldo;有道理。&rdo;我说。这女孩想说还是蛮会说的,只是找词儿比别人费时间。

&ldo;可有兄弟?&rdo;我问。

&ldo;两个哥哥,一个已经结婚。&rdo;

&ldo;选学药学,就是说将来要当药剂师继承药店了?&rdo;

她又有点儿脸红了,随后又缄默有顷。&ldo;不清楚。两个哥哥都有工作了,也可能由我继承。如果我不打算继承,父亲说那也无所谓,自己能开到什么时候就开到什么时候,往下卖掉就是。&rdo;

我点点头,等她继续下文。

&ldo;不过我想我继承也可以的。我腿不好,工作没那么容易找。&rdo;

我们就这样单独聊着度过了一个下午。沉默的时候多,开口费时间,一问什么就脸红。

但同她说话绝不枯燥,也没有困窘感,说令人愉快都可以。对于我这是很少有的事。如此在咖啡馆隔着桌子面对面说过话之后,我甚至觉得很久以前就已认识了她。那类似一种缠绻的情思。

但是,若说自己的心已被她强烈吸引,坦率地说,我想只能说尚不至于。当然我对她怀有好感,一起度过了愉快的下午。她又长得漂亮,如同事一开始所说,性格看来也不错。但若问是否通过这些事实的罗列而从她身上发现了强有力地摇撼自己心灵的某种东西,那么很遗憾,回答是否定的。

而岛本身上却有,我想。和那个姑娘在一起时我一直在想岛本,不能不想。一想到岛本,我的心现在都还摇颤。那里有兴奋,有仿佛轻轻推开自己心灵深处一扇门的带有低烧的兴奋。可是同那个有腿疾的漂亮姑娘在日比谷公园散步时,我却未能感觉出那种兴奋或震颤。在她身上我所感受的,仅仅是某种共鸣和平静的温情。

她的家、也就是药店在文京区小日向。我乘公共汽车把她送到那里。两人并肩坐车时,她也几乎没开口。

几天后同事来到我跟前,&ldo;那孩子对你好像相当满意,&rdo;他说,&ldo;这个星期天四个人再上什么地方去可好?&rdo;但我适当找了个借口谢绝了。再次见面交谈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老实说,我也想再慢慢和她谈一次。假如我们在别的场合碰上,成为要好的朋友也未可知。问题是不管怎么说毕竟是双重约会,其行为的本来目的即是物色恋人。如果连续见面两次,势必产生相应的责任。而我不愿意‐‐无论哪一种形式‐‐伤害那个女孩。我只能谢绝。当然也就再未同她相见。

6

此外我还在有腿疾的女性方面有过一次非常奇特的经历。那时我已二十八。但由于事情过于奇特,至今我都难以弄明白那到底意味什么。

我在年末喧闹拥挤的涩谷街头见到一位同岛本跛得一模一样的女性。她身穿偏长的红色大衣,腋下夹一个黑色漆皮手袋,左手腕戴一个手镯样的银色手表。她身上的东西看上去十分高级。我在另一侧路面行走,偶然瞧见她后,立即穿过马路。路上人头攒动,不知从哪里冒出这么多人来,不过追她倒没花多少时间,因为她腿不灵便,走不了那么快。那抬腿的方式同我记忆中的岛本实在像极了‐‐她也像岛本那样左腿以稍稍划圆的姿势拖着。我跟在她后头,入迷地看着那被长筒袜包裹住的匀称动人的腿描绘出优美的曲线。那是唯有经过成年累月训练的复杂技术才能产生的优美。

我稍离开一点儿跟在她后面走了一阵子。配合她的步调(即以同人群流速相反的速度)行走并非易事。我不时打量橱窗或停下来装作搜摸风衣口袋的样子来调整行速。她戴一副黑皮手套,没拿手袋的那只手提一只商店里的红纸袋。尽管是阴沉沉的冬日,但她仍戴着大大的太阳镜。从她身后我能看到的,只有梳得整整齐齐的秀发(在肩那里向外卷起,卷得非常雅致),和给人以柔软暖和之感的红大衣后背。不消说,我很想确认她是不是岛本。要确认并不难,绕到前面好好看一眼即可。问题在于倘若是岛本,那时我该说什么呢?该怎样表现呢?何况,她还记得我吗?我需要做出判断的时间。我必须调整呼吸、清理思绪、端正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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